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法官半夜促成和解 疫情期間盤活兩企業

紅網嘉禾分站(通訊員 胡柏茂)“感謝法官熬夜為我們所做的工作,讓企業能夠得以繼續運營,我們代表工人們感謝你們……”凌晨兩點半,在執行法官的見證下,申請執行人胡某某與某建築公司負責人黃某某、擔保人李某某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一樁跨度三年、執行標的近三百萬的“殭屍案”得到了妥善處理。

因經營需要,某建築公司負責人黃某某以公司名義向從事裝修業務的胡某某先後借貸二百餘萬元,後因無法償還到期債務,胡某某起訴至嘉禾法院要求建築公司償還本息,2018年9月人民法院依法判令建築公司償還胡某某本息近三百萬元。因經營不善,建築公司名存實亡,缺乏履行能力。法人黃某某人在外地,行蹤難以掌握,該案執行陷入了僵局,胡某某也因此資金短缺,業務幾近停頓,公司陷入困境。

2020年4月9日下午,根據胡某某提供的線索,嘉禾法院執行法官奔赴某茶樓,將正在洽談業務的黃某某強制拘傳至人民法院。在與黃某某交談的過程中執行法官瞭解到,該建築公司缺乏流動資金沒有履行能力,但目前已經承接到新的項目且正在準備入場事宜,此次對公司法人採取強制執行措施勢必會嚴重影響公司履約造成新的違約行為甚至會導致公司難以維繫。在後續的調查中執行法官又瞭解到該建築公司有三十餘名工人,疫情期間正準備復工,一旦企業停產又會造成新的民生問題。

在瞭解清楚案情以後,執行局長鄧軍決定暫緩採取強制措施並通知申請人來院組織協商。因雙方分歧較大,商談數小時未果,申請人幾度欲放棄和解,要求對黃某某採取司法拘留措施。鄧軍局長帶領執行幹警一方面安撫申請人情緒,另一方面積極聯繫建築公司其他股權人趕赴法院及工程發包方,要求股權人及發包方連夜參與調解。經過十一個小時的艱苦協商,雙方終於就執行事項達成一致。發包人李某某同意在首批工程款的範圍內為建築公司提供執行擔保,黃某某及其它股權人連夜籌措五十萬元支付給胡某某,胡某某減免部分利息並同意剩餘案款分期履行。至此,一樁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執行案件在當天連夜得以妥善解決,申請執行人胡某某的公司和被執行人黃某某的公司也都因為此次的執行行動避免了破產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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