03.02 嘉禾:快審快判!法院審理一起涉疫口罩詐騙案

嘉禾:快審快判!法院審理一起涉疫口罩詐騙案

在桂陽看守所內的審判點開庭

湖南法院網訊 2月28日上午,嘉禾縣人民法院刑事庭在桂陽看守所開庭審理一起涉疫口罩詐騙案並當庭進行宣判,判處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罰金人民幣五千元,並追繳被告人肖某非法所得6925元返還給被害人。據悉,該案系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暴發以來,嘉禾縣首例獲判的涉疫情違法犯罪案件。

嘉禾:快审快判!法院审理一起涉疫口罩诈骗案

被告人肖某出庭受審

2020年2月初,被告人肖某在沒有貨源的情況下,通過微信朋友圈發佈虛假銷售一次性醫用口罩信息,試圖通過該方式騙取錢財。2月5日,黑龍江省訥河市群眾吳某見廣告後與肖某取得聯繫,並約定以1.25元的單價向肖某購買口罩25 000個。當日15時至21時,吳某通過肖某提供的二維碼分十次支付訂金6 925元。肖某收到訂金後,謊稱自己出事無法發貨,同時,註銷微信號、丟棄與吳某聯繫的手機卡,使吳某無法與之取得聯繫。

2月13日,被告人肖某被嘉禾縣公安局民警傳喚到案。2月14日,被告人肖某家屬退還詐騙所得6 925元。

嘉禾:快审快判!法院审理一起涉疫口罩诈骗案

公訴人出庭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肖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因被告人肖某在全國人民抗擊新冠肺炎的非常時期實施犯罪,社會影響惡劣,對被告人依法應從嚴懲處。綜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情節、危害後果及認罪、悔罪態度,法院遂作出如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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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審法官雷健君

2月25日該案立案後,嘉禾法院高度重視,堅決貫徹落實兩高兩部發布的《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在依法保障被告人各項訴訟權利的基礎上從嚴從快審理,從立案至宣判,僅用時4天便完成了該案審理工作,有力地震懾了涉疫情違法犯罪。同時,在桂陽看守所暫不具備遠程視頻庭審條件的情況下,為減少人員流動帶來的疫情風險,法院工作人員嚴格體檢、做好防護後“上門”審理案件,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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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人員嚴格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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