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标准

(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案件,收缴炸药500克或者黑火药、烟火剂1000克,雷管10枚,导火索、导爆索20米以上的,给予举报人员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奖励;

(二)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非法持有、私藏枪支案件,收缴军用枪、猎枪、小口径枪、火药枪、仿制枪、自制枪、改制枪1支或者气枪2支以上的,给予举报人员500元以上、2000 元以下奖励;

(三)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破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枪支弹药等重大案件的,给予举报人员2000元以上、10000 元以下奖励;

(四)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持枪伤害、杀人、抢劫、绑架、强奸等重大犯罪案件的,给予举报人员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奖励;

(五)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取缔非法制贩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枪支弹药窝点的,给子举报人员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奖励。

(六)根据举报线索,打掉非法制贩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团伙,捣毁源头窝点的,给予举报人员1000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

(七)根据举报线索,查禁、取缔非法制贩管制刀具,弩等管制物品和仿真枪窝点的,给予举报人员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

(八)根据举报线索,收缴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给予举报人员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

兰州市公安局举报电话: 110 5167578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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