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三十輻,共一轂,當其無,有車之用。
埏埴以為器,當其無,有器之用。
鑿戶牖以為室,當其無,有室之用。
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
【註釋】
輻:車輪中連接軸心和輪圈的木條。古時候的車輪由三十根輻條所構成,這個數目是取法於月數。
轂[gǔ]:車輪中心的圓孔,即插軸的地方。
當其無,有車之用:有了車轂中空的地方,才有車的作用。“無”指轂中的中空之處。
埏埴[shān zhí]:埏,和; 埴,土。
戶牖[yǒu]:門窗。
【今譯】
三十根輻條彙集到一個轂當中,有了車轂中空的地方,才有車的作用。
揉合陶土做成器具,有了器皿中空的地方,才有器皿的作用。
開鑿門窗建造房屋,有了門窗四壁中空的地方,才有房屋的作用。
所以“有”給人便利,“無”發揮了它的作用。
![老子《道德經》:第11章解讀,你能看到“無”的作用嗎?](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引述】
一般人只注意實有的作用,而忽略空虛的作用。老子舉例說明:
(一)“有”和“無”是相互依存,相互為用的。
(二)無形的東西能產生很大的作用,只是不容易為一般人所察覺。老子特別把這“無”的作用彰顯出來。
老子舉了三個例子:車的作用在於運貨載人,器皿的作用在於盛物,室的作用在於居住。這是車、器、室給人的便利,所以說:“有之以為利。”然而,如果車子沒有轂中空的地方可以轉軸,就無法行駛;器皿如果沒有中間空虛的地方可以容量,就無法盛物;室屋如果沒有四壁門窗中空的地方可以出入通明,就無法居住。可見得中空的地方所發揮的作用了,所以說:“無之以為用。”
本章所說的“有”“無”是就現象界而言的,第一章上所說的“有”“無”是就超現象界、本體界而言,這是兩個不同的層次。它們符號形式雖然相同,而意義內容卻不一。“有”“無”是老子專設的名詞,用來指稱形而上的“道”向下落實而產生天地萬物時的一個活動過程。這裡所說的“有”就是指實物,老子說明實物只有當它和“無”(中空的地方)配合時才能產生用處。老子的目的,不僅在於引導人的注意力不再拘著於現實中所見的具體形象,更在於說明事物在對待關係中相互補充、相互發揮。
【互說】
網友:
事物之所以可以發揮它為人所使的便利作用,是因為它有讓人使用的空間。
網友:
實物對人是有利的,但是如果沒有對立的“空”或“無”,實物也不能發揮作用。
網友:
平時的我們過於關注能看到的東西,卻忽略了,甚至是沒有能力看到“看不到”的東西,能看到現象背後的規律才是最核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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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說明:內容參照陳鼓應《老子註譯及評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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