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真的從沒愛過他的正室妻子朱安嗎?朱安爲什麼備受冷落還願意守在他家?

SmileyMaggie


魯迅沒有愛過朱安,倘若他愛過朱安,以魯迅堅強到固執的性格,他是不可能放棄朱安而選擇許廣平的,也就是說,魯迅選擇了許廣平,便意味著他從來沒有愛過朱安。

有人會說,同樣是結髮的妻子,胡適瘋到最後也沒有放棄江冬秀,算是那個西風東漸時期激進青年中比較特殊的例子,同時,也說明胡適信守承諾,做人厚道,有君子之風。但胡適這樣做厚道,並非說魯迅不這樣做就不厚道,以一生的愛情和幸福作犧牲,去換取一個所謂“厚道”的名聲,你也會覺得這人夠虛偽的,會譏笑他博名過甚。

魯迅自認是一個“愛情的貧乏者”,這是在抱怨母親的包辦婚姻,他說“這是母親娶媳婦”一語,更是直言道出了這樁婚事的實質。其過程也確實如此,1906年,當時魯迅還在日本留學,一封“母病速回”的電報,將他騙回了老家紹興,逼著魯迅與大他三歲的朱安結為了夫妻。

“這是母親給我的一件禮物,我只能好好地供養它,愛情是我所不知道的。”婚姻是母親的事,與我無關,我只能從盡孝、滿足母親意願的角度,來供養自己的妻子。這基本代表了魯迅對朱安的態度:沒有愛情,只有責任。

同時,魯迅亦說:“在女性方面,本來沒有罪……也只好陪著做一世犧牲,完結了四千年的舊賬。”這也是魯迅對朱安的態度,也是自己作為丈夫名分的擔當,但這種擔當是明顯帶著憤怒和無奈的。

魯迅成婚後第四天就回日本讀書了,從此,朱安獨守空房,長達41年。在這樁不幸的婚姻中,不可否認,魯迅是受害者,而朱安,則是更加悲推的受害者,在漫長的獨守空房的孤寂日子裡,她所承受的,是異乎常人的痛苦。

朱安之所以備受冷落還願意守在魯迅家,我覺得一方面是受“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封建倫理的束縛,另一方面,也在始終等待著一顆迴歸的心吧!


帝國的臉譜


魯迅和朱安新婚之夜之後的次日清晨,周家僕人王鶴照發現了一個意味深長的細節:周家的人都說,魯迅先生是很不高興的,因為印花被的靛青把他的臉染青了。

結婚那時,是夏天。其實是不大需要蓋被子的。被染青了臉,大約只有一個可能——

夜裡,魯迅哭了。

第二天,新婚夫婦是需要去拜祠堂的,但魯迅沒有去。從第二天開始,他就搬到書房,拒絕上樓和朱安同房。

從旁觀者的角度,我有時候真的覺得,魯迅對朱安,真的太殘忍了。她做的棉褲,怕他不穿,趁著他去上班了,偷偷放在他一堆衣服裡,他回來看見,居然扔了出來。她做的飯菜,人人都誇讚好吃,只有他說:乾菜太多。她只好每天靠魯迅的剩菜來判斷,那些菜他吃得多一些,她就認為他喜歡,下次再做。那些菜他吃得少一些,她就不敢做了。

在日記裡,書信裡,他從沒有喚過她的名字,只寫過“婦”。我靠這是個什麼鬼稱呼啊,不是妻子,不是太太,僅僅就這麼一個字。

他的母親曾經問他,到底兩個人有什麼問題,他說聊不來。舉例說明,原來他說起日本有個什麼吃的很好吃,她就說她也吃過的。魯迅對母親說,實際上這個東西,在中國不可能吃到,她這樣說,根本就是無聊。

她不是無聊啊,她只是想要假裝,和你有那麼一點共同話題。

魯迅時刻是想要拋棄掉朱安的,在賣掉紹興祖屋出發去北京之前,在八道灣和周作人兄弟失和要搬出去之前,他都問了朱安,要不要回到孃家?要不要待在八道灣(朱安和周作人羽太信子的關係更好)。

朱安拒絕了,她說,你搬走,也要有人給你做飯洗衣服的,我和你一起走。

她人生最大的,也是唯一的錯誤,大概就是魯迅曾經要求她上學和放腳。她都沒有遵循,如果她去上學了,大概就能夠知道,這個世界上,最大的悲哀,就是像她一樣,嫁到夫家去,卻得不到一絲一毫的愛情。她明明知道魯迅不喜歡小腳,卻堅持不放腳,是她堅持自己那舊時的價值觀——在結婚那天,她穿了一雙大鞋,塞了很多棉花,偽裝自己放了腳,結果,鞋子從轎子裡滑出,大家都說,這太不吉利了。

她的價值觀,似乎一輩子沒有變過。她最大的抗爭,是有一次魯老太太過生日,她走出來,對婆婆磕了一個頭,對所有的賓客說,我知道,大先生不喜歡我,我這輩子,就是侍奉婆婆了。魯迅對朋友們說,你們看,舊式家庭的女子,狠起來還是蠻狠的。

作為一個旁觀者,我對於朱安最大的痛心,是她得知許廣平已經懷孕。她對一個院子的俞芳說:

過去大先生和我不好,我想好好服侍他,一切順著他,將來總會好的——我好比是一隻蝸牛,從牆底一點兒一點兒往上爬,爬得雖慢,總有一天,會爬到牆頂的。可是,現在我沒有辦法了,我沒有力氣爬了。我待他再好,也是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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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安一直是魯迅名正言順的妻子,這一點連徐廣平也是承認的。魯迅去世後,徐廣平曾給朱安寫信,信裡就魯迅去世後的一些事務料理告知朱安,實際上就是“彙報”,言語間對朱安很是尊敬。雖然和魯迅無夫妻之實,但在當時的年代,能守住“正室”名分對一箇舊式女子來說也是一種退而求其次中的上乘選擇,不管你在外邊怎樣生活,我的原配名位巋然不動,這或許是朱安守在周家老宅的最有吸引力的原因。

另外,還有敬畏輿論的原因。舊式鄉下女子被夫家“退回”,要承受巨大的輿論壓力,甚至悲劇由此發生。這也應該是朱安不離開周家的一個原因。

還有,魯迅和徐廣平生活期間,也為浙江家裡提供經濟保證。朱安離開周家後,經濟來源是個問題,溫飽生存或許都無法保證。朱安在周家很受禮遇,和周母相處很好,也是她不離開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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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魯迅的母親魯瑞夫人之外,朱安和許廣平,這兩位女性,是在魯迅的生命裡與之很有關係的兩個人。

朱安(1878——1947,享年69歲,如果按民間的習慣計算虛歲,應該是70歲了。這在那個時代,算得上是高壽了)。1906年,正在日本留學的魯迅被母親誑回來與朱安結婚。這是魯迅名義上的結髮妻子。

朱安是一位典型的舊式女子,既是小腳,又不識字,並且和魯迅結婚時已經29歲(此時魯迅26歲),這歲數,即使放到今天,也算是大齡剩女,何況那時還在清末。

周作人在回憶錄中曾說:“新人極為矮小,頗有發育不全的樣子。”(《知堂回想錄·六四 ·家裡的改變》 )。儘管周作人大節有虧,但我們必須承認:周作人的文字功夫,也是一等一的高手,他所寫出來的內容,基本上是可信的。周作人自己也曾不止一次地說:“我所有的資料,都是事實。”(見《關於魯迅之二》 )

現在,往往有一些不三不四的主兒,從汙濁的水面浮出,也想刺魯迅一槍。這些人,別的東西也說不上來,因此就常拿朱安與魯迅的婚姻說事兒。這樣既比較容易信口開河,又可以滿足部分讀者的某種趣味。

常言講:“站著說話不腰痛”。人總是願意慷他人之慨。如果我們能換位思考一下,其實這個問題就比較容易解決:

假如你是魯迅,不要說像魯迅那樣滿腹經綸,即便只有其學問的百分之一,又是堂堂的留學生,現在突然從鄉下給你找一位個子矮小、裹著小腳、大字不識、還大你三歲的老姑娘嫁給你,你會怎麼做?

我敢保證,你的感受跟魯迅一樣——不喜歡!

正常情況下,誰也喜歡不起來!除非是……。不說除非是什麼了。

但是,接下來的行動,你一定做得不如魯迅大度。

魯迅16歲父親去世,他是家中長子,對母親魯瑞比較孝順;對於母親一手撮合的這樁與朱安的婚事,縱有千萬個不樂意,到了最後,仍然按照母親的安排,跟朱安結了婚。正如魯迅所說:他打算,把這苦果自己吞下。

僅此一點,我認為,不論是論舊道德,還是新道德,魯迅的作為,都比某些人不知要高出多少倍!

不過,富有新思想、受過新教育的魯迅,內心深處,對這樁婚事,是老大不滿的。拜堂之後,魯迅只在洞房睡了一夜,之後就睡到書房裡去了。據魯迅家的幫工王鶴照回憶:第二天的早晨,他看到從洞房出來的魯迅先生,半個臉都被印花被子上的靛青染藍了。

那時候,大多數的織物上的花兒,都是私人染房裡印染出來的。也有織出來的,但是很少,圖案也很簡單。我小的時候還見過這景緻。集鎮上染坊裡的夥計,會把染好的成品用竹竿掛到街上高高的晾曬杆上晾曬,像萬國旗在飄揚,很有氣勢。附近的空氣中,都瀰漫著靛青的味道,透著一些古意。一些電影裡,曾經出現過這樣的鏡頭,一些旅遊景點,似乎也還保留著這樣的曲目,以供懷古的人們憑弔。

但是,因為那時的印染技術不是太過關,往往會掉色。尤其是布被弄溼的時候。因此,魯迅從洞房中出來,臉被靛青染上顏色,有人就推想:那大約是魯迅在洞房流過很長時間眼淚的緣故。

實際的情況怎樣,我們已經無法知道。我們只知道,魯迅沒辦法讓自己愛上這個姑娘——她根本不是魯迅理想中的愛人形象。我想這一點也是大家可以理解的。我們不是常說:“愛一個人需要理由嗎?”既然愛一個人不需要理由;那麼,不愛一個人,同樣也不需要理由。所以,魯迅不愛朱安,他有這個權利。別人也不用拿出一副衛道士的嘴臉去說三道四。

不過,魯迅不愛朱安,便不去傷害朱安。而不是像某些人,不管愛不愛,剜到筐裡都是菜,先把人家拿下再說,甚至還有專門的所謂“炮友”。我們不得不承認:現代的中國人、富裕起來的中國人,在性的問題上,早已經超越了人的範疇了,簡直就是“飽暖思淫慾”這句古話的最鮮明例證。

朱安與魯迅的這樁婚姻,對於朱安來說,固然是痛苦的;但對於魯迅來說,何嘗不是更加痛苦的呢?他畢竟是一個受過新思想薰陶的新青年吶。

更要命的是,在那個時代,魯迅既然跟朱安結了婚,又不能輕易離婚。因為在當時,一個女人如果被丈夫離婚了,就稱之為“被休”,在大眾的觀念中,那是一件很不光彩的事情。不像現在,沒離過幾次婚,反而有點兒不好意思。

魯迅為了孝順母親,跟朱安結了婚;魯迅為了顧及朱安的榮譽和將來的生活,又不能跟她離婚。那麼,魯迅只好走,朱安只能守——結婚第三天,魯迅就回日本去了。朱安則一生都未離開周家,直到終老。

不曾想,剛過三年,魯迅又不得不從日本回來。因為二弟周作人在日本娶了他們的女傭人羽太信子,並且還要繼續留在東京學習,也就是說,周作人要一邊和老婆纏綿,一邊留學。

面對這種情況,當大哥的魯迅,再一次選擇犧牲自己。自己回國找工作,供弟弟在日本唸書!

讀者朋友可以看看身邊的情況想一下:倘若現在的某個人遇到這種情況,將會作何種選擇?會不會選擇犧牲自己成全已經結婚的弟弟?我們是否渴望自己也有魯迅這樣的一個大哥?

魯迅犧牲了自己的求學夢、文學救國夢、小紅花的夢,圓了周作人的鴛鴦蝴蝶夢,同時也喚起了朱安的蝸牛夢。

查閱魯迅資料,我們可以知道,此後魯迅到北京工作、直到跟許廣平認識之前,始終帶著母親和朱安。正像他開始說的那樣,始終揹負著這個母親送給他的“禮物”。同時,出於對朱安、對自己的尊重,魯迅自始至終,別居一室,跟朱安,始終清清白白。

這裡有一則原魯迅博物館研究員、曾擔任魯迅博物館文物組組長的葉淑穗關於朱安的談話。葉淑穗被譽為魯迅博物館的“活字典”。談及朱安夫人,葉淑穗講述了一個饒有意味的細節:“常惠先生(引者按:他是魯迅學生)親眼所見,朱安要出外買東西,正逢魯迅在接待客人,朱安前去告知,魯迅特地站起身來將錢遞給她。”觀人於細微。從這個細節,我們是不是可以看出:對於朱安,這個“母親送給魯迅的禮物”,魯迅是尊重的,並沒有一點某些富豪那種頤指氣使的做派。我們可以看出:尊重,這待人最重要的一點,魯迅是始終做到了的。

1956年,魯博年輕館員與魯迅學生常惠(中)合影,右二為葉淑穗

對於渴求真相的朋友,我們還可以從魯迅在北京的故居——八道灣十一號、阜成門內宮門口西三條二十一號(今阜成門內宮門口二條十九號魯迅博物館院內)——對於住房的安排中,窺見一斑。尤其是阜成門內宮門口西三條二十一號,這可是到現在依然擺在那裡的活生生的事實。

在八道灣,三進的大院子,院子內場地又極寬敞。當初購買這處院落時,魯迅就說:寬敞的院落,有利於孩子玩耍。

我們知道,魯迅一直是重視兒童的成長的;但是,我們也同樣知道,魯迅當時並沒有孩子。以他對朱安的態度,恐怕將來也不打算要孩子。那麼,魯迅的有利於孩子玩耍和成長的考慮,實際上就完全是為別人著想,也就是為三弟建人、二弟作人考慮。因為,只有他們才有孩子。這一點,也可以讓我們體會魯迅是怎樣做大哥的。

在八道灣這座院子裡,最好最安全最尊貴的房子,當然是最後一排北屋九間(有地方叫堂屋。門朝南的房子),背風向陽,高大寬敞,陽光充足,不論從風水上還是民俗習慣上,應該都是這樣。這一排房子,按說是應該老大魯迅夫婦和老太太魯瑞居住,但是,他們都沒有住,而是讓老二週作人一家和老三週建人一家居住,各三間;餘下的三間,留作客房,供親朋偶爾到來時居住。周作人的小舅子羽太重九、俄國的盲詩人愛羅先珂到魯迅家來時,都曾在這幾間房中小住過。中間的一排房,算是第二號,有三間北屋,不喜歡跟兩個日本兒媳婦住在一塊的魯老太太住在西間,朱安住在東間,中間一間房,作為洗漱和吃飯的地方。這間房子的後面接出一間來,北京人稱之為“老虎尾巴”,魯迅有時住在這裡,多數就住在前罩房即最前面一排靠近大門的門房裡。有朋友就說,魯迅住的位置,就像個看門人。當初,梁實秋來訪,就是在這房子裡見到的魯迅。

請注意,在八道灣那樣一個有房32間房子的大宅院裡,魯迅居住的,是看門人的位置。

八道灣合影:左一週作人、左三愛羅先珂、左四魯迅

後來,魯迅周作人反目,魯迅憤而搬出八道灣,既沒有以老大自居、以功勞自居而獨吞房產(現在人為此打官司、動粗,恐怕不在少數吧?),也沒有跟周作人析財分產,從而把周作人趕出去,而是選擇自己淨身出戶!魯迅在八道灣,從1919年11月21日到1923年8月2日,居住了不到四年。

修繕一新的八道灣魯迅舊居,成了北京三十五中的圖書館的一部分。

搬出去的魯迅先生先在磚塔衚衕租房居住九個多個月,卻因為又氣又累,病了將近半年。因為這房子是俞芬、俞芳、俞藻的家,因此,在這裡,俞芳三姐妹得以結識魯迅。魯迅在這裡寫出了大家都很熟悉的《祝福》、《在酒樓上》、《幸福的家庭》、《肥皂》等作品。

1924年5月25日,魯迅搬家到東挪西借購置的新住宅——阜成門內宮門口西三條二十一號,也就是現在北京市魯迅博物館院內的魯迅故居。

阜成門內宮門口西三條二十一號,是一個不大的四合院。經過魯迅翻蓋後,南北屋各三間,東西廂房各兩間,從北屋的西頭有一個通向後院的小門,可以繞到北屋的後面,這時你就會看見一個小園,場地不大,但草樹雜植,別有韻味。在北屋的正中一間房的後牆上,也接出一間“老虎尾巴”,和八道灣十一號的格局幾乎一樣。

在這個住宅中,最好的房子當然還是三間北屋。魯迅是這樣安排的:母親魯瑞住東間,夫人朱安住西間,中間一間房用作洗漱和吃飯。

魯迅自己住在哪裡呢?住在最後面的“老虎尾巴”——如前所述,那不過是從北屋的後牆上接出去的一小間,不足8平米,矮,暗,而且陰冷。也就是說,明亮溫暖的大房,魯迅給了母親和朱安居住,而自己,則蝸居在巴掌大的、陰冷而潮溼的“老虎尾巴”!

在這間斗室裡,魯迅寫出了《秋夜》等流芳百世的文章。真個是“斯是陋室,惟吾德馨”!

好在,今天這裡已闢為魯迅北京魯迅博物館,魯迅故居中的一切陳設都按原樣擺設著。這不怕歪嘴的小人胡說。我們只要到魯迅故居,就可以看見這一切,看見魯迅給母親魯瑞睡的是一張雕花的牙床,比較高大上;給夫人朱安睡的,是一張較講究的竹製的大棕床(大約是江浙一帶的產物,那裡多竹子),四周可以掛帳子,上面可以蓋頂,也可以說絕不寒素。而魯迅自己睡的是什麼呢?兩塊長不足一米八、寬不足八十釐米、厚不超過四釐米的木板並在一起(魯迅個子比較矮而瘦。這好像又印證了潘長江的那句話),兩頭用長條木凳支起——這就是偉大的文學家、思想家魯迅所睡的床!如此簡陋的床,要是在網上曬出來,怕是會讓人以為是哪個貧困山區赤貧無告的人陷入困頓的證明,內心或許會大大唏噓一番的吧。但是,這卻是大文豪魯迅先生睡的床——一張即使放在“萬惡的舊社會”,也略顯寒素的“床”!

所以,對於一些魯迅的攻擊者、甚至一些魯迅的研究者張口閉口稱朱安為“棄婦”,我是不大認同的。大家都知道,“棄”的意思是拋卻不顧。而我們可以對照魯迅先生的作為,魯迅一生,甚至,魯迅死後,對於朱安,何曾有過哪怕是片刻的拋棄不顧呢?——魯迅管她吃、管她住、管她零花,也就是管她生活,除了沒管她性生活,其他的,魯迅能做的都做了,這怎麼能叫“棄婦”呢?

魯迅這樣一種行為,不論從女人的角度還是男人的角度,都應該讚歎才對。這不就是非夫妻的男女兩性之間的相互尊重嘛?

朱安到死,都沒有說過魯迅不好。反倒是一些不相干的人,出來扯淡,橫挑鼻子豎挑眼,這不是慷他人之慨嗎?

朱安曾把自己比喻為一隻“落地的蝸牛”。(參見喬麗華《我也是魯迅的遺物——朱安傳》)朱安的一生,也許是悽苦的。但是,這“也許是悽苦的生活”,卻是朱安自己的選擇。

魯迅確實沒有愛過朱安,但是也不能算是冷落她。

至於朱安為什麼要一生守在魯迅家,我想,這大致上有三個方面的原因:

首先,朱安的幻想,就是希望將來,魯迅能有回心轉意的時候;

其次,則是出於社會的壓力,就是那時候,一個女人一旦離了婚,將是一件很不光彩的事情;

第三恐怕就是到了後來,朱安更加無法離婚,因為,離開了魯迅這個家,朱安的生活,將無法得到保障。

在文章的結尾,我想把朱安的一段話抄在這裡:“周先生對我,並不算壞,彼此間並沒有爭吵,各有各的人生,我應該原諒他。”(參見(參見喬麗華《我也是魯迅的遺物——朱安傳》P214)

對比起舊社會的女子朱安來,現在的一些人,實在還不如朱安陽光。


學動春風


魯迅真的從沒愛過他的正式妻子朱安,他把朱安看做是母親送給自己的一件禮物。與朱安一輩子沒有圓房。



朱安不願意離開魯迅,一開始希望用自己的柔情能感化魯迅,她認為即使大先生不喜歡她,她像蝸牛一樣慢慢地爬,總會爬上去。當許廣平懷孕生子後,又用一種精神勝利法來麻痺自己,她認為大先生的兒子也是她的兒子,等她百年後,她的兒子自然會給她齋水,不會讓她做孤魂野鬼的。兩這些想法的原因都源於一個原因:朱安沒有獨立生存的能力。甚至沒有獨立生存的勇氣。



有人說朱安不離開魯迅,是他對她的大先生深愛。我這樣認為,認為朱安是一個被舊社會的“三從四德”“從一而終”等封建糟粕束縛了的柔弱女子,她沒有選擇,只有接受,根本不懂愛,別說深愛。她的不離開,應該是下面這兩個原因。



一,朱安是舊中國中上家庭的女子,從小被教養成了舊中國對一個傳統典型女子所要求的技能:脾氣和順,會做針線,擅長烹飪,不識字,小腳。也接受了舊中國對女子的三從四德的要求: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卻沒有賦予她謀生的勇氣與本領。在她的字典裡,從來沒有“離開”這兩個字。



二,朱安之所以沒有離開,還有一個原因,就是魯迅從來沒有拋棄她。不管魯迅愛不愛她,魯迅都給了朱安足夠的尊重,她她買了點心,先讓母親挑,再讓朱安挑,最後才拿過去自己享用。如果魯迅也如徐志摩一樣逼迫著妻子離婚,那麼朱安再不願離開也會必須離開。



事實上,魯迅活著的時候,一直為朱安提供著舒適的生活,魯迅死後,許廣平為她提供資助,後來,許廣平被日本憲兵逮捕,資助中斷,周作人又為其提供一些金錢。無論生活如何貧困,清苦,朱安從來沒有自力更生過的。


萍風竹雨123


魯迅沒有愛過朱安,這是可以肯定的,魯迅說朱安只是他的母親送給他的一件禮物,和她之間,並不知道愛情是什麼。魯迅對待朱安,只有責任,沒有愛情。

朱安是魯迅原配的妻子,是魯迅的父母包辦的一場婚姻,這種沒有愛情的婚姻無疑對兩個人都是一種很大的懲罰和煎熬,魯迅是家中的長子,所以魯迅的母親對兒子的婚姻大事也是特別上心,而魯迅母親又非常喜歡朱安,所以魯迅和朱安在並不曾認識深入接觸的情況之下就由雙方父母做主,這樣建立了婚姻關係,周母只是喜歡朱安溫柔賢惠的品行,而實際上根本沒有徵求當事人的意見。

1901年,魯迅畢業,1906年魯迅被母親騙回家中完婚,這場婚禮完全是按照以往的傳統習俗進行的,完全不是魯迅所希望的模樣,魯迅戴上了假辮子,渾身上下的衣服都是傳統的禮服,而朱安也完全是傳統新娘打扮。而這場婚姻的洞房花燭夜無疑是最為難熬的。

朱安是一箇舊時代的,沒有文化的,傳統的,為丈夫馬首是瞻的女人,從這一天起,她更沒有了自由,所有的事情肯定都是要聽丈夫的,作為舊時代的女性,沒有絲毫的自主權,魯迅甚至說:她是母親的太太,不是我的太太。

魯迅作為一個接受過新思想洗禮的,思想比較開放的知識分子,自己的愛情觀也是比較開放的,如果沒有母親強行的拉郎配,他可能會愛上朱安,但是,經過封建家長的專制,自己的叛逆的一面,使自己更加不可能對朱安產生愛情。

但是朱安卻恪守著封建女性的品行操守,它始終對魯迅是尊重的,1923年的時候,周作人魯迅兄弟反目,家裡要搬出周家,魯迅詢問朱安的意見,是回孃家還是跟著搬家,朱安則堅決表示要跟隨魯迅,她愛丈夫,但是因為自己沒有文化,而不懂丈夫,自己做的只能是為丈夫好好操持著整個家,好好照顧婆婆。

魯迅和許廣平生下週海嬰之後,朱安也是把他當做自己的兒子來看待。


消失的月光


是的,沒有愛過。

很多答主也都說了,魯迅在遇到許廣平之前,不知道愛情是什麼。

至於朱安為什麼不走,一個又矮又醜,年紀又到了29歲的女人,你又讓她上哪兒去呢?

再說,魯迅雖然不愛她,她還是很欣賞魯迅的。得不到他的心,得到他的名分也好。

還有,魯迅雖然不愛她,但是尊重她的人格,沒有提起離婚(胡適曾經和江冬秀提起離婚),為了顧全她的面子,沒有和許廣平結婚,選擇了南下。

最後,雖然大先生(魯迅)對她沒感情,但是周夫人(魯迅之母魯瑞)對她很好啊。也算不上備受冷落,在這個家裡,也不至於到處都是冷冰冰的,還是有一點點暖意的。


何事男兒不讀書


關於朱安,魯迅說這是我母親送給我的一件禮物,我不知道愛情是什麼。

和胡適江冬秀一樣,魯迅和朱安也是包辦婚姻,只是胡適和江冬秀算是強強聯合,胡適小時候就聰明得四鄉八村皆知,江冬秀的母親注意到他,一定要把女兒嫁給他。胡適母親則心有顧慮,一是江冬秀家境明顯強於胡家,再就是江冬秀比胡適大,但江冬秀的母親極具遠見卓識,想方設法要把這樁婚姻促成。

魯迅與朱安則不同,魯迅當時家境已經沒落,家鄉人都認為他沒什麼出息,他母親怕他娶不上媳婦,想抓住一個女人為他延續後代,哪怕條件差一點也沒關係。朱安條件就極差,周作人說她像個侏儒,魯迅的個子本身就不高,朱安身高甚至配不上魯迅,不知道到什麼程度。總之在普遍早婚的年代裡,朱安到21歲才經人說合,與魯迅訂婚,算是“條件”不太好的姑娘,這個婚姻的背後,有著對於魯迅的否定,對於心高氣傲的魯迅,這是很難接受的一件事。

魯迅曾經試圖改造未婚妻,提出要她放小腳和識字,都被朱安方面以“姑娘大了”“怕人笑話”等說法拒絕了。等到魯迅從日本回來,對這樁婚姻基本不抱希望,新婚之夜是如何度過的,如今已經不得而知,周作人說,第二天有人注意到藍花的枕巾染了魯迅的面頰,也許他夜裡曾經哭過。

不管他有沒有哭過,他都無法逃脫這婚姻了,朱安是被社會戕害的人,是弱者,但弱者身份,也是她可以憑藉的,她不用考慮其他出路,拒絕離婚的提議,無視魯迅的冷落,比如說魯迅幾乎從不理睬她,朱安也不予追究,反正她是魯迅的妻子,他必須和自己捆綁在一起。

許廣平生子的消息傳來,朱安打心眼裡高興,說,羽太信子再也不能嘲笑她和魯迅是孤老人了。好像許廣平生子也是她的一種福利。這種精神勝利法被魯迅所不屑,但是他也沒辦法,朱安就是靠著這個,度過了一生。雖然她感慨自己像一隻蝸牛,一直艱難地往上爬,但她的路徑和魯迅無關,各種努力,都不過是原地踏步。


閆紅說


沒有愛過,但似乎嘗試磨合過,比如魯迅曾寫信說讓朱安唸書和放足,但這顯然超出了朱安的認知。

不過朱安也做出了自己所能做的最大讓步,結婚當日她穿著一雙大號繡鞋出閣,裡面塞滿了棉花。她想讓魯迅注意自己的大腳,但沒想到繡鞋在眾目睽睽之下掉落,讓人看了笑話。

這要換了常人,估計開個玩笑就遮過去了,事後也不會說什麼,但魯迅是從一個家道中落的家庭中成長起來,顧忌多,心事重,對人對事帶著一種偏激、狹隘和睚眥必報的態度。想必魯迅看到這一幕,心裡本就不如意的情感隨之發酵,羞愧、委屈、氣急敗壞攪在一起,該讓他如何下了來臺?



當晚魯迅應該是哭著睡的,因為據僕人說轉天魯迅的臉頰印上了枕巾和被子的顏色,接下來的一生魯迅雖與朱安住在同一屋簷下很久,但從來沒同房同床過,這也算是此恨綿綿無絕期了吧。

本身魯迅心思重,話語少,加之對朱安成見甚深,所以拒絕與朱安交流,而朱安也是個悶葫蘆,二人的思想觀念也不在一個頻道。魯迅的母親也曾私下裡問過朱安,問二人出了什麼問題,朱安的回答是,聊不來。

歸根結底還是魯迅的性格太偏執,對人對事缺了些寬和。朱安接近魯迅的步伐有些遲緩,有時甚至有些自作聰明,但這自作聰明裡總歸帶著些許無奈。比如魯迅對人說起一種吃食,朱安接過話頭,說她也吃過,確實美味。魯迅轉頭便懟,呵呵,這是我在日本吃的,國內吃不到。還有,清末民初我國引進了西方和日本的廣播體操,魯迅周作人一起做,朱安也跟在後面一起做,但卻得不到丈夫的讚賞和鼓勵。

試想,如果換作是胡適與江冬秀,恐怕這夫妻之間的交流會是另一種光景。



當然,我也曾猛烈批判過魯迅對待女性的這種冷暴力的態度,加之後來他拋下原配,轉頭與許廣平結婚,更是被我視為渣男行徑。但相比於民國時期的不少社會名流,比如徐志摩,魯迅還算是很仁義的。

還有人提起魯迅的一些花邊新聞,比如與某北大校花,包括後來與作家蕭紅,都曾有過曖昧的行為。但其實這些事本身證據不足,沒有實錘,而且魯迅與她們之間的關係更多的是長輩對晚輩的一種提攜和欣賞,曖昧成分極低。

我想今天一直在流傳這些,更多的是我們有意識地去摒棄一個臉譜化的魯迅,對他進行重新認識的嘗試,這並不能否認魯迅的文學和文化成就,更不能否認魯迅被夾在新舊婚戀觀念衝突中的困頓、堅守與突圍。



至於朱安,她對魯迅是一種什麼感情呢?說不愛是假的,但絕不是一種獨立的愛,差不多算是一種建立在依賴性上的愛。在她的理解能力下,附屬於男性的狀態就是愛情和婚姻最真切的模樣,哪怕丈夫把對妻子的愛分給她人,把和妻子共處的時光分給事業,這都是應當應分的。你會說她怎麼那麼愚昧無知呢?那麼不獨立呢?她為什麼不離婚呢?

君不見21世紀的今天,還有那麼多寧願被富二代養在籠子裡的金絲雀女人,她們放棄了先輩們用幾代人努力才換來的工作權,她們認為工作是苦的,愛情是虛的,只有趁年輕搞定一輩子才是實的;

君不見21世紀的今天,還有那些被他人視為第三種性別的女博士、女性科研工作者們,就連她們的女性老師都會諄諄教導她們,說女人最大的一次投胎就是嫁人,嫁對了人能少奮鬥好幾十年,還讀什麼書?

君不見21世紀的今天,還有那麼多執著於事業和工作的女性精英遭致如此之深的誤解,大家都一致鄙視她們的成就,認為這些沒用,只有抓緊結婚,相夫教子才是正道,甚至有些人覺得她們之所以會取得這麼大的成就,完全是因為和領導有了什麼私底下見不得人的交易;

君不見21世紀的今天,還有那麼多被騷擾或性侵後不敢發聲的女性,還有那麼多人覺得這事兒肯定是一個巴掌拍不響,肯定是你先讓男人想入非非的。

21世紀都這樣,我們還有什麼理由強迫19世紀的朱安呢?

目前的中國女性好像弄反了一件事,她們深深沉溺於中產階層對女性的醜惡趣味和審美中不可自拔,卻去拒絕一些很正的觀念,諸如個人奮鬥、白手起家,並把家境清白、一貧如洗卻樂於努力、積極奮鬥的屌絲青年當做理應被鄙視和遠離的人群。

但實際上,誰是階級敵人,誰是階級弟兄,你弄不清楚嗎?



1945年,老邁的朱安走到了生命盡頭,窮困潦倒的她想變賣魯迅書籍手稿維持生計,青年們趕來質問:先生是民族魂,遺物不能賣,必須收藏起來。

朱安反問:我也是先生的遺物,誰來收藏我?

而作為遺物的所有人,魯迅卻在無意間觸碰到了這個問題的關鍵。上個世紀,魯迅深刻地洞察到了中國女性解放的困境,於是他寫了《傷逝》,寫了《娜拉出走後怎樣》。現如今,新時代的子君們和娜拉們,不僅不再出走,甚至主動返回牢籠,並以此為樂。

當年魯迅讓朱安唸書、放足,朱安不也是拒絕了嗎?

所以,這個困境就是:中國女性解放最大的阻力,恰恰來自於女性自身!

這是中國女性解放事業的最大悲劇。


達摩說


想來就來:

魯迅對他的正房妻子無情無義,嫌別人醜陋,沒有文化,他既是一個偉大的文學家,一開始就不應娶進家門,那是一個傳統又自愛的大家閨秀,也不是蠻醜,她勤勞持家,把家裡打理得井井有條,伺候婆婆及家人,即便魯迅沒跟她同房,她把各種角色扮演得很好,我好同情她,一輩子任勞任願,委屈自己,對魯迅也是盡夫人夲份。後來要逃難時,魯迅還是決定帶她走,她以為魯迅會要了她,可魯迅依然要她單睡,就這樣,她夫人在她家呆了一輩子,四十多年,而魯迅自己找的一個恩愛有加的愛人,還有孩子,她老婆朱安視於己出,孩子的照片都收好,直到魯迅死了,她的愛人經濟上有困難,朱安總是補貼她,幫助她!多麼偉大而無私的愛,我覺得魯迅應該讓她有個一兒半女,再不理朱安都行,因為有孩子的陪伴,這一輩子也不會孤獨終老,所以我認為魯迅是自私,狹隘的一個人,耽誤了朱安一輩子!這女人的一輩子是悲壯的,令人挽惜的!舊社會封建制度的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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