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丨一房多賣騙錢財 潛逃多年終被捕2018

以案释法丨一房多卖骗钱财 潜逃多年终被捕2018/10/12(897)

以案释法丨一房多卖骗钱财 潜逃多年终被捕2018/10/12(897)
以案释法丨一房多卖骗钱财 潜逃多年终被捕2018/10/12(897)

一房多賣騙錢財

潛逃多年終被捕

將已賣給他人的房屋再次售賣,騙取他人錢財後生怕事情敗露,潛逃至外地。近日,湖北省棗陽市檢察院以涉嫌合同詐騙罪對犯罪嫌疑人魏某批准逮捕。

以案释法丨一房多卖骗钱财 潜逃多年终被捕2018/10/12(897)

2010年9月,陳某的兒子即將結婚,需要購買新房,魏某便稱自己正好有套房子出售,幾天後可以去看房,如果合適便籤訂購房合同。同年10月17日,在魏某帶領下,陳某看中了這套面積為122平方米的房屋。魏某開價後,陳某感到滿意,當場交付5萬元現金作為預付款,二人通過協議約定了剩餘款項的交付方式以及交房標準。隨著交房日臨近,陳某發現找不到魏某本人了,手機也經常打不通,深感焦急的陳某便再次去現場看房子,碰巧遇見同樣拿著購房協議的另一名男子,該男子的購房協議簽訂日期比自己只早了一天。陳某察覺被騙,隨即報警。

2018年9月,在外潛逃的魏某被抓獲。經查,魏某先後利用相同的手段詐騙3人,騙取錢財共計35萬餘元。

來源丨《檢察日報》 2018年10月12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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棗陽檢察

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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