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爲汽車禮讓行人是否需要叫停?

柴育松15254107218


強制性的禮讓行人應該叫停——人性化不代表不講規則。自覺的禮讓行人應該提倡。

第一,禮讓行人雖然從大體上是對行人的保護,但也助長了行人對來往車輛的熟視無睹、不講規則、任性而為。

第二,禮讓行人應該是自覺行為,而不是單方面強加給司機。

第三,禮讓行人的判定標準是什麼?怎麼判斷該不該禮讓行人?處罰依據又在哪裡?

第四,沒有紅綠燈和十字路口的“斑馬線”對於高速運行的車輛來說突然制動是剎不住車的。而且不到跟前司機無從觀察判斷、提前減速。急剎車對於後車更是種災難——看不到斑馬線無從預防、很容易誤判造成追尾事故。

第五,很多行人站在斑馬線口卻不過,司機無謂的停車等候只能造成道路通行效率更加低下。如果遇到斷續、大量人流長時間通過,一定會造成大面積交通堵塞。

第六,本身沒有過街天橋就是行人在和車輛搶道,行人屬於借道通行,車輛屬於正常行駛。行人應該選擇車輛車距拉大的空隙通過,而不是強行妨礙車輛正常通行而達到橫穿馬路的目的。

本身隨意橫穿馬路就是不對的,這在有紅綠燈時很明確。而且交通要道附近都有過街天橋或地下通道供行人通過,在這裡行人橫穿馬路是違法的。

而在沒有這些設施的地方,首先應該行人選擇車流中斷、車距較大時通過。距離遠會給司機減速提供禮讓的條件,這時候司機減速或者緩慢停車、等候、禮讓行人是應該的。如果行人選擇在車流較大和車輛間距較小時通過顯然是危險行為。無條件的禮讓實際是在增加危險,也容易造成車輛之間的事故。

個人雖然也是行人,也有需要橫穿馬路的時候,但開車遇到很多次前車為了禮讓行人急剎車讓自己心驚肉跳的時候。而且很多次在停下來等候行人通過,行人卻不見過,剛起步加速行人又突然通過這種雙方誤判,很容易出事故。當然,該禮讓行人的時候不讓、和行人搶道同樣也是很危險的行為。


煙波客11546399


這個問題討論了很久了,本人也是開車一族,對於禮讓行人這一規定,可以說“深惡痛絕”。

交通法已經提升到了法律的高度。那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一說法恐怕不會有什麼異意。但現狀是,因為違法代價無限接近於0,行人無視交通法的現象隨處可見(包括本人,實話實說)。

在這種情況下,當行人違法穿越馬路時(比如闖紅燈、不走橫道線等),車輛還必須忍讓(我覺得這個“忍讓”用得非常恰當)對開車經過的司機是極為不公平的。

而且,據本人瞭解及觀察,拍攝此類行為的攝像頭普遍安裝在小路口。為什麼,因為那裡違法的行人比較多,總有車子不讓。所以呢,不能再說了。。。。

因此,我認為。行人正常過馬路時車輛沒有禮讓,可以重罰。但如果是行人違法,那就由司機自行決定讓還是不讓。一句話,在確保雙方安全的前提下,讓你是情份,不讓是應該的。


xuejun3


我沒去過國外,不知道外國的斑馬線是否被禮讓。如果是,贊成與國際接軌。如果不是,那我們這個新創意是有生命危險的。

假如我們的孩子在國內一片強迫禮讓中長大,形成了一個假象……在斑馬線上車必讓我,我可以放心通行。這種思維變成習慣的時候,再加上出國旅遊常態化,運氣不好的容易客死異鄉。

禮讓斑馬線的前提是司機自願,才能顯得禮貌、禮節。提倡所有司機在斑馬線上小心駕駛、禮讓行人,如果在斑馬線上發生交通事故,不論人傷有否造成死亡,都按交法的最高標準執行。

現在不禮讓變為被執法。看來是咱們國民活著太缺乏新意,一個小小的禮讓可以被渲染成如此



星空房車


我讓了啊,可是他不走啊,他不走我也不敢走啊,這可是要扣分罰錢的,所以我等,好了,他看我確定不走了,他就開始過馬路,沒走兩步,另外一車道又有車過來了,他一看有車,又不敢走了,怎麼辦,他也等這輛車停下,不停他不敢走啊,萬一遇到闖斑馬線的車,他這小命都不保了,那輛車走到斑馬線也不敢走就停下了,行人看停下了,確認可以過去了,所以又開始過斑馬線,不料,這第三車道又來了一輛車,他還是不敢過啊,他還是得等這輛車停穩了才好走啊,所以他在第二輛車前停下了,我一看,我還是不敢走啊,萬一我走了他恰巧轉過頭來,那不成了不禮讓行人了嗎?所以我也不走,我後面的車也跟著我一起等,等第三車道車停穩了,那行人確認後才過去斑馬線,我一看他過去了,我就走吧,剛一加油門,突然發現又有行人過斑馬線……


永不放棄gogogo


我倒是覺得法律應該完善一下了,不應該有弱勢群體,應該人人完全平等,有一次就是禮讓行人,我在第一車道,是我先停的車然後後面相繼停車禮讓行人,然後好多行人陸陸續續過了,剛要起步,發現一個少婦抱著孩子從另一頭跑了過來,我想這應該是最慢的了吧,然後我看旁邊的車陸陸續續起步了,然後我也開始起步,就在這時候,馬路中間穿過來一輛電瓶車!該死的鬼探頭,差點就把我車撞了,看後視鏡那人一直對我指手畫腳。還有好幾次就是,路中間不是有斑馬線嗎,我好幾次提前減速了,但是因為我通過後視鏡觀察我車後的車離我不到三米,跟車太近太近了,導致我不敢剎車,直接開了過去,我知道我不對,但是如果後車一旦追尾,耽誤的是大把寶貴時間,一報警一修車,起碼半個月!因為這種事情我也親身體驗過,有一次我也是跟車比較近,和前車相距五六米吧,前車沒有提前剎車,但是車速大約在四五十,我在後面看到的是,一個小夥子突然從斑馬線上跑了過去,然後我前面的車突然急剎車,我也急剎車差點追尾,看後視鏡跟在我後面的一排車都急剎車,我了個草,嚇得一群人不輕快吧,人跑了,前車起步了,我也起步走了,我看著倒車鏡,過了大概有七八秒吧,我後面那車才開始走,估計是剛回過神來!


我繼續灬愛你


不應該叫停,現在有這麼多怨言,根本原因就是處罰太輕,不禮讓行人一次罰一萬,這樣才對,區區200元太丟強國的面子了,外國人都瞧不起咱們,一定要一次罰一萬起步,再犯就罰2萬,再犯就4萬,看誰還敢不從,古代不是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嗎?一定要嚴厲懲罰,不行就槍斃。對不對,幹就是了。


夜靜思001


關於禮讓行人早就寫進了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道路通行規定”的第四十七條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如果被抓拍到,將會被扣3分,罰200元。

貴哥是支持這樣立法的,雖然貴哥被罰過。

人行道是給行人設置的道路,行人也有自己在路上行動的權利。在車子面前,行人是弱勢的,發生事故一般都是行人受傷甚至失去生命。(電瓶車闖紅燈被撞全責汽車也要賠償至少10%)車讓人是對人權尊重的一種行為。


至於對通行效率的擔心,這個影響因素可多了,不同的道路,斑馬線是否佈置合理,紅綠燈是否合理,是整個系統和社會工程,只能說任重而道遠。


汽修工貴哥


我們這邊禮讓行人推行了有一年多了,各個斑馬線前都印上了車上人的標語,也安裝了抓拍攝像頭,但我感覺現在的交通越來越堵了,車還好說,好管理,畢竟駕駛證才12分,幾次就完了,行人就不好管理了,這就需要個人的素子,更要加大宣傳力度,互相禮讓。

前幾天去街裡,路過一個商場的路口,本來車流量不大,可是進出商場的行人過馬路連續不斷,斑馬線上就沒有超過十秒的時間沒有行人,一個車流量不大的路口居然禮讓行人堵了近一個小時,後來過來一個交通協管員指揮,等夠了十幾個人的時候一起過馬路,連續幾天都這樣,這才沒有擁堵,過了幾天沒有協管員了,又開始亂了,行人過馬路不管有沒有車,也不看直接就過,這社會是怎麼了,就不能互相讓一下嗎?

禮讓是好事,這需要大家共同去維護,汽車禮讓了行人,是有法律的約束。如果車流量比較大,行人又沒有特別著急的事,能不能稍微等一下,幾個人同時過斑馬線,我發現如果幾個人同時過斑馬線,汽車都會提前減速,一個人過馬路時,有的車想在行人過馬路前加速過去,真的挺危險。

行萬里平安路,做百年長樂人,平安出行,安全回家。


安全始於足下



禮讓道出了中國幾千年的文化涵養。但是這個禮也得分是否該禮,不能一刀切。今年交通部門發佈新規,機動車過斑馬線,應禮讓走在斑馬線上的行人。剛開始實行的時候眾多駕駛員屢屢處雷。用錢買了教訓,可是買完教訓之後大家也在不斷的質疑此交規。
合適該禮,界定在哪裡,是否任何時候有人在斑馬線上,機動車就不可以再走了。有此帶來的交通阻塞等問題是否應該。更是鬧出了不少笑話,比如下車抗行人過馬路等等。現在來看這個交規也在慢慢退出大家的實現,原因呢大家也知道。一刀切的執法肯定是不合理的,合理立法,依法治國,適合光大人民群眾的法律才是真正的中國人民的法律法規。


LJ盛


禮讓行人沒錯但要有度,不能一味的那樣做。度就在紅綠燈。紅燈時行人就不能過,人行道這是如此。應該在規劃期間就應該考慮到人行橫道天橋或地下過道的問題。規劃都是顧頭不固腚的設計理念。再看看建築的地下設計情況都是如此,就連宋朝時期設計的都不去。所以現實中出現車與人爭道的局面。車停的多汙染自然就要高很多,一個是排放一個是流通問題很嚴重。所以說讓行人一定要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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