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長沙買房,11.28出的這些新政你必須要了解

關於9.23房地產調控政策有關問題

(一)關於個稅問題

1. 個稅證明包括工資、勞務報酬

2. 個稅金額不限定,只要交納個稅均認可

3. 2015年9月1日後的連續24個月。其中補繳的認可6個月內(含6個月)

4. 一次性補繳的個稅不予認可

(二)關於社會保險證明的問題

1. 在限購區域內有工作單位的職工,因單位原因只繳納五險中部分險種的,必須有養老保險或者醫療保險(單位開證明說明未交原因)

2. 靈活就業的需要社區提供其一直在長沙生活的證明

(三)關於政策解讀的問題

1. 凡9.23之前的長沙戶籍(包括家庭戶和個人戶)按5.20政策可購買兩套住房,9.23之後辦理的本市個人家庭戶和個人集體戶且在限購區域內無房的,限購一套商品住房

2. 同一戶籍內離異、喪偶未單獨立戶的視同9.23之後的個人家庭戶;同一戶籍內未婚成年子女未單獨立戶籍的,視同9.23之後個人家庭戶;同一戶籍內離異帶未成年子女的,視同9.23之後長沙家庭戶

3. 市住建委核發的人才資格確認書在申請辦理轉移登記時,對資格確認書上的所有內容予以認可

4. 憑貨補憑條購房的不再核查購房資格;憑市徵收辦備案的徵收協議,一年內可購買一套商品住房

5. 市處遺項目未繳納契稅的購房時間以備案時間或者合同簽訂時間是否滿三年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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