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城區2018年小學一年級入學工作宣傳資料

延安城区2018年小学一年级入学工作宣传资料

一、今年小學入學服務範圍和學區有無調整或變化?

延安城區各公民辦小學招生入學範圍除延安新區(北區)控制性規劃範圍以外,延安老城區以內的公民辦幼兒園;按照《延安市寶塔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延安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區劃分方案>的通知》(延區政辦發(2013) 46號)文件規定執,依據入學需求、學位情況等,對個別小學作了適當調整。

二、 適齡兒童升小學年齡有無具體規定?

按照中、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相關規定,任何學校不得接納未滿6週歲的兒童入學, 學校也不得推遲兒童入學年齡。2018年小學招生入學對象為2012年8月31日前(合8月31日)出生,年滿6週歲的兒童。

三、今年入學工作是怎樣安排的?

(一)第一階段:宣傳政策(5月13日-6月30日)。一是加強幼小銜接,由各大學區和小學負責發放宣傳資料;二是各公民辦幼兒園密切協作,通過召開幼兒園在園大班適齡幼兒家長會、印發《告家長書》等宣傳資料,《告家長書》發放幼兒家長進行簽字確認後,交回幼兒園備查,告知適齡幼兒家長準備好戶口簿、房產證、身份證等原件及複印件備查,確保每一名適齡幼兒家長知曉一年級入學招生政策、程序。三是在區政府網站、主流媒體進行有關政策、工作日程等全方位宣傳,確保幼兒和家長的知情權,確保政策和操作的公開透明,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二)第二階段:網上申請(7月1日-7月8日)。城區在園適齡幼兒有選擇城區小學就讀意願,其法定監護人在7月1日上午8:00至7月8日下午6:00前,登錄寶塔區人民政府網(www. baotaqu. gov. cn),點擊小學適齡兒童入學信息採集系統,憑藉適齡兒童身份證號碼進入該系統,填報適齡兒童入學相關信息,未經網上申請的一律不予錄取。每一名適齡兒童限報對應學區範圍內一所就讀學校,多報或未報按自動棄權處理。適齡兒童及其監護人網上申請學位後,須在7月8日前到所申請學位的小學,由家長負責向學校提交戶口簿、房產證、實際住所居住證、法定監護人務工就業證明或營業執照等原件和複印件,以備區考試管理中心和學校核查信息;逾期教育部門不在受理,責任自負。填報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由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確認,適齡幼兒信息一但採集,一律不得修改。如因填報不認真或不重視,造成信息錯填、漏填或因弄虛作假等原因所造成無法註冊、無法錄取等,責任由其法定監護人負責。

(三)第三階段:核查信息(7月9日-7月15日)。核查程序分兩步實施:首先,由招生學校組織專人到派出所、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社區、村組、房產部門等進行初審。適齡兒童戶籍原則上為2017年8月31 日(含31日)以前落戶學區內。其次,區考試管理中心組織學校進行復審。如適齡兒童及其監護人填報信息、提供證件與實際不符,教育部門有權取消其在該校入學資格,由適齡兒童監護人負責,可申請到有空餘學位的其他公民辦學校就讀。

(四)第四階段:確定入學(7月16日-7月30日)。各大學區和學校依據學生戶籍和家庭住址,按照“戶籍登記為主、住房登記為輔、就業經營補充”入學登記原則,對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在網上錄取(分四個批次進行),並將入學結果在學校和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接受廣大家長群眾和社會各界的監督。新生錄取後,由招生學校負責送達“錄取通知書”(須加蓋學校、區考試管理中心印章)通知學生及家長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入學登記、報名、學籍註冊手續。家長領取錄取通知書時須簽字確認。

(五)第五階段:報名註冊和入學教育工作(9月1日-9月3日)。入學新生和家長必須在9月1日到招生學校辦理入學登記、報名和學籍註冊等手續,為學生建立入學檔案,如未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報名註冊,一律按自動放棄辦理,責任自負。 9月2日開展入學教育工作,9月3日新生和原在校學生正式上課。

四、 各公民辦小學怎樣確定入學的學生?

小學適齡兒童入學按四個批次有序進行。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18)5號) 文件規定:依據學生戶籍和家庭住址,按照“戶籍登記為主、住房登記為輔、就業經營補充”入學登記原則,明確入學登記和新生錄取程序,有序安排本轄區內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就近入學。 學校在學位許可的前提下,逐批次有序確定適部兒童入學,直到錄滿為止。

五、“四個批次”的入學順序是如何確定的?

第一批次(7月16日- -7月18日)。凡符合“兩個一致”條件適齡兒童為第一批次入學學生。 即適齡兒童與其法定監護人父母共同具有學區內戶籍且在同一個戶口簿上,其家庭住房在學區內,且實際居住地與房產信息一致。第一批次資格審查證件: (1)全家戶口簿(原件與複印件);(2)房屋產權證明(房產證原件與複印件); (3)父母雙方身份證(原件與複印件); (4)兒童預防接種證(原件與複印件); (5)就讀學校要求家長還需提供的其他舉證材料。

第二批次(7月19日一-7月21日)。適齡兒童與其法定監護人父母共同具有學區內戶籍且在同一個戶口薄上,其家庭住房在學區內,住房為未辦理房產證的自購商品房(須提供購房合同、交款收據)、小產權房(須提供購房合同、交款收據),村民、居民自建房(須有土地、規劃部門審批的手續或宅基證等),房屋產權為法定監護人。第二批次資格審查證件: (1)全家戶口簿(原價及複印件);(2)父母雙方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自購商品房或自建房相關合同、交款收據、宅基地等,所提供的產權證明; (4) 兒童預防接種證(原件與複印件)。

第三批次(7月22日-7月25日)。在學位許可的前提下,有序確定第三批次的適齡兒童入學,錄滿為止。(1)適齡兒童與其法定監護人父母共具有學區內戶籍且在同一個戶口簿上,雖然在學區內沒有住房,但實際居住的,並持有居住證的; (2) 適齡兒童與其法定監護人父母戶籍在同一個戶口簿上,戶籍不在學區內,但在學區內有住房且實際居住的(住房必須有房產證,且與法定監護人相一致)。

第四批次(7月26日- 7月29日)。戶籍不在學區內,但在學區內居住並辦理居住證,以及在學校周邊經商或租居、進城務工的農民工子女等,依據學位情況方式安排入學。

六、延安城區“幼升小”工作舉報監督電話有哪些?

延安城區小學入學工作設立3個公開監督舉報受理電話,具體為:

1、寶塔區考試管理中心受理電話 0911-2113200,受理工作人員 張延峰;

2、寶塔區教體局教育一科受理電話 0911-2125655,受理工作人員 許東;

3、寶塔區教體局辦公室受理電話 0911-2111392,受理工作人員 李小強。

歡迎廣大家長群眾和社會各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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