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劉保威被提起公訴

中新網10月10日電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消息,吉林省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劉保威(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吉林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吉林市人民檢察院向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劉保威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的意見。吉林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劉保威在擔任吉林省土地管理局副局長,吉林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廳長,中共通化市委書記,吉林省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