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對待原配夫人朱安的態度是不是不近人情?

羈文


朱安是魯迅的原配夫人,由於是包辦婚姻,魯迅對她並不滿意,卻也不和她離婚。結果導致她守了一輩子活寡,最後在貧窮孤單中死去。

(朱安舊照)

對於朱安悲劇的人生,很多人認為魯迅實在不近人情。不喜歡朱安,為什麼又不和朱安離婚,讓她去追求新生活呢?

魯迅原名周樹人,他和朱安的這樁婚事,是他的母親魯瑞做的主。

周家本來是相當體面的人家,魯迅的爺爺周介孚中過進士,在朝廷裡做官。這是很榮耀的事,周家也因此興旺起來。

魯迅的父親周伯宜卻在科舉考試中屢考不中,只是個極不得意的秀才,因此一直賦閒在家。

然而,由於周介孚行賄鄉試主考官。案發後,周介孚外逃,閒散在家的周伯宜被抓捕入獄,吃盡了苦頭。直到周介孚主動投案,他才被釋放回家。

為了救回周介孚,家裡走了很多關係,使了大量的銀錢,好歹把周介孚弄了出來。

周家由此財力大損。同時,周伯宜在獄中又因為受了刺激,不僅不思飲食,還經常亂髮脾氣,喝酒和吸鴉片成了他每天的主要內容。長此下去,周伯宜因營養不良,患上了肺結核,從此成了藥罐子。

魯迅小的時候,家境已經破敗了。他曾在《吶喊》中提到他有4年多的時間,幾乎每天都要到當鋪和藥鋪去。

然而,縱是如此,魯迅還是早年失父,家境也因此更加困頓起來。

好在,魯迅很會讀書,這給了母親魯瑞頗多希望。

不過對魯瑞而言,魯迅的終身大事,才是她最為操心的。(魯迅舊照)

1899年,在親戚的斡旋下,魯瑞終於為魯迅定下了一樁婚事。

對於魯瑞來說,朱安雖然生在小商人家庭,沒有什麼見識。但她脾氣柔順,能縫會補,善煮會烹,是個極規矩的舊式女子。

且朱安大魯迅3歲。舊時的紹興一向流行“女大三抱金磚”,據說這樣於男子是有福氣的。所以魯瑞非常滿意朱安,認為她在結婚後,一定會很好地照顧魯迅。

1901年,也就是訂婚第二年,魯迅即將從礦路學堂畢業。男女雙方的家長議定,冬天為他們舉行婚禮。誰知魯迅卻考上了公費留學日本的名額。女方家認為,姑爺能留洋,這是非常體面的事,因此同意將婚禮延遲舉行。

對於朱安,魯迅並不是一開始就對她非常冷淡。

魯迅在日本留學的時候,曾考慮過這個母親安排給他的妻子。

他曾讓母親轉告朱安,要她放腳和到學堂讀書。

然而,久受封建思想影響的朱安,卻認為放腳和讀書都不是正經女人所為,拒絕了這個請求。

轉眼朱安到了28歲,已經到了拖不起的年紀。

魯瑞喜歡朱安,自然也希望魯迅早點和她成婚。

在這件事上,魯瑞用了手段,她把婚禮所需要的一切準備好後,便給魯迅拍電報,聲稱自己重病。

魯迅是個孝子,來不及細問,便匆匆歸來。

然而,等著他的,卻是一場以他為中心的婚禮。

(右一為朱安)

在魯迅看來,如果朱安放了腳上了學,作為結婚的對象也不是不可以。

可是,魯迅很快就發現,朱安還是那個執拗的舊式女子,並沒有半分改變。

原來,在婚禮上,朱安知道魯迅喜歡大腳,為了取悅他,專門穿了一雙大鞋。

儘管鞋子裡塞了棉花,卻在下轎的時候,由於鞋子太大,掉到了地上。將她纏過的足,讓魯迅看了個真真切切。

朱安不算漂亮,魯迅並不會因此責備她。但是她不僅不肯自覺地轉變思想,做個新式女子,而且還動了欺瞞的行為,這讓魯迅頗不滿意,所以洞房花燭夜的時候,魯迅就搬到書房居住。在家裡又盤桓了兩日,便前往日本了。

魯迅雖然對朱安態度冷淡,但朱安卻依舊極賢惠地孝敬著魯瑞。

魯瑞很喜歡朱安的本分老實,兩人也很談得來。這樣一晃,朱安便陪伴了魯瑞13年。

當魯迅再次回來的時候,是來接母親魯瑞和弟弟弟媳們同去北京團聚的。

對魯迅來說,朱安該怎麼安排呢?

這個安排從魯迅和友人的對話中,有很清晰的答案。

“她是我母親的太太,不是我的太太。這是母親送給我的一件禮物,我只負有一種贍養的義務,愛情是我所不知道的。”

也就是說,魯迅只是把朱安當作母親送給他的禮物,而不是太太。由於母親的緣故,所以他打算贍養朱安。(後中為魯迅)

事實上,魯迅也的確是這樣做的。

魯迅在北京八道灣買了個四合院。當時,他住在外院,魯瑞和朱安住在中院。由於周作人和周建人都成了家,所以他便把最好的裡院讓給他們住。

魯迅有時回家,會買新鮮的糕點等。拿回去先請魯瑞吃,再請朱安挑,最後他才將剩下的拿到外院去。

儘管朱安努力想以妻子的身份照料魯迅的生活,但魯迅都以冰冷的姿態,無聲地回絕了朱安的好意,因此二人雖然在屋簷之下,卻形如陌路。

魯迅和朱安,在弟媳羽太信子的眼裡,自然是可悲的。可悲的人,自然是可以隨便欺負的。

所以,當魯迅請周作人提醒羽太信子,要量入為出,花錢要收斂一點時。羽太信子便故意在魯迅在家時,喝罵孩子們不要到中院和外院玩耍。並大聲說,讓他們(魯迅和朱安)繼續做孤老。

其實,魯迅應該是這個大家庭裡的掙錢機器。他不光在教育部做官,又兼著幾所大學的教授,因此收入相當可觀。

魯迅除了留下一點錢買零食和煙,剩下的錢,全都交給了羽太信子,讓她負責家裡的生活。

憑空多了這麼多錢,對於使女出身的羽太信子來說,就有點不知把控了。她生活上處處要買日本產品,要請廚子,要請傭人。吃喝上更是一點不如意,就扔掉再買。

這樣一來,魯迅的壓力就很大了。

可是縱是如此,縱是被羽太信子罵作是孤老,他也沒有因此向朱安妥協。(魯迅與許廣平)

魯迅和周作人終於還是為羽太信子的緣故,撕破了臉。

起因是羽太信子在周作人面前告狀,說魯迅偷看她洗澡。

失和後,魯迅只得另外買一處小房居住

母親魯瑞向來不太喜歡周作人,因此堅持要和魯迅住在一起。

這時候,魯迅曾問過朱安,她是願意回紹興還是願意一同走?

朱安表示,婆婆到哪,她就到哪。

於是,她和魯瑞便又跟著魯迅住到了小院裡。

在小院裡,朱安得到了做女主人的機會。可是魯迅對她的態度照舊冷淡,甚至還將她放到櫃子裡的新棉褲扔了出去。

後來,魯迅有了許廣平,朱安便覺得再無希望可言。

有一次,朱安向魯瑞說,她夢見魯迅領回來個孩子。

魯瑞聽了大為高興,認為這是一個吉夢,預示著魯迅即將會有孩子了。

對於一心想抱長房孫子的魯瑞而言,自然歡喜不已。

朱安見魯瑞如此,不無悲涼地說,魯迅一天也不會和她說上一句話,她又怎麼會有孩子呢?

當許廣平懷孕後,朱安愈發絕望,不過她又能如何呢?

其實她也明白,就算當初魯迅退婚或者和她離婚,她都不會有生路的。

既然原本就沒有路可走,那麼,她只能默默地活在魯迅的陰影中,一邊接受魯迅的供養,一邊識趣地不去打擾魯迅。

由此可見,魯迅對朱安並非不近人情,反而因著當時的社會原因,只能如此。

但魯迅把愛情看得很金貴,因此他直到40多歲,遇到許廣平後,才有了要結婚的衝動。在這之前,他寧可做個苦行僧一樣的人物,也不肯有半點將就。

(參考史料:《我是魯迅的遺物:朱安》《魯訊自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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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曾經對友人說過:“朱安是我母親的太太,我對她只有贍養的義務,愛情根本沒有存在!"那麼為什麼會這樣說呢?為什麼魯迅對待朱安這麼冷漠呢?我來給大家談一談,讀完大家就知道了。

朱安本人性格溫和、待人厚道、又懂禮儀,但是識字不多,沒有文化。自從魯迅的父親去世以後,魯迅的母親就開始為他的婚姻大事操心,朱安是魯迅本家叔祖周玉田夫人的同族,再加上魯迅的母親很喜歡朱安的品性,1901年4月3日,朱安和魯迅都不知情的情況下,由雙方家長作主,許下了這門親事,紹興的婚禮通常在冬季舉行,而魯迅恰好剛畢業,可是魯迅拿到了赴日本留學的獎學金,朱家覺得,未來的女婿出國留學,對她女兒來說還是一份光榮!

1902年3月魯迅離開中國前往日本留學,他跟家人說了自己要呆到1909年,魯迅通過他母親,向朱家提出一項要求,讓朱安放腳,進學堂讀書。這對於思想保守的朱家人來說,是很驚人的!所以,這就為朱安的婚事蒙上了一層陰影。

魯迅的母親實在等不下去了,1906年7月6日,魯迅的母親因自己生病為由,讓魯迅回老家。準備舉行婚禮,朱安坐在轎子上,準備下轎了,可是由於轎子太高,沒有踩在地面,繡花鞋掉了,一隻真正的裹得很小的腳露了出來,原來朱安知道魯迅喜歡大腳,因此穿了雙大鞋,裡面塞了很多棉花,本想討新郎的歡心,沒想到剛上場就敗露了。

一陣忙亂之後,朱安重新穿上了鞋,終於從轎子裡走了下來,在族人的簇擁和司儀的叫喊中,魯迅揭開了頭蓋,打量了一下朱安,面色黃白,尖下巴,嘴巴略大,微禿的前額。大婚當夜,魯迅睡進了書房,完婚後的第二天,魯迅沒按規矩去祠堂,第三天,他就去了日本。至此,朱安獨守空房,照顧魯迅的母親,整整41年,要知道朱安活了69歲,孤單活了41年,可想而知,她過的是多麼的悽慘,孤單寂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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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先生與朱安的婚禮,不是自己自願選擇,何來不近人情?什麼是人情?今日你幫了我,他日有需要我會盡我所能幫助你,簡而言之,有欠有還。但魯迅欠了原配夫人朱安的人情了嗎?

這是一場封建時代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禮。眾所周知,魯迅是在其母親沒有徵得他的同意下,貿然去朱家“請庚”,安排了魯迅和朱安的婚事。婚禮因為魯迅要赴日本留學而擱淺。1906年7月6日,魯迅在日本被母親以謊稱病為由騙回老家完婚。

這是兩人“道不同,不相為謀”的必然結局。現代我們都強調兩人三觀要相同,這樣的婚姻才會長久。魯迅是新時代的革命人,他要反抗的就是舊時代的封建思想,朱安就是其中之一。他沒有成功反抗母親的包辦婚姻,但這樣的兩人實質就是矛與盾的組合,然而他並沒有將矛頭指向朱安,至少沒有與朱安離婚,要知道舊時代下離婚對於女性意味著什麼,在這點上他很有人情。

魯迅曾努力抗爭,但朱安卻未能跟上魯迅的腳步。據說,魯迅提過讓朱安改嫁,但朱安不肯。且在日本留學期間,通過他母親,提出讓朱安放腳,然後進學堂讀書。然而朱安沒有把握機會,都說婚姻中的兩人要共同進步,如果一方止步不前,就一定會掉隊。朱安一直守著舊時代的觀念,對於接受新思想的魯迅而言,即使結了婚,兩人之間也不會有思想上的共鳴。

綜上,魯迅先生沒有任何不近人情之處。魯迅先生給過她自由,也給過她進取的機會,但她只想做一箇舊時代思想的守護者,即便如此,魯迅先生也沒有拋棄她,依然盡到贍養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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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人情要怎麼做呢?關了燈都一樣,所以生兒育女?然後在外面娶小妾?

先說一個事實,就是,呂迅一生都在供養朱安。但是兩個人話不投機半句多,也是真的。

我們先看照片,朱安連頗具姿色都算不上。周作人(魯迅親弟)在他的《知堂回想錄》裡說了朱安的缺點,原文大致如此:“新人身材極為矮小,頗有發育不全的樣子,姑嫂不會不曉得(朱安形貌),卻是誠心欺騙,這是很對不起人的。”新人指的是朱安,而姑嫂指的是周作人的堂嬸母(媒人)。

所以基本得到結論,朱安看起來發育不良,長相普通,沒有激發魯迅荷爾蒙。也沒文化,紅袖添香也做不到。如果有人要抬槓,相貌不重要,我就問下,你們問什麼看小姐姐直播,發現是喬碧蘿就崩潰?沒有好看的皮囊,也沒有有趣的靈魂,吸引力低啊。

再來說朱安的性格,當時魯迅和朱安訂婚時,魯迅還在日本留學,魯迅寫信給堂叔周冠五,向朱安提出了兩個要求。第一個要求就是讓朱安放腳,第二個要求讓朱安上學堂。當週冠五託人轉告朱安時,朱安卻拒絕了,說腳已經裹小無法放大,至於進學堂更是不能。

這說明,魯迅在抗爭無法之後,有考慮溝通下的,但是朱安拒絕了。

這固然是時代的悲劇,但是有同樣經歷的胡適原配江冬秀卻做到了相伴一生。她也是舊時代,沒文化小腳女人。胡適也很反對包辦婚姻,再跟魯迅一樣,抗爭不成後,也給未婚妻寫了信,要求也一樣,放腳,上學堂。

江冬秀卻抓住這個拉近兩人關係的機會,跑去讀書,甚至還給胡適寫歪歪扭扭、有錯別字的家書。但是這至少表明了,兩個人存在可以發展的可能。


放在現代社會,兩人不合可以離婚。但是當時,只能這麼養著唄。當然,也有很多人認為,就算不喜歡,也要給她做母親的機會,就算你不陪她,也有孩子陪她。不少人對魯迅與朱安到底有無性生活有所研究。有人找到魯迅的隻言片語:“夫妻間wife多年也僅僅一兩次”,這句話的“wife”疑似指代“夫妻生活”。魯迅極少表達對朱安的評價,但曾提到過朱安身體“發育不全”。這個和他弟弟周作人的說話吻合,所以有可能,朱安屬於不易孕體質,而且他們還老是不在一起。他們各處一室,每天只有三次對話:一、叫早。回答是:“哼”;二、臨睡,問關不關北房過道的中門。回答是:“關”,或者“不關”;三、索要家用錢。回答是:“多少?”然後照付。

喬麗華女士的《我也是魯迅的遺物-朱安傳》,分上下兩篇,上篇的題目是“母親的禮物”,下篇的題目是“落地的蝸牛”。也說到了朱安的一生,前半生是“禮物”“失誤”,後半生是絕望:我好比一隻蝸牛,從牆角一點點地往上爬,爬得雖慢,總有一天會爬到強頂的,可是現在我沒有辦法了,我沒有力氣往上爬了。我待他再好,也是無用。


魯迅最後娶許廣平生子,朱安感覺到了安慰,因為她是嫡母,也算是周家有後。她對魯迅的評價是,“他對我並不算壞,彼此間並沒有爭吵,各有各的人生,我應該原諒他。”


只能說,朱安是一個守著熟悉的地方,活在自己的世界裡面的人。她不願意面對新鮮事物,而魯迅,是一個戰士。朱安是舊時代的守護人,魯迅是新時代的革命人。他們註定不能有好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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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和朱安的婚姻是魯迅的媽媽魯老太太一手操持的,屬於典型的包辦婚姻,不單魯迅,魯老太太在婚前都沒有見過朱安。從外貌上看,朱安長得不好看,至少是不對魯迅的審美,魯迅和周作人都不喜歡;從教育上看,朱安不識字,只接受了有限的《女兒經》教育,思想上也和魯迅難以產生共鳴。周作人周建人認為,魯老太太選擇朱安,很可能是受了媒人的騙。

魯迅跟朱安沒有婚姻生活,他也依然認可自己對後者的贍養義務,也始終沒忍心離婚,已經仁至義盡了,朱安是很可憐,但從某種意義上她又是幸運的,這是時代的悲劇,魯迅不是罪魁禍首,反而還為封建社會的犧牲品接了盤,這就是一個偉大作家的偉大人文主義情懷在生活中的現實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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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不覺得是不近人情。反而覺得魯迅的做法比一般的民國文人好得多,至少比徐志摩強多了。

魯迅和朱安一直只有夫妻之名,沒有夫妻之實。不像徐志摩,一方面不喜歡張幼儀,一方面又讓懷了他的孩子的張幼儀墮胎,得知張幼儀的害怕又刻薄地說:“坐火車也是可能會死人的,難道你就不坐火車。

據說,魯迅提過讓朱安改嫁,但朱安不肯。雖然,魯迅不愛朱安,但他其實有給過她選擇,也算善待她吧。

1901年4月3日,魯迅母親在沒有徵得他的同意下,貿然去朱家“請庚,安排了魯迅和朱安的婚事。因為紹興慣例婚禮多半在冬季舉行,同年年底魯迅也將畢業,正好可以雙喜臨門。婚禮因為魯迅拿到赴日本留學的獎學金而擱淺。他在1902年3月離開中國,除了兩次短暫回家外,在日本一直逗留到1909年。已經是進步青年的魯迅沒有提出退婚,而是通過他母親,向朱家提出一項要求:要朱安放腳,然後進學堂讀書。基於這一點,我覺得魯迅其實是努力過的,奈何朱家沒有完成魯迅的要求。

1906年7月6日,魯迅在日本被母親騙回老家完婚。婚禮上,新娘裹小腳的事情不小心就暴露了。魯迅走過場的完成了結婚儀式。但他也有自己的堅持,他搬出新房,睡到了母親的房中。對於自己的婚姻生活,他和許壽裳說:“這是母親給我的一件禮物,我只能好好地供養它,愛情是我所不知道的。”

婚後第四天,魯迅就攜二弟周作人去了日本,離開了母親強加給他的女人。後來,魯迅把母親和朱安接到北京一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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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安是魯迅的原配夫人,也是浙江紹興人,祖上做過知縣,所以說在這樣環境中長大的朱安雖然說不識字,但是還是懂得禮儀的,更重要的是她一個她是一個非常厚道的人。魯迅是家中的長子,在魯迅成年後,她的母親就開始為她的婚事操心了,老太太看中了朱安的品格,於是將朱安娶過來做魯迅的媳婦,

在1901年的4月3號,魯迅的母親在沒有徵得魯迅的同意的情況下就讓兩個人在根本不認識的情況下結成了夫妻,魯迅母親的這種做法讓朱安的下半生變得非常的不幸。

朱安就是中國舊社會一個相當傳統的女子。

朱安從小被教育成脾氣好,會做針線,會做飯,不識字的小腳女人。作為一個沒有文化的舊時代的女子自然得到魯迅的垂青。

在這場婚姻中,她一直處在被動地位。雖然她名義上的丈夫是魯迅,但是一切和她關係又不大。她和魯迅僅僅維持著形式上的婚姻關係。

實際上她和她的婆婆一直過了13年,

在朱安自己看來,她就是魯迅家的人,是生是死都是魯迅家的一員。正因為她的這種思想,在魯迅和她的二弟周作人反目之後,魯迅即便去世之後,朱安也不願意接受周作人的接濟。

朱安是一個就是舊時代的小腳女人,為了討魯迅的歡心,故意在這裡的鞋子裡塞了棉花,穿了一雙大鞋,沒想到在下轎的時候,在新婚那一天她從轎子裡下來,鞋子滑掉了,讓魯迅感覺很為難。

魯迅是一個雜文大家自然看不上這種弄虛作假的人,所以說魯迅經常諷刺朱安的小腳,諷刺她不識字,更重要的是長得不怎麼好看。

逆來順受的人生

但是她並沒有和魯迅反目成仇,反而逆來順受,只是希望有一天魯迅能夠接納她。

她越是有這種資低姿態,是魯迅就對她的逆來順受表現的是越來越冷淡。在1919年,魯迅在北京買下了一個四合院,把母親接過來同住,她問朱安要不要一起來住。

很樂意的搬過來和魯迅一起住,於是魯迅對朱安採取的態度就是當她不存在。魯迅的內心也知道,自己雖然並不接受這樁婚姻,但是也不好戳破這個婚姻的真相,她明白如果真的拋棄了

朱安,那麼對於這一個不識字的女人來說就是死路一條,而朱安以為魯迅有了和她在一起的想法,於是晚上就和想和魯迅同睡。哪想到魯迅看到床被非常的生氣,鬧著要把床鋪拆了,朱安瞬間就明白了,魯迅並沒有和她睡在一起的想法,從那以後魯迅就和朱安分床睡,也不穿她縫補的衣服,不過朱安在生病的時候,魯迅還是帶著她去看病的。

而正因為魯迅這種心存善念的做法,徹底耽誤了朱安,如果魯迅對朱安壞到底

那麼朱安早晚就會死心了,可惜魯迅這個人還是比較心善的。並沒有直接休掉朱安也讓朱安搬來同住,甚至帶她看病,這讓朱安覺得自己還是有希望的。於是朱安就繼續放低自己的姿態去討好魯迅。在朱安和魯迅搬到一個做新房的時候,鄰居是一對漂亮的姐妹,這兩個姐妹很年輕,自然是新式女性,也有一雙大腳,因此做起運動相當好看,

朱安看到了也非常的羨慕,也跟著一起做運動,但是她裹著一對小腳,做起運動來不倫不類很滑稽啊,而魯迅看到了她這種行為更是嫌棄。

最終死心

朱安後來魯迅與自己的學生許廣平同居之後,朱安就相當的難過,最終死去死心了,

但是她生是魯迅家的人,死是魯迅家的鬼,這個時候還是沒有離開魯迅,這個時候朱安也已經50歲了,那個時代已經算是風燭殘年的老女人了,並且她長得也不好看,也沒有文化,現在再讓她離開魯迅更是不可能的,而魯迅多次對她的朋友說,

朱安是她母親的太太,不是我的太太,這是母親送給我的禮物,我的責任就是贍養她,我和她之間是沒有什麼愛情的。

而朱安自己也很明白,說了一句最讓人傷心的話,那就是她是魯迅的遺物,她跟著魯迅一輩子並沒有享受過正常女人的生活,連孩子也沒有,她只有一個名分。她和魯迅的書籍一樣,只是魯迅的一部分財產而已。在1947年的6月29日,豬肝就這樣孤獨的去世了,身邊也沒有人陪伴她。她活了69歲,不能算是短壽,但是她卻孤獨的過了40多年。

要說魯迅對朱安也算不上不近人情,只能說是一個時代的悲劇,

第一點。魯迅說得非常明白,朱安是她母親的太太,這就是一場父母之命包辦的封建婚禮。

魯迅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由父母做主娶了她,自然對朱安沒有什麼好感。

第二點那就是這兩個人思想觀念不一樣,沒有共同語言,現在社會都講都要強調夫妻要有相同的三觀,否則婚姻難以持久,魯迅是一個反抗舊社會舊禮教的人,而朱安是一箇舊社會的舊式女子,並且有著一雙小腳。這兩個人有天生天然的矛盾。所以說這兩個人並不可能過到一塊去,但是魯迅一直沒有拋棄朱安,因為她知道,對於朱安這樣的舊式女子離婚就意味著死路一條,再從這一點上講還是有一定的人情味的。

第三點,魯迅也尊重過朱安的選擇,她在接她母親來北京的新居的時候,也同意朱安改嫁,但是朱安並沒有同意。魯迅也想將朱安培養成有文化的新式女性,但是朱安並沒有放開她那雙小腳,也沒有進學堂讀書。如果朱安能夠跟上時代的節奏,學習進步的話。魯迅不一定就不會接納她。


歷史思想家


答就是不近人情,他瞧不起老實巴交,聽天由命的女性。鋒利的筆,切開舊的勢力,才知道自己只能想盡一切辦法與舊的一切劃定界限,包括他的原配夫人!離婚會讓這個女人沒有辦法活下去。為此不願意一輩子都受譴責。道貌岸然的地方就是既然不能割就捨棄,以漠不關心的姿態讓這個女人活著,在沒有愛過的時間。這一種冷酷無情,沒有經歷過的人沒有感覺。


大馬哈魚12


大家都在說魯迅對朱安怎麼樣,有誰想過朱安對魯迅怎麼樣。不能朱安為魯迅守了一輩子,就忘記朱安的愚昧和封閉。雖然說朱安是受了封建思想荼毒,但是魯迅是個解放思想的人,讓朱安去讀書,去接受新思想,都受到朱安拒絕,她自己不肯改變,守著無愛的婚姻,不僅害了她,還害了魯迅兩個人。魯迅這人算對的起朱安了,還能贍養她,雲中鶴才是個大渣男。


我是懶人123


當然啦。魯迅實際上以婚姻的形式給魯家找了個奴隸。魯迅一生滅愚民,片面誇大了平民之惡,為後世和當今的一些暴徒報復社會或反社會提供了真理、道德和正義方面的支持。朱安還是很不錯的,對魯迅的母親和魯家人一心慈愛,忠心耿耿,勤勞善良,是中國古代勞動者的典型,是個好女子,僅僅就是不識字。魯迅一生如此對待朱安,據考證,與他的滅愚民的思想有關,愚昧的民眾,在魯迅看來是罪大惡極的,應該受到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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