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全面启动领导干部违规房产交易专项治理

2018-10-25 06:33 | 浙江省纪委省监察委网站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房产交易方面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日前,衢州市纪委下发《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房产交易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房产,或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出售房产,以及以以劣换优、象征性付款、收取介绍费、操纵摇号等其他形式违规取得房产利益的行为开展重点治理。

此次专项治理的对象包括衢州市级各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中层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及县(市、区)委管理的干部,以及上述范围内党的十八大以来退休的人员。纪检监察系统的治理对象为全体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职工。治理范围涵盖领导干部以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的名义,违规进行的房产(含住宅、商业性用房、工业用房、酒店式公寓、车库、车位、储藏室等)交易行为。

据了解,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将分三步开展。第一是自查报告阶段,要求本人如实自查填报,由责任部门汇总后上报,并存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归档备查。第二是核查处理阶段,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做好线索排查、梳理甄别,并会同相关部门对重点区域、重点人、重要岗位和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房产交易行为,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进行重点抽查,核实自查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发现的领导干部房产交易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查处,并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曝光,充分发挥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第三是总结规范阶段,坚持边自查、边纠正、边查处、边规范,针对领导干部在房产交易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出台有关防止领导干部房产违规交易的制度规定。在建章立制的基础上,推动各地按制度要求开展整改完善工作。同时,及时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深化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此次专项治理的目的在于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房产交易中的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房产交易监督管理机制,以此更好地教育干部、保护干部,纵深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发展。”衢州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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