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捅了「馬蜂窩」:85%的點評系造假?

馬蜂窩承認少量數據有假 獨角獸企業發展之惑

上週末,有人捅了“馬蜂窩”!不是山林間的馬蜂窩,而是旅遊圈裡的那隻獨角獸。

一篇名為《估值175億的旅遊獨角獸,是一座殭屍和水軍構成的鬼城?》的文章週末兩天在朋友圈裡刷了屏,將旅遊社交分享網站“馬蜂窩”推上風口浪尖。文章指出,馬蜂窩上有7454個賬號,合計從攜程、藝龍、美團、Agoda、Yelp上抄襲了572萬條餐飲點評與1221萬條酒店點評,佔到官網聲稱總點評數的85%。

被“捅了”的馬蜂窩,在昨天早上做出回應,否認了文章中的一系列指控。

是“真抄襲造假”還是“有組織攻擊”?一場有關互聯網數據的羅生門悄然上演。

2100萬條“真實點評”竟有1800萬條是抄襲?

“獨角獸”馬蜂窩身陷“造假門”

10月20日(上週六)晚上,自媒體人丁子奎在“小聲比比”微信號上發佈了題為《估值175億的旅遊獨角獸,是一座殭屍和水軍構成的鬼城?》的文章,直指旅遊社交分享網站馬蜂窩用戶點評數據造假——“馬蜂窩這2100萬條‘真實點評’,裡面有1800萬條是他們通過機器人從點評和攜程等競爭對手那裡抄襲過來的”。

於是,整個週末這篇文章被迅速刷屏,馬蜂窩被推上了風口浪尖。文章發佈一天後,上週日丁子奎在“小聲比比”微信號上又發佈了第二篇文章,稱馬蜂窩在10月21日凌晨以“不實、損害商業信譽”的原因投訴了該公眾號,“文章中提到的賬號全部都搜不到了,用Google搜索後,賬號還在但已從搜索欄屏蔽了,這些賬號的點評也不見了……” 同時,在第二篇文章中更多的馬蜂窩“罪狀”被羅列呈現,並文章後附上了來自深圳乎睿數據有限公司的75頁完整報告。

馬蜂窩“造假門”事件在週末兩天持續發酵,昨天早上,事件“正主”終於發聲。7點49分,馬蜂窩在官方微博發佈了一則聲明,稱數據造假指控為“言論歪曲事實,為有組織攻擊行為”。

針對“小聲比比”指控馬蜂窩數據造假行為,馬蜂窩稱“點評內容在馬蜂窩整體數據量中僅佔比2.91%,涉嫌虛假點評的賬號數量在整體用戶中的佔比更是微乎其微,馬蜂窩已對這部分賬號進行清理。自媒體文章所述的馬蜂窩用戶數量,與事實和第三方機構數據都嚴重不符。”

據記者瞭解,昨日馬蜂窩起訴深圳乎睿數據有限公司、丁子奎(文章作者)名譽侵權案獲立案。

互聯網行業抄襲、造假屢見不鮮

曝光消息若屬實 馬蜂窩或涉嫌構成違法

馬蜂窩這隻獨角獸身陷“造假門”,在旅遊圈中可謂是一石激起千層浪。今年8月,馬蜂窩還被曝計劃融資3億美元,其估值或達25億美元。

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生活服務電商分析師陳禮騰表示,爬蟲抓取、抄襲和造假在互聯網行業並不少見,甚至已經成為很多平臺屢試不爽的一大“捷徑”,但這種“殺雞取卵式”的手段並不值得提倡,很多創業公司在平臺發展前期為了吸引用戶適當採用抓取或許可以理解。但對於像馬蜂窩旅遊網這樣已經成長為行業頭部企業的“獨角獸”而言,這類行為平臺官方所為可能性應該不大,應該是入駐馬蜂窩平臺的商家未吸引人氣和流量所為的可能性較大。

互聯網法律專家、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趙佔領律師表示,用戶點評信息的權益到底屬於誰,目前法律上並沒有明確的規定,不過對平臺來說,集聚用戶、收集信息並且維持用戶活躍度,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並且需要經過長時間的積累,任何一家平臺的抄襲行為如果屬實,就涉嫌不正當競爭。

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二十條指出,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

陳禮騰認為,若自媒體曝光信息屬實,馬蜂窩的做法或已涉嫌構成違法;若只是平臺上商家所為,馬蜂窩作為平臺享有“避風港原則”規定的一定的免責權利,具體是否該承擔責任,則要看平臺有沒有盡到應盡的商家管理、平臺治理、信息審查這方面義務。

(每日商報 記者 王迪慧 實習生 鄧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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