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一女子花56萬元買房,得知中介竟然賺了11萬,氣到抽筋

“半年不開張,開張吃半年”

這句話放在二手房房產中介身上

似乎最恰當不過了,通過賺取差價

有時候一次賺的錢

相當於半年或者幾年的收入!

长沙一女子花56万元买房,得知中介竟然赚了11万,气到抽筋

女子花56萬買房,中介賺11萬

2018年5月11日,陳女士通過寧鄉某二手房中介公司購買了羅馬假日一套高層面積為98.8㎡的房子,當時的買價為56.8萬元,按照雙方的合同約定,陳女士還需支付中介公司5500元的中介費。

若不是偶然接觸到原房東,陳女士就該喜笑顏開操辦開伙飯了吧!沒想到的是,從原房東高先生口裡得知,這套房子的出手價實際上只有45萬元,中介公司除了正常的佣金收取和受委託代理支付的各項手續費,還從中賺取了11萬餘元的差價。

這一合計,陳女士和高先生都坐不住了,都感覺自己吃了大虧,多花了冤枉錢的陳女士便找到中介公司討要說法要求對方退還差價。

近日,白馬橋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順利調處了這一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根據《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經紀人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房產中介不得收取除合法佣金以外的其他任何費用,“吃差價”實質是不法房產中介採用欺詐的手段訂立合同,非法獲利,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經調解,中介公司答應退還陳女士購房的部分差價,陳女士不再向中介公司支付5500元的中介費,原房東和中介公司配合陳女士進行房產過戶,當事人均無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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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中介“吃差價”的幾種方式

1、介入交易,直接倒手:

當發現登記售房人同意以一個較低價格出讓時,房產中介常會指派一名內部人員與其商談,砍價,並交付定金訂下該房,並在合同中約定一個較長的履行期限。出現有購買該房意向者,該內部人員會作為賣方與其以一個更高的價格進行交易。對於這種交易,購房人在合同售方與產權人不一致時,通過嚴格核對交易對方身份關係可以及時發現。發現後,以售房人非產權人且無法得到追認為由,可主張合同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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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底銷售,超過分成:

有的情況下,房產中介與登記售房人約定,當它以某個保底價格賣出該房時收取一定比例的中介費;當它以高於保底價格賣出該房時,對超出部分價款與售房人按一定比例分成,通常是五五分成或四六分成。這種約定原則上是可以成立的。其中要明確的是,房產中介所收取費用在性質上屬於居間、代理等業務的報酬,它無權與售房人分割售房款房產中介有義務向委託人客觀地提供估價、諮詢服務,而售房人確定的保底銷售價格通常是據房產中介提供的估價作出的。該價格與實際成交價出入較大時,房產中介收取的中介費可能過高,有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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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差價”的幾種方式

1、最好是三方見面、透明交易:

房屋買賣十分複雜,所以在交易前應與對方有所溝通。在交易時,最好能買賣雙方和中介公司都見面,做到透明交易,就不會吃虧上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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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讓中介公司代理兩方:

在進行二手房交易時,不要委託中介公司代理買、賣兩方,而是儘量讓中介公司僅代理一方,只有這樣才能真正保證委託方的利益。

5、多方瞭解信息:

之所以被吃差價,與買、賣方不瞭解房子的信息也不無關係,周邊房子的價格是多少?房子是否會升值?只要瞭解了這些,就可以大致估出房子的價格。這樣,才不會以較低的價格出售,或以較高的價格購買,沒有了被吃差價的可能。

6、請行家參考:

買、賣房屋之前,請房地產專家、律師,或者一些很有買、賣房屋很有經驗的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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