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檢察機關依法對麥熾幫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中共東莞市大嶺山鎮原黨委副書記、鎮長麥熾幫(副處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東莞市人民檢察院向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麥熾幫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麥熾幫,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東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03年至2014年,被告人麥熾幫在擔任東莞松山湖科技產業園區社會事務管理局副局長、局長、東莞市松山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委員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審批工程請款等方面提供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