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又一次從地下掛回來,我決定開始寫這個故事。
也許是因為土城滿目繁華的孤單,也許是因為看到他的頭像亮著,卻相顧無言,也許是因為間歇性的情緒低落,也許,也許,是我又想他了,想念8年前的那個下午,豬洞5層的狹路,我遇見他。
2.
那時我是黑袍黯淡的小法師,他是白衣飄飄的大道士。
因為他,我將天尊道袍看做天下最美的衣。
直到很久很久之後,都會對417血穿天尊道袍的道士有莫名的親切感,雖然清醒地知道,那不是他,不是。
3.
那時的我,是個對傳奇一無所知的小白,空有一份熱忱。
第一次去暗殿,是他帶我去的。
第一次去祖瑪,是他帶我去的。
第一次去霸者,也是他帶我去的。
他說,以後就在這裡練級吧,跟我混了。
我很願意跟他混,只是,他離開的太快,快的讓我沒有思想準備,就傻在原地。
4.
那一年的聖誕節,有祝福活動。
我M他,在線,卻不是本人。
但是我已經很開心了,雖然面對的只是一個影子。
我送他祝福油,與千百個同時喊出祝福的人一起,用黃字大聲說:希望你喝下祝福,得到幸運。
5.
很清晰的記得當時的情景,一絲一毫都沒有忘記。
打電話過去,他說,忘了告訴你了,我換區了,61區武林。
我楞住,聽他又在說,已經去了幾天了,這裡太卡了。
眼淚是一瞬間落下來的,掛了電話,用僵掉的手指按鍵,一個字一個字地打出來:我拼命練級就是為了追上你,可是你走了,還有什麼意義!
整個下午,我躲在土城監獄,伏案痛哭。
第一股寒流,就這麼猝不及防地來了。那個冬天,很冷。
6.
除夕那天,下午1點,我打電話給他。
隔著幾千裡的距離,唯有他的聲音無比清晰,我再次不爭氣地落淚,幾乎說不出話來:回來好嗎,為了我。
能被求回來的,根本就不會走。
走了的,也不會再回來。
7.
去61區,就如同一個跳板,就那麼義無反顧地撲向幸福。
雖然電信網絡登錄網通服務器是那麼舉步維艱,但是,只要和他在一起,我什麼都願意。
他已經穿上法神披風了,我還是1級的小號。但是這一次,我沒有一絲一毫的猶豫,見到他的第一句話——我要和你結婚!
是的,我要和他結婚。
8.
換區之前,他掛著一個名字。
雖然那名字的主人早已離開,號也是他在玩。但是他不去離婚,我又怎敢表現自己的傾心?
甚至傻到隨便和別人結婚。然後在夜裡驚醒,只覺得一顆心都丟了,發短信給他:我結婚了。他安慰我:傻瓜,結婚只是個代號而已。
其實,他都知道的吧?
9.
關於20區的記憶,都是忙碌的。
一個人在暗無天日的叢林迷宮打蜘蛛,甚至不懂得打花紋賺錢,固執地守在刷天狼的那個樹叢中,因為這裡沒人搶怪、怪物夠多,用閃電一次次劃破讓人窒息的寂寞,從17到28。
一個人在豬洞練級,沒有任何技巧,根本不會燒豬,帶著四隻惡蛆一隻蛾子,執拗地用最笨的方法,一個怪物一個怪物清過去。2層到5層的每一條路、每一個角落我都瞭如指掌,哪裡會刷小白、哪裡會有大批怪物……從28到35。
心裡總有一件事催促著我——快點啊,再快一點。忙得沒有一點點時間抬頭看一眼瑪法大陸的風景。我只想快點升級,能和他並肩站在一起。
當我終於可以從容地站在蒼月斷橋,那樣的美景讓我幾乎呆掉。可是,他已離開,縱良辰美景,徒惹傷心。
至今,我仍無端覺得,冰咆哮的風聲中帶著抽泣。是因為孤單吧,若是幸福,看到的應是冰飛雪舞,情意繾綣吧?
10.
61區對於我來說,走每一步路都分外的艱難。
他帶我練級,在前邊走之字,我仍遠遠落在後邊。可是無論多麼難走的路,都是那樣的開心。我珍惜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刻,因為,它們來之不易。
只是,他仍然是來的越來越少了。
很多次,我M過去,回覆的都是冷冰冰的四個字:不是本人。
是的,不是本人。我知道他們一幫朋友一起玩,誰的號都可以隨意上的。
當他不在的時候,我不知道可以做什麼,我的傳奇,只有一個他而已。
很多時候,我在蒼月等他回城,傻傻地跟著他跑,看他在蒼月島的各個店鋪前修整,一路追著,直到他在我眼前一個瞬息移動飛走,丟下我在原地。
就像在老區的那個早晨,在土城看到他的狗,深藍深藍的顏色,被定在安全區。於是一個商店一個商店去找他,武器店、首飾店、衣服店,甚至是小藥店,當我再次跑到安全區的時候,安全區空空如也,就像一個夢,醒了。
11.
終於,我還是回了老區。
重新回來,還是孤單,並沒有一個人等我,而我,也不知道去等誰。
只是我學會了假裝,學會了沒心沒肺的笑,用無所謂的態度,結婚、離婚,再結婚、再離婚。
他來看我,我欲言又止。他看穿一切的微笑,隨即去了姻緣神殿。
當他再回到蒼月,身上那一行字已經消失。說不出那一刻我是什麼心情,只是想哭。是的,我等了很久,只是,一切都已回不了頭。
我穿上霓裳給他看——我不是那個暗淡的小法師了。
並不是不愛,只是,很多東西,已經改變了。
12.
我們之間有很多空白期,甚至經年音信全無。
每隔一段時間,我看到他,會自然地問:在玩什麼?
他說出一個遊戲的名字,甚至還沒聽清那是什麼,我已經下意識地說出來:我也去。
其實,玩什麼都無所謂,只要和他在一起。
永遠地跟在他身後,做任務、練級、打怪、擺攤。
他若不在,我就掛著。
他離開遊戲,我也會離開。
他重新開始,我亦跟隨。
只是我們沒有再結婚過,雖然那些遊戲都有結婚的功能。不是不想,只是不想再刻意去做這件事。
13.
想想我們從傳奇之後一起玩過哪些遊戲呢?
傳3、問道、巨人、尋仙、飛飛……有得玩了十幾天,有的玩了幾個月,我已經記不清這些遊戲的場景,但我記得和他在一起的點點滴滴——他帶隊去做任務跑環,我偷懶吃東西;出BOSS我被掛掉,他讓我看畫;為了讓我有點事做,他建門派給我做任務;他背起我跑兩步,把我丟在護城河裡;我喜歡的那些毫無用處的寵物,他都替我招好存著;進入新遊戲,出了新手區,我都要固執的先看他一眼,哪怕隔著千里萬里,也要他回城與我相見……
14.
我們不會分開,但也無法再相愛。
但就算再長的時間不聯繫,也不會疏離。
我們可以放心地告訴對方QQ密碼,因為對彼此來說,已經不存在任何秘密。我們可以坦然地說起生活的不如意、工作的不開心、遇到的挫折,不用擔心對方會嘲笑自己,不用懷疑對方是否真心。
因為他,我對長春有著別樣的好感,甚至去看東北菜譜。他寄來的零食,我捨不得吃完,珍惜地存在冰箱最底層,一存就是兩年。
我們是不能相愛,但也不會分開的家人。
其實,已經很好了。不是嗎?
15.
有一句話,我永遠都不會忘。
他說,那一年,什麼都忘了,除了你的眼淚。
能在他的回憶裡,留下一滴淚。
我知足了。
16.
從那時到現在,已經八年了。
八年的時光,把我們打磨成一對家人。
只是,某些意志薄弱的夢裡,我還是會跑回相遇的地點——如果有一條通往傳奇的路,無論怎樣我也要穿越而去,緊緊拉住他的手,告訴他,如果你要走,天涯海角,請帶我一起走。
17.
當時年少春衫薄,剎那之間,已湮滅在歲月之中。
青春終將散場,熱血始終不變,歲月已逝,傳奇不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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