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市民將共享單車私占有,被判刑6個月

深圳一市民日前被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這是廣東省首例判處實刑的盜竊共享單車案。

深圳一市民將共享單車私佔有,被判刑6個月

法院經審理查明,今年1月25日,被告人韋某國用工廠的手模機將車鎖鋸掉,然後將其藏匿在一個發電機房內據為己有。

摩拜單車官方接到爆料後,其運維人員通過網上的視頻查出了單車編號,並通過GPS定位系統查到了兩輛被盜自行車最後的騎行記錄及其具體位置,隨即向公安機關報警。

深圳一市民將共享單車私佔有,被判刑6個月

龍崗區愛聯派出所民警迅速趕到現場,將韋某國抓獲。經鑑定,兩輛被盜摩拜共享單車價值人民幣4760元。

被告人韋某國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自願認罪認罰。龍崗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韋某國的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同時具有認罪認罰的從輕處罰情節,遂採納公訴機關量刑建議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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