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城区2018年小学一年级入学工作宣传资料

延安城区2018年小学一年级入学工作宣传资料

一、今年小学入学服务范围和学区有无调整或变化?

延安城区各公民办小学招生入学范围除延安新区(北区)控制性规划范围以外,延安老城区以内的公民办幼儿园;按照《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分方案>的通知》(延区政办发(2013) 46号)文件规定执,依据入学需求、学位情况等,对个别小学作了适当调整。

二、 适龄儿童升小学年龄有无具体规定?

按照中、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任何学校不得接纳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学校也不得推迟儿童入学年龄。2018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2年8月31日前(合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三、今年入学工作是怎样安排的?

(一)第一阶段:宣传政策(5月13日-6月30日)。一是加强幼小衔接,由各大学区和小学负责发放宣传资料;二是各公民办幼儿园密切协作,通过召开幼儿园在园大班适龄幼儿家长会、印发《告家长书》等宣传资料,《告家长书》发放幼儿家长进行签字确认后,交回幼儿园备查,告知适龄幼儿家长准备好户口簿、房产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备查,确保每一名适龄幼儿家长知晓一年级入学招生政策、程序。三是在区政府网站、主流媒体进行有关政策、工作日程等全方位宣传,确保幼儿和家长的知情权,确保政策和操作的公开透明,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二)第二阶段:网上申请(7月1日-7月8日)。城区在园适龄幼儿有选择城区小学就读意愿,其法定监护人在7月1日上午8:00至7月8日下午6:00前,登录宝塔区人民政府网(www. baotaqu. gov. cn),点击小学适龄儿童入学信息采集系统,凭借适龄儿童身份证号码进入该系统,填报适龄儿童入学相关信息,未经网上申请的一律不予录取。每一名适龄儿童限报对应学区范围内一所就读学校,多报或未报按自动弃权处理。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网上申请学位后,须在7月8日前到所申请学位的小学,由家长负责向学校提交户口簿、房产证、实际住所居住证、法定监护人务工就业证明或营业执照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备区考试管理中心和学校核查信息;逾期教育部门不在受理,责任自负。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确认,适龄幼儿信息一但采集,一律不得修改。如因填报不认真或不重视,造成信息错填、漏填或因弄虚作假等原因所造成无法注册、无法录取等,责任由其法定监护人负责。

(三)第三阶段:核查信息(7月9日-7月15日)。核查程序分两步实施:首先,由招生学校组织专人到派出所、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村组、房产部门等进行初审。适龄儿童户籍原则上为2017年8月31 日(含31日)以前落户学区内。其次,区考试管理中心组织学校进行复审。如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填报信息、提供证件与实际不符,教育部门有权取消其在该校入学资格,由适龄儿童监护人负责,可申请到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公民办学校就读。

(四)第四阶段:确定入学(7月16日-7月30日)。各大学区和学校依据学生户籍和家庭住址,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入学登记原则,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在网上录取(分四个批次进行),并将入学结果在学校和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家长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新生录取后,由招生学校负责送达“录取通知书”(须加盖学校、区考试管理中心印章)通知学生及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登记、报名、学籍注册手续。家长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须签字确认。

(五)第五阶段:报名注册和入学教育工作(9月1日-9月3日)。入学新生和家长必须在9月1日到招生学校办理入学登记、报名和学籍注册等手续,为学生建立入学档案,如未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注册,一律按自动放弃办理,责任自负。 9月2日开展入学教育工作,9月3日新生和原在校学生正式上课。

四、 各公民办小学怎样确定入学的学生?

小学适龄儿童入学按四个批次有序进行。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 文件规定:依据学生户籍和家庭住址,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入学登记原则,明确入学登记和新生录取程序,有序安排本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学校在学位许可的前提下,逐批次有序确定适部儿童入学,直到录满为止。

五、“四个批次”的入学顺序是如何确定的?

第一批次(7月16日- -7月18日)。凡符合“两个一致”条件适龄儿童为第一批次入学学生。 即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父母共同具有学区内户籍且在同一个户口簿上,其家庭住房在学区内,且实际居住地与房产信息一致。第一批次资格审查证件: (1)全家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2)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原件与复印件); (3)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与复印件); (5)就读学校要求家长还需提供的其他举证材料。

第二批次(7月19日一-7月21日)。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父母共同具有学区内户籍且在同一个户口薄上,其家庭住房在学区内,住房为未办理房产证的自购商品房(须提供购房合同、交款收据)、小产权房(须提供购房合同、交款收据),村民、居民自建房(须有土地、规划部门审批的手续或宅基证等),房屋产权为法定监护人。第二批次资格审查证件: (1)全家户口簿(原价及复印件);(2)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自购商品房或自建房相关合同、交款收据、宅基地等,所提供的产权证明; (4) 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与复印件)。

第三批次(7月22日-7月25日)。在学位许可的前提下,有序确定第三批次的适龄儿童入学,录满为止。(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父母共具有学区内户籍且在同一个户口簿上,虽然在学区内没有住房,但实际居住的,并持有居住证的; (2) 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父母户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户籍不在学区内,但在学区内有住房且实际居住的(住房必须有房产证,且与法定监护人相一致)。

第四批次(7月26日- 7月29日)。户籍不在学区内,但在学区内居住并办理居住证,以及在学校周边经商或租居、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等,依据学位情况方式安排入学。

六、延安城区“幼升小”工作举报监督电话有哪些?

延安城区小学入学工作设立3个公开监督举报受理电话,具体为:

1、宝塔区考试管理中心受理电话 0911-2113200,受理工作人员 张延峰;

2、宝塔区教体局教育一科受理电话 0911-2125655,受理工作人员 许东;

3、宝塔区教体局办公室受理电话 0911-2111392,受理工作人员 李小强。

欢迎广大家长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延安城区2018年小学一年级入学工作宣传资料

了解延安实验小学招生动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