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歲女童在幼兒園走丟園方隱瞞,家長發現後索賠5萬,園方:不賠!

2歲女童在幼兒園走丟園方隱瞞,家長髮現後索賠5萬,園方:不賠!

現在很多孩子都會在幼兒園待一段時間,一來是讓孩子早點接受教育,二來是因為家長要上班沒有時間帶孩子。感覺現在的幼兒園有託管所的感覺,交給老師一把屎一把尿帶到幼兒園畢業。做父母的將孩子送去幼兒園,不僅僅看中該校的師資水平,更重要的是安全問題,要是孩子在幼兒園丟了,這種事情的責任可不是誰能承擔得住的。

2歲女童在幼兒園走丟園方隱瞞,家長髮現後索賠5萬,園方:不賠!

賀先生像往常一樣,早上起來帶著女兒吃完早餐,就將孩子送去幼兒園了。送完孩子之後,自己也跟著去上班,一個上午相安無事的。中午賀先生休息的時候,回了一趟家拿資料,在等電梯時,就聽到了鄰居阿姨說幼兒園走丟了一個小孩,頭髮卷卷的,兩歲大左右。賀先生越聽越像自己的女兒,心中的不安也越來越強烈,就問阿姨有沒有照片什麼的。阿姨掏出手機給他看了一則尋人啟事,一看賀先生差點暈過去,尋人啟事中的女孩正是自己的女兒。

2歲女童在幼兒園走丟園方隱瞞,家長髮現後索賠5萬,園方:不賠!

賀先生慌慌張張的趕到幼兒園,查看女兒的情況,發現女兒很安全的待在幼兒園裡面,賀先生這才放心的。可是賀先生的女兒為什麼無緣無故的出現在了尋人啟事上呢?經過賀先生的一番調查得知,賀先生女兒在中午時,一人溜出了幼兒園,還走了很遠很遠的路,最後還是被一家書店的老闆發現,將女兒送回了幼兒園的,期間幼兒園方面並沒有發現班上有人不見的。

2歲女童在幼兒園走丟園方隱瞞,家長髮現後索賠5萬,園方:不賠!

而且事情發生之後,幼兒園並沒有告知賀先生,打算隱瞞此事。賀先生很氣憤的表示孩子要是在這途中出事了,這個後果誰來承擔?隨後,賀先生夫婦來到了幼兒園要一個說法。幼兒園的態度從一開始的打磨,到最後很無奈的表示要走司法程序。對此幼兒園園長表示,孩子走丟,幼兒園的確又不可脫卸的責任,可是家長要求賠償5萬,這是很不合理的,要想賠償的話你就去告我們吧。有很多網友表示雖然幼兒園是有責任,但是5萬塊的確是很多了。

2歲女童在幼兒園走丟園方隱瞞,家長髮現後索賠5萬,園方:不賠!

小編認為孩子自己出去了,幼兒園一無所知,別人將孩子送回來了,這一連串的事情發生了,都沒有給家長打一個電話,還是家長自己發現孩子丟的,沒有去教育局投訴就已經很仁慈了,否則孩子丟了,幼兒園賠償200萬都無濟於事!不知道這件事你有什麼看法呢?是否覺得家長要求賠償過多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