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疫情期間快速執結一起金融案件

嘉禾:疫情期間快速執結一起金融案件

執行法官胡平忠與申請執行人合影

湖南法院網訊 “疫情期間,沒想到執行法官這麼高效地為我行成功追回執行款,太感謝了!” 近日,桂陽滬農商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周某與其公司風險部負責人李某來到湖南省嘉禾縣人民法院,將一面寫有“公正司法 快捷高效”的錦旗送到嘉禾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鬍平忠手中。

原告桂陽滬農商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楊某金融合同糾紛一案,經嘉禾法院審理,於2019年11月19日出具民事調解書,雙方協議由楊某於2020年1月、4月、6月分三次償還原告本金及逾期利息102756.32元。因楊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2020年3月3日,桂陽滬農商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嘉禾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承辦法官胡平忠受理該案後,為了讓申請執行人儘快拿到執行款,採取了“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執行方式。一方面立即通過網絡查控系統查控了楊某的各類資產,並於3月6日成功凍結其財產賬戶。另一方面,胡平忠把被執行人楊某傳喚至該院執行局,耐心地對楊某釋法析理,告知其拒不履行還款義務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在法律的威懾下,楊某最終同意一次性給付剩餘的所有案款9萬餘元。

嘉禾:疫情期間快速執結一起金融案件

申請執行人到嘉禾法院執行局申請結案

3月12日,申請執行人桂陽滬農商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嘉禾法院執行局領取了9萬餘元的案款並遞交了結案申請書。該案從立案至執結,僅用時9天,獲得了當事人的高度讚賞。周某感嘆地說:“我在金融部門工作幾十年,到各級法院申請執行案件成百上千,嘉禾法院承辦此案是最快最好的一件,執行法官真正做到了‘司法為民、公正司法’!”

疫情發生以來,嘉禾法院堅持“隔離不隔案、執行網上辦”,執行幹警堅守崗位職責,充分利用信息化成果,線上辦案、線下服務齊發力,確保疫情期間執行工作不打烊,有力地保障了訴訟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順利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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