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對待原配夫人朱安的態度是不是不近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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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啦。魯迅實際上以婚姻的形式給魯家找了個奴隸。魯迅一生滅愚民,片面誇大了平民之惡,為後世和當今的一些暴徒報復社會或反社會提供了真理、道德和正義方面的支持。朱安還是很不錯的,對魯迅的母親和魯家人一心慈愛,忠心耿耿,勤勞善良,是中國古代勞動者的典型,是個好女子,僅僅就是不識字。魯迅一生如此對待朱安,據考證,與他的滅愚民的思想有關,愚昧的民眾,在魯迅看來是罪大惡極的,應該受到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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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曾經對友人說過:“朱安是我母親的太太,我對她只有贍養的義務,愛情根本沒有存在!"那麼為什麼會這樣說呢?為什麼魯迅對待朱安這麼冷漠呢?我來給大家談一談,讀完大家就知道了。

朱安本人性格溫和、待人厚道、又懂禮儀,但是識字不多,沒有文化。自從魯迅的父親去世以後,魯迅的母親就開始為他的婚姻大事操心,朱安是魯迅本家叔祖周玉田夫人的同族,再加上魯迅的母親很喜歡朱安的品性,1901年4月3日,朱安和魯迅都不知情的情況下,由雙方家長作主,許下了這門親事,紹興的婚禮通常在冬季舉行,而魯迅恰好剛畢業,可是魯迅拿到了赴日本留學的獎學金,朱家覺得,未來的女婿出國留學,對她女兒來說還是一份光榮!

1902年3月魯迅離開中國前往日本留學,他跟家人說了自己要呆到1909年,魯迅通過他母親,向朱家提出一項要求,讓朱安放腳,進學堂讀書。這對於思想保守的朱家人來說,是很驚人的!所以,這就為朱安的婚事蒙上了一層陰影。

魯迅的母親實在等不下去了,1906年7月6日,魯迅的母親因自己生病為由,讓魯迅回老家。準備舉行婚禮,朱安坐在轎子上,準備下轎了,可是由於轎子太高,沒有踩在地面,繡花鞋掉了,一隻真正的裹得很小的腳露了出來,原來朱安知道魯迅喜歡大腳,因此穿了雙大鞋,裡面塞了很多棉花,本想討新郎的歡心,沒想到剛上場就敗露了。

一陣忙亂之後,朱安重新穿上了鞋,終於從轎子裡走了下來,在族人的簇擁和司儀的叫喊中,魯迅揭開了頭蓋,打量了一下朱安,面色黃白,尖下巴,嘴巴略大,微禿的前額。大婚當夜,魯迅睡進了書房,完婚後的第二天,魯迅沒按規矩去祠堂,第三天,他就去了日本。至此,朱安獨守空房,照顧魯迅的母親,整整41年,要知道朱安活了69歲,孤單活了41年,可想而知,她過的是多麼的悽慘,孤單寂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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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人情要怎麼做呢?關了燈都一樣,所以生兒育女?然後在外面娶小妾?

先說一個事實,就是,呂迅一生都在供養朱安。但是兩個人話不投機半句多,也是真的。

我們先看照片,朱安連頗具姿色都算不上。周作人(魯迅親弟)在他的《知堂回想錄》裡說了朱安的缺點,原文大致如此:“新人身材極為矮小,頗有發育不全的樣子,姑嫂不會不曉得(朱安形貌),卻是誠心欺騙,這是很對不起人的。”新人指的是朱安,而姑嫂指的是周作人的堂嬸母(媒人)。

所以基本得到結論,朱安看起來發育不良,長相普通,沒有激發魯迅荷爾蒙。也沒文化,紅袖添香也做不到。如果有人要抬槓,相貌不重要,我就問下,你們問什麼看小姐姐直播,發現是喬碧蘿就崩潰?沒有好看的皮囊,也沒有有趣的靈魂,吸引力低啊。

再來說朱安的性格,當時魯迅和朱安訂婚時,魯迅還在日本留學,魯迅寫信給堂叔周冠五,向朱安提出了兩個要求。第一個要求就是讓朱安放腳,第二個要求讓朱安上學堂。當週冠五託人轉告朱安時,朱安卻拒絕了,說腳已經裹小無法放大,至於進學堂更是不能。

這說明,魯迅在抗爭無法之後,有考慮溝通下的,但是朱安拒絕了。

這固然是時代的悲劇,但是有同樣經歷的胡適原配江冬秀卻做到了相伴一生。她也是舊時代,沒文化小腳女人。胡適也很反對包辦婚姻,再跟魯迅一樣,抗爭不成後,也給未婚妻寫了信,要求也一樣,放腳,上學堂。

江冬秀卻抓住這個拉近兩人關係的機會,跑去讀書,甚至還給胡適寫歪歪扭扭、有錯別字的家書。但是這至少表明了,兩個人存在可以發展的可能。


放在現代社會,兩人不合可以離婚。但是當時,只能這麼養著唄。當然,也有很多人認為,就算不喜歡,也要給她做母親的機會,就算你不陪她,也有孩子陪她。不少人對魯迅與朱安到底有無性生活有所研究。有人找到魯迅的隻言片語:“夫妻間wife多年也僅僅一兩次”,這句話的“wife”疑似指代“夫妻生活”。魯迅極少表達對朱安的評價,但曾提到過朱安身體“發育不全”。這個和他弟弟周作人的說話吻合,所以有可能,朱安屬於不易孕體質,而且他們還老是不在一起。他們各處一室,每天只有三次對話:一、叫早。回答是:“哼”;二、臨睡,問關不關北房過道的中門。回答是:“關”,或者“不關”;三、索要家用錢。回答是:“多少?”然後照付。

喬麗華女士的《我也是魯迅的遺物-朱安傳》,分上下兩篇,上篇的題目是“母親的禮物”,下篇的題目是“落地的蝸牛”。也說到了朱安的一生,前半生是“禮物”“失誤”,後半生是絕望:我好比一隻蝸牛,從牆角一點點地往上爬,爬得雖慢,總有一天會爬到強頂的,可是現在我沒有辦法了,我沒有力氣往上爬了。我待他再好,也是無用。


魯迅最後娶許廣平生子,朱安感覺到了安慰,因為她是嫡母,也算是周家有後。她對魯迅的評價是,“他對我並不算壞,彼此間並沒有爭吵,各有各的人生,我應該原諒他。”


只能說,朱安是一個守著熟悉的地方,活在自己的世界裡面的人。她不願意面對新鮮事物,而魯迅,是一個戰士。朱安是舊時代的守護人,魯迅是新時代的革命人。他們註定不能有好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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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和朱安的婚姻是魯迅的媽媽魯老太太一手操持的,屬於典型的包辦婚姻,不單魯迅,魯老太太在婚前都沒有見過朱安。從外貌上看,朱安長得不好看,至少是不對魯迅的審美,魯迅和周作人都不喜歡;從教育上看,朱安不識字,只接受了有限的《女兒經》教育,思想上也和魯迅難以產生共鳴。周作人周建人認為,魯老太太選擇朱安,很可能是受了媒人的騙。

魯迅跟朱安沒有婚姻生活,他也依然認可自己對後者的贍養義務,也始終沒忍心離婚,已經仁至義盡了,朱安是很可憐,但從某種意義上她又是幸運的,這是時代的悲劇,魯迅不是罪魁禍首,反而還為封建社會的犧牲品接了盤,這就是一個偉大作家的偉大人文主義情懷在生活中的現實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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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不覺得是不近人情。反而覺得魯迅的做法比一般的民國文人好得多,至少比徐志摩強多了。

魯迅和朱安一直只有夫妻之名,沒有夫妻之實。不像徐志摩,一方面不喜歡張幼儀,一方面又讓懷了他的孩子的張幼儀墮胎,得知張幼儀的害怕又刻薄地說:“坐火車也是可能會死人的,難道你就不坐火車。

據說,魯迅提過讓朱安改嫁,但朱安不肯。雖然,魯迅不愛朱安,但他其實有給過她選擇,也算善待她吧。

1901年4月3日,魯迅母親在沒有徵得他的同意下,貿然去朱家“請庚,安排了魯迅和朱安的婚事。因為紹興慣例婚禮多半在冬季舉行,同年年底魯迅也將畢業,正好可以雙喜臨門。婚禮因為魯迅拿到赴日本留學的獎學金而擱淺。他在1902年3月離開中國,除了兩次短暫回家外,在日本一直逗留到1909年。已經是進步青年的魯迅沒有提出退婚,而是通過他母親,向朱家提出一項要求:要朱安放腳,然後進學堂讀書。基於這一點,我覺得魯迅其實是努力過的,奈何朱家沒有完成魯迅的要求。

1906年7月6日,魯迅在日本被母親騙回老家完婚。婚禮上,新娘裹小腳的事情不小心就暴露了。魯迅走過場的完成了結婚儀式。但他也有自己的堅持,他搬出新房,睡到了母親的房中。對於自己的婚姻生活,他和許壽裳說:“這是母親給我的一件禮物,我只能好好地供養它,愛情是我所不知道的。”

婚後第四天,魯迅就攜二弟周作人去了日本,離開了母親強加給他的女人。後來,魯迅把母親和朱安接到北京一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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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就是不近人情,他瞧不起老實巴交,聽天由命的女性。鋒利的筆,切開舊的勢力,才知道自己只能想盡一切辦法與舊的一切劃定界限,包括他的原配夫人!離婚會讓這個女人沒有辦法活下去。為此不願意一輩子都受譴責。道貌岸然的地方就是既然不能割就捨棄,以漠不關心的姿態讓這個女人活著,在沒有愛過的時間。這一種冷酷無情,沒有經歷過的人沒有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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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能完全不近人情,只是當時那樣的時代背景下,樹人先生思想傾向於西方發達國家,對於包辦婚姻以及無共同語言的情況下,樹人先生也只能出此下策。


酸湯牛牛牛牛


愛美之心人盡有之。誰都願意找一個漂亮妻子生活,養眼悅心,其樂融融。朱安的長相不止一般,且喪,任誰也提不起興致。封建包辦婚姻害了不少有為青年,所以魯迅不接受朱安且奉養她,已經仁至義盡,不欺心了。


唱一曲大江東去


是非常沒有責任心,在那個時代明知道這樣做會毀了一個女人的一生。還是被封建社會給迫害了啊!為朱安感到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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