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故事:發傳單的女孩!

情感故事:發傳單的女孩!

我叫李昊,在上大學的時候認識了一個女孩,她叫羅月,她很漂亮,我們很相愛,本來我們以為我們會攜手走完這一生,可是卻沒有想到在兩個家庭的碾壓下如此的脆弱。

我從小是在農村長大的,我還有個妹妹,我家的條件不錯,家裡有個傢俱廠,不過父母從小就貫徹窮養兒子富養女兒的方針,讓我一度的羨慕妹妹。

和羅月認識,是我剛上大學的那一年,我考上了本省的重點大學,心裡正是高興終於可以擺脫父母的管教的時候,我好不容易說服了父母,自己一個人去報到,在車上我認識了她,她正坐我旁邊,其實在上車的時候我就注意到她了,畢竟美女在哪裡都吸引眼球,一路上我沒有好意思和她說話,只是暗暗的觀察著她,有幾次被她看到,我都有些尷尬,終於在下車的時候我鼓足勇氣和她搭了訕,她看了我一眼,小弟弟等你大大在學別人和女孩子搭訕吧,說完便帶著銀鈴般的笑聲走了。

情感故事:發傳單的女孩!

如果沒有再次相遇,這就是我生涯中一次美麗的邂逅吧,可是緣分就是這樣的奇妙,記得那時軍訓完第一個週末,我和幾個室友一起相約去周邊的幾個景點遊玩,可是在路上我看到了她,她正在馬路上忙著發傳單,室友看我愣神了,順著我的目光看了到她,問我,認識啊?我下意識的恩了下,然後我就被室友推了過去,然後便聽到他們說,我們自己去了,不帶你玩了,我尷尬的站在她面前和她打了招呼,她過了好一會才想起是我。

那天我陪她一起發完了傳單,她請我吃碗拉麵,就這樣我們就認識了,從那以後我就經常給她發信息,一到週末就找她玩去,因為她週末都會在發傳單。

經過了解我才知道,她和我一般大,按生日算的話,還比我小几個月,我和她是同鄉,家裡離得也不算太遠,她家條件一般,還有一對雙胞胎的弟弟,她上完初中就輟學打工了,現在已經這社會上混了好幾年了。因為沒有文化,她只是在一家公司做前臺,輕鬆是輕鬆工資也就一般般,她每個月都會把工資全部寄回給家裡,一到週末就靠發傳單來賺取生活費,好在她們公司有廉價的合租房,不然在這個城市,光房租就壓死她。

情感故事:發傳單的女孩!

她的刻苦努力,開朗活潑是那樣的吸引我,認識了半年多,我就像她表白了,她沒有當應,她說她媽不讓她太早交男朋友,因為還要她幫家裡賺錢,可是我並沒有灰心,還是堅持著追她,這一追就追到了我大學畢業。

這幾年她改變了我很多,變得獨立,有上進心,每到星期天,我就會和她一起去發傳單,晚上我們會一起去飯店洗盤子,我漸漸的不需要父母給我生活費也能養活自己了,不過他們的生活費我還是會照單全收,因為我把賺的錢都花到了她身上,她太委屈自己了,每次賺了錢,不是給她買衣服就是帶她去吃好吃的,她都默默接受了。在別人眼裡,我們就是一對恩愛的小情侶。

大學畢業以後,我再次向她表白,我們順理成章的就在一起了,本來按我的意思,是帶她回家發展,早些結婚的,可是她還想在過幾年在結婚,想著多幫些孃家一點,就這樣我拒絕了父母讓我回去接班的意思,選擇先留在這個城市。

畢竟我是重點大學畢業,很快就找到了一份不錯的工作,我也很喜歡這個工作,因為離她上班的地方很近,過了有不到兩年的時間,我升職成為了小組組長,雖然是公司最底層的管理者,但是工資卻翻了不到一倍,那天我請同事們吃飯,喝的有點多,她也喝點酒,晚上忘了做防護措施,一個多月之後她懷孕了。

情感故事:發傳單的女孩!

聽到這個消息後我很高興,她是打算打掉這個孩子的,可是我沒讓,並向她求了婚,說以後我養她一輩子,她答應了。

既然要結婚自然是少不了要談婚論嫁了,我向公司請了假,就帶她回家見了爸媽,我爸媽雖然早知道我有女朋友,可是這也是第一次見,看得出我爸媽很喜歡她,我和告訴爸媽她懷孕了,我們想要儘快結婚,爸媽滿口笑著說,好好好!

第二天我就陪著去了她家,她媽媽對我不是太熱情,但也說不上壞,當聊到我工作和我家裡的條件時她明顯的熱情了很多,這讓我就有些反感。

很快雙方父母就見了面,等吃完飯就談起了我們結婚的事,她媽媽是這樣說的:你們家條件好,月兒下面還有兩個弟弟,就多要點,你家給20萬吧(我們這一般是6萬6多點的是8萬8),鑑於兩個孩子都在市裡工作,所以在市裡必須有套3居室的房子,還要求是全款,最關鍵的是要加上她女兒的名字。

我父母是比較精明的人,覺得她的要求有些過分,說彩禮給20萬沒問題,房子在哪買都行,但是不能加她的名字,為此雙方爭執不下,最後她媽媽說,就是這個要求,不能談就拉倒,我媽也來了火氣說,這還是看在小月懷孕的份上了,要不彩禮也不會這麼多,我家又不是冤大頭,你家打得算盤也太精明瞭吧,這次見面就這樣結束了。

情感故事:發傳單的女孩!

回家後,我就給她發去消息,說我會勸我爸媽同意的,讓她不要著急,可就當我在勸說父母的時候,我卻接到她已經把孩子打掉的消息,我問她為什麼,她告訴我是她媽逼她的,我問她為什麼不通知我,她沒有說話,見她一直沒有回話,我的心忽然冷了,說我們分手吧。

給她發完消息我就哭了,我知道我愛她,她也愛我,可是婚姻畢竟不是兩個人的事,她連打孩子這麼重要的事都不告訴我,是我不能原諒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