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員注意了!
下月起,
我市將發放企業退休職工供暖補貼
發多少
每年冬天,天津職工都能收到兩份補貼:冬季取暖補貼和集中供熱採暖補助費。
福利一
取暖補貼
a
發放標準
根據《關於提高職工冬季取暖補貼標準的通知》(津財行政[2008]第58號)文件規定,從2008年起我市職工冬季取暖補貼標準由235元提高到335元。
b
發放人群
職工領取冬季取暖補貼需要工作滿一年以上才可以享受,如在取暖期間工作滿一年時,可以自工作滿一年的次日起,按日期比例計算發給。我市的採暖季是當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
福利二
集中供熱採暖補助費
自2007年開始,無論是否享受集中供熱,在每個採暖季節,用人單位應為職工每人發放集中供熱採暖補助費185元。
這一項補助沒有工作年限限制哦!在職員工由單位發放,退休員工由養老保險統籌基金髮放。
兩項補貼的發放時間在
11月15日至轉年3月15日期間
應以貨幣形式發放,不能用實物取代。
發放方式有變
根據《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關於完善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退休人員冬季取暖補貼和集中供熱採暖補助費發放方式的通知》,今年起,我市將調整完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退休人員冬季取暖補貼和集中供熱採暖補助費的發放方式。
調整對象
已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在當年冬季採暖季內(當年11月份至轉年3月份)開始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
調整方式
對上述人員冬季取暖補貼和集中供熱採暖補助費的發放方式調整為:
將冬季取暖補貼和集中供熱採暖補助費按4個月進行平均(當年11月份和轉年3月份分別按半個月計算),從退休人員領取養老保險待遇之月至採暖季結束之月(轉年3月份)的費用,由社保經辦機構在退休人員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當月一次性發放。 所需經費由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
其他退休人員冬季取暖補貼和集中供熱採暖補助費發放方式不變。
為什麼調整
做出這一調整,是因為在調整政策出臺前,我市城鎮企業退休人員冬季取暖補貼和集中供熱採暖補助費的發放方式為每年11月份一次性發放,造成在11月至次年3月採暖季退休的職工和靈活就業人員不能及時領取冬季取暖補貼和集中供熱採暖補助費,群眾訴求比較集中,此次調整後將解決這一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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