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看看司法大數據視角下的鄉土如何演化

金桂飄香

日前,當記者從有關部門接過這份《全國涉鄉村經濟案件數據報告(2016-2017年)》時,直觀感受到近年司法大數據公開對於助推法治進步、提升治理水平的價值和意義。

報告應勢而謀

助力鄉村法治建設

作為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司法大數據研究機構,中國司法大數據研究院致力於深度挖掘司法大數據信息,與社會其他治理信息融合,實現全國司法大數據的歸集、管理、處理、共享與交換。通過一系列司法大數據專題研究工作,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協力發展、助力決策,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貢獻積極力量。

2018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其中,對推進鄉村法治建設也明確提出具體要求,這意味著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營造良好法治環境有了更多新內涵。

事實上,自從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鄉村振興戰略以來,各級人民法院就致力於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進一步提高司法服務保障水平,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為更好地服務和保障鄉村振興戰略實施,中國司法大數據研究院應勢而謀、因勢而動,適時推出《全國涉鄉村經濟案件數據報告(2016-2017年)》,基於人民法院大數據管理和服務平臺的數據,對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全國涉鄉村經濟一審民事案件情況進行分析,形成相關數據分析結論,展現最近兩年來司法大數據視角下的鄉土演化。本報第一時間獨家為讀者呈現和解讀這一大數據畫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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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案發增幅明顯

調撤結案佔比五成

調查研究是謀事之基、成事之道,要呈現鄉村快速發展的現實,司法大數據分析必須基於準確界定的涉鄉村經濟案件案由。中國司法大數據研究院社會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李俊慧介紹,經過慎重考量,最終選擇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糾紛、農村建房施工合同糾紛3類代表性案由。

就2016至2017年涉鄉村經濟案件整體情況分析,一審收結案量均呈上升趨勢。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共新收鄉村經濟案件民事一審案件9.65萬件。2016年新收民事一審案件4.55萬件,2017年新收民事一審案件5.1萬件,同比上升12.12%;2016年至2017年,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共審結鄉村經濟案件民事一審案件9.92萬件。2016年審結民事一審案件4.7萬件,2017年審結民事一審案件5.22萬件,同比上升11.03%。

其中,案件量位居前三的地區為重慶、山東和黑龍江。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新收鄉村經濟案件主要集中在重慶、山東和黑龍江,案件量分別為1.09萬件、7196件和6732件。三地區在全國新收鄉村經濟案件中合計佔比為27.81%,最高人民法院有關部門建議,應對這三個地區的涉鄉村經濟案件給予關注。案發增長,不僅反映出這兩年農村地區的經濟與社會發展變遷,更折射出農村群眾法治意識的提升,越來越多人遇到糾紛選擇求助法律途徑解決。

在這些案件中,結案方式為判決的佔比超過四成,調撤方式結案的佔比五成。

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鄉村經濟案件結案方式主要以判決為主,案件量為40661件,佔比為41.04%。調解方式結案的佔比為24.79%,位居第二位,准予撤訴結案位居第三位,佔比為24.58%。按撤訴處理的佔比為3.38%。

記者注意到調撤方式結案的佔比較高,何以如此?最高人民法院有關部門分析認為,根源在於涉鄉村案件主要為熟人社會發生的案件,糾紛發生後,基於村規民約、自治章程,或由於基層調解力量的介入,法官相對更容易在當事人之間展開有效調解,有利於及時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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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焦點解析

土地權益最受關注

在這份報告中,最引人注目的看點在於2016年至2017年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案件數據分析。在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糾紛、農村建房施工合同糾紛3類案由中,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案發數量最高,與其他兩類案由案發數量懸殊巨大。中國司法大數據研究院社會治理研究中心高級法律研究員施小雪介紹,為便於精準分析,對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案由又細分為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合同糾紛、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合同糾紛、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糾紛、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合同糾紛、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合同糾紛、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合同糾紛6個子案由。

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共新收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民事一審案件7.78萬件,案件量呈上升趨勢。2016年共新收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民事一審案件3.66萬件,2017年共新收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民事一審案件4.12萬件,同比上升12.61%。

同期,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共審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民事一審案件8.03萬件,審結量也呈上升趨勢。2016年共審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民事一審案件3.81萬件,2017年共審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民事一審案件4.22萬件,同比上升10.74%。

就地域分佈而言,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案件主要集中在重慶、黑龍江和山東,案件量分別為1.06萬件、6639件和6630件,三地區在全國一審新收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案件中合計佔比為30.61%。

由於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案件量佔據3類案由案件量的絕對重頭,其結案方式直接決定了這份涉鄉村經濟案件報告的整體數據分佈。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案件結案方式主要以判決為主,案件量為33235件,佔比為41.50%。准予撤訴案件位居第二位,佔比為24.28%,調解案件佔比為23.72%,位居第三位。按撤訴處理的佔比為3.51%。可見,調撤方式結案的在全部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案件結案中佔比為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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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房買賣糾紛

京蘇遼三省市矚目

一審收結案量雙上升,也是2016年至2017年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數據分析的特徵之一。

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共新收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民事一審案件5718件,案件量呈上升趨勢。2016年共新收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民事一審案件2766件,2017年共新收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民事一審案件2952件,同比上升6.72%。

同期,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共審結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民事一審案件5952件,案件量呈上升趨勢。2016年共審結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民事一審案件2807件,2017年共審結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民事一審案件3145件,同比上升12.04%。

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主要集中在北京、江蘇和遼寧,案件量分別為1860件、788件和337件,三地區在全國一審新收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中合計佔比為52.2%。

同期,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結案方式主要以判決為主,案件量為2648件,佔比為44.64%。准予撤訴案件位居第二位,佔比為26.87%,調解案件佔比為21.92%,位居第三位。按撤訴處理的佔比為2.26%。可見,調撤方式結案的案件在全部案件中佔比五成。

中國司法大數據研究院社會治理研究中心高級法律研究員徐慧特別介紹說,根據對2016年至2017年裁判文書中所涉買受人與出賣人的情況分類進行數據提取發現,買受人與出賣人為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文書佔514篇,買受人為其他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文書佔203篇,買受人系非農村戶籍人員的文書佔107篇,佔比各為62.38%、24.64%和12.99%。可見,農村房屋買賣主要發生在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農民宅基地的轉讓多在同一集體組織內部成員之間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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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房施工糾紛

調撤結案佔比最高

2016年至2017年農村建房施工合同糾紛案件數據分析,同樣顯示一審收結案雙上升趨勢。

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共新收農村建房施工合同糾紛民事一審案件1.28萬件,案件量呈上升趨勢。2016年共新收農村建房施工合同糾紛民事一審案件6077件,2017年共新收農村建房施工合同糾紛民事一審案件6784件,同比上升11.63%。

同期,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共審結農村建房施工合同糾紛民事一審案件1.31萬件,案件量呈上升趨勢。2016年共審結農村建房施工合同糾紛民事一審案件6158件,2017年共審結農村建房施工合同糾紛民事一審案件6922件,同比上升12.41%。

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農村建房施工合同糾紛案件主要集中在新疆、雲南和北京,案件量分別為1831件、1354件和1026件,三地區在全國一審新收農村建房施工合同糾紛案件中合計佔比為32.74%。

與此同時,農村建房施工合同糾紛案件的典型數據特徵在於其調撤方式結案佔比最高。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農村建房施工合同糾紛案件結案方式主要以判決為主,案件量為4778件,佔比為36.62%。調解案件位居第二位,佔比為32.61%,准予撤訴的案件佔比為25.41%,位居第三位。按撤訴處理的佔比為3.11%。可見,調撤比例超過六成,是3類案由中調撤結案佔比最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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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航鄉村振興

啟迪基層治理創新

正是基於以上新情況新特點,最高人民法院順勢而為、乘勢而上,將進一步切實推動服務保障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工作深入有效開展。

具體而言,最高人民法院圍繞促進城鄉融合發展和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依法妥善審理涉及農村承包地、宅基地“三權分置”等案件,加大產權司法保護力度,加強涉農金融案件審判工作,促進鄉村產業興旺;堅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推動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鄉村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現代鄉村社會治理體制中發揮更加積極作用,促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現鄉村社會充滿活力、和諧有序;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依法妥善處理鄉村鄰里糾紛等各類案件,以公正裁判確立行為規則、引領社會風尚,促進培育文明鄉風、良好家風、淳樸民風,不斷提高鄉村社會文明程度;加強環境資源司法,依法審理鄉村環境資源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突出治理農村環境問題,促進美麗宜居鄉村建設;加強民生司法保障,依法嚴懲侵害農民人身和財產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落實司法救助,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切實增強廣大農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編後

對照近期發佈的《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要求,結合涉鄉村經濟案件司法大數據統計分析結果,可以看出圍繞促進“三治”融合、助力綠色崛起、創新基層治理等內容,頂層設計和鄉村實踐互為印證。

調撤結案佔比高、土地權益受關注——正視這樣的司法大數據特徵,才能真正領會鄉村振興戰略規劃要求的“加強鄉村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建立健全鄉村調解、縣市仲裁、司法保障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處機制”。理解這一點,有助於啟迪工作思路、完善社會治理,有利於激發農村內部發展活力、優化農村外部發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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