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豬佩奇侵權案獲賠15萬,商標風險不容小覷

近日,根據杭州互聯網法院新聞,網上公開宣判了全國首例涉“小豬佩奇”著作權侵權糾紛

判決案件,判決被告兩公司賠償共計15萬元。

“社會人”小豬佩奇動畫形象著作權所有人艾斯利貝克戴維斯有限公司、娛樂壹英國有限公司,因認為“小豬佩奇”形象被汕頭市聚凡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聚凡公司)在某電商網站大量銷售印製有涉案作品人物形象的“小豬佩奇廚房小天地”玩具,並顯示生產商為被告汕頭市嘉樂玩具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樂公司),並將廣東兩家公司汕頭市聚凡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汕頭市嘉樂玩具實業有限公司訴至法院。

小豬佩奇侵權案獲賠15萬,商標風險不容小覷

經調查,本案被告之一的嘉樂公司曾經與“佩奇、喬治、豬爸爸、豬媽媽”國內代理商深圳山成豐盈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磋商過授權事宜,並簽訂了書面授權書,但是嘉樂公司超過授權期限、授權範圍、授權渠道生產、銷售“佩奇、喬治、豬爸爸、豬媽媽”玩具,故至侵權取證之日其實際未獲得合法授權,而聚凡公司從未和代理商洽談過“佩奇、喬治、豬爸爸、豬媽媽”授權事宜,僅是從嘉樂公司進貨,更加沒有獲得合法授權。


結果,嘉樂公司、聚凡公司侵犯了涉案美術作品著作權,判決兩公司立即停止銷售、生產侵犯原告著作權的“小豬佩奇廚房小天地”玩具,聚凡公司賠償經濟損失30000元,嘉樂公司賠償120000元。


知識產權的時代,大IP給企業帶來的利潤不可忽視,版權缺失帶來的傷害也不容小覷。

小豬佩奇侵權案獲賠15萬,商標風險不容小覷


“拿來主義”的企業終究會受到法律的制裁,“知識產權”缺失則可能成為企業發展路上的“軟肋”。企業若想掌握主動權,應根據企業發展需要,提前佈局好知識產權。

例如:任何企業都應該註冊商標,創建自己的品牌;科技型企業應該及時都研發技術申請專利保護,防止侵權與抄襲風險;影視作品、音樂、美術等則應該申請版權保護。

及時申請“知識產權”,既是保護智慧成果的前提,也是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有利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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