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小平奮鬥一輩子抵不過流量小花一部戲?

張小平事件刷了屏,本來想不寫了,但是看見微博並列熱搜還有“綜藝限薪令”不得不嘆氣一聲,今天聊四個點:

1、張小平離職事件為什麼火?

2、張小平離職VS綜藝限薪令

3、“土圍子思想”和“過冷河機制”

4、關於張小平的“脫秘期2年”

張小平離職事件為何這麼火?

1、高端人才流失

離職熱文將張小平比喻為兩型發動機研製的靈魂人物,聲稱,由於張小平的離職,目前某型號發動機在今年出現了“深層次的技術難題”,甚至影響載人登月戰略計劃的論證和策劃工作。

张小平奋斗一辈子抵不过流量小花一部戏?

儘管後來官方出來澄清,吃瓜群眾還是驚了。

2、薪酬低到爆

文章最後將張小平的離職原因歸結為年薪12萬元(後來被澄清大概20萬)以及遭遇瓶頸的晉升渠道。

總之,張小平好不容易跳槽到民營企業,卻又被單位“脫密期”未到期為由追回,讓張小平進退兩難。

看到這個情形,吃瓜群眾火了,

張小平薪酬那麼低而小鮮肉那麼高?

說起“張小平離職”,好奇的值班小編去熱搜,結果發現一些比較有意思的現象,發現挨著“張小平離職”,是“綜藝限薪令”,點進去,你會覺得總是有些話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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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小平,苦讀十幾年,正教授職稱,作為國家登月造發動機的關鍵技術人員,一個40歲的一線技術骨幹,各項福利加在一起,年薪也不過20萬,他跳槽去的私企給他的薪資是多少呢,年薪百萬,這一來一去差了80萬。

而諷刺的是,在另一條熱搜裡,聲稱馬上要對綜藝明星的片酬進行限定,這的確是好事,可是限定之後是多少呢、每期節目藝人的總片酬,正好也是80萬。

同樣是80萬,科學家拼了命,不吃不喝要4年才能拿到,而對於明星來說,不過是一期節目的薪酬,也就花上他們一天,甚至只是幾個小時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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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觀的說,這兩個群體對國家都貢獻非常大的。但是,科學家們,他們為國家做出的貢獻和他們拿到的報酬,實在是不成比例。

據統計,從1955年到2013年,在60年時間,中國科學院裡誕生了1245名院士。

他們每一個都是國寶級別的人物,但是,他們拿到的報酬又有多少呢?

工程院院士王夢恕,在接受採訪時說,他的月工資不到兩萬,在院士裡面還算是高的什麼意思呢,也就是說一般的院士也就是一萬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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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相對應的,那些當紅的流量明星片酬,動不動就是幾千萬。而且這些流量小鮮們,有的全靠P圖演戲,有的讓替身替自己演,演完了把自己的臉再P上去,不費吹灰之力就拿幾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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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有兢兢業業為藝術事業奉獻的,但是天價報酬和社會貢獻之間真的對等嗎? 他們的影視作品,給觀眾留下了什麼呢

好吧,這個梗,點到為止。

土圍子思想和過冷河機制

怎麼看看待張小平離職事件,引人民日報的幾個觀點吧:

1、張小平的離職以及引發的討論,無非是再次給“人才觀”敲響警鐘。只有完善人才管理、使用、激勵機制,真正為每一個人才提供幹事創業的舞臺,才能留得住人。這要從根本上扭轉“你不幹有的是人幹”的土圍子思想。

學會了一個新詞,土圍子思想。

2、人才培養,確實有代價,流失很可惜。我們理解損失一個張小平的焦慮,但更認可人才的自由流動,崇尚人才管理在制度框架之內進行。比如,對於體制內的人才流失,可以設立避嫌的“過冷河”機制。

繼續學習新詞:“過冷河”機制。

3、面對人才的自由流動,應該有一種制度化的、鎮定自若的應對方式。否則,每有人離職就鬧得滿城風雨,那隻能說明人才要素市場還太不健全。對於一些掌握專利與核心技術的人才,可以也應該簽署競業禁止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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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人才市場,春天不遠了。

最後補充一個知識點

回到HR領域,西安研究所說的張小平要遵守的“脫密期為2年”合法嗎?

1、脫密期到底多長?

《保密法》第38條規定:涉密人員離崗離職實行脫密期管理。涉密人員在脫密期內,應當按照規定履行保密義務,不得違反規定就業,不得以任何方式洩露國家秘密。

但“脫密期”有多長呢?《保密條例》只是原則規定,脫密期由相關部門的規章規定。

2、競業限制怎麼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24條規定:“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超過二年。”

如果從競業限制的角度看,競業限制最長是2年,但是競業限制和脫密期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對於此,你想說啥?可在下方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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