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羣衆舉報涉槍涉爆違法犯罪獎勵標準

(一)根據群眾舉報線索,破獲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案件,收繳炸藥500克或者黑火藥、煙火劑1000克,雷管10枚,導火索、導爆索20米以上的,給予舉報人員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獎勵;

(二)根據群眾舉報線索,破獲非法持有、私藏槍支案件,收繳軍用槍、獵槍、小口徑槍、火藥槍、仿製槍、自制槍、改制槍1支或者氣槍2支以上的,給予舉報人員500元以上、2000 元以下獎勵;

(三)根據群眾舉報線索,查破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爆炸物品、煙花爆竹、槍支彈藥等重大案件的,給予舉報人員2000元以上、10000 元以下獎勵;

(四)根據群眾舉報線索,破獲持槍傷害、殺人、搶劫、綁架、強姦等重大犯罪案件的,給予舉報人員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獎勵;

(五)根據群眾舉報線索,取締非法制販爆炸物品、煙花爆竹、槍支彈藥窩點的,給子舉報人員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獎勵。

(六)根據舉報線索,打掉非法制販槍支彈藥、爆炸物品,煙花爆竹團伙,搗毀源頭窩點的,給予舉報人員1000以上5000元以下獎勵。

(七)根據舉報線索,查禁、取締非法制販管制刀具,弩等管制物品和仿真槍窩點的,給予舉報人員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獎勵。

(八)根據舉報線索,收繳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化學品的,給予舉報人員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獎勵。

蘭州市公安局舉報電話: 110 5167578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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