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38歲規則是什麼意思?

中國噴子們閒的蛋疼


38歲規則有點繞啊!這是一個堵漏洞的條款,為方便大家能夠理解,我們舉2個例子:

第一個:

首先,一個球員38歲了意味著什麼?很可能退役。那麼在這樣的情況下,球隊就可以採取這樣一種方式來得到一位老將而又不花錢:

·某38歲球員想得到1200萬左右的養老合同,但是一支想籤他的球隊只拿得出800萬;而考慮到該球員可能退役,該球隊做出如下籤約;
·用3年1200萬得到/續約某球員;最終,該球員因傷只打了2年就退役了,只拿了800萬。

案例中這樣的變化是什麼?球隊看似支付了1200萬,但每年計入工資帽的款項變少了,而且球隊還少付了工資。這叫啥?得了便宜還賣乖。所以,38歲規則應運而生,具體的規定就是將某球員未執行完的合同薪資按照一定比例分配到已經執行完的幾個賽季的球隊工資帽中。這保障了聯盟奢侈稅收益和球員收益的權利。

另外,不得不提38歲規則由36歲規則演變而來的這一演變過程;聯盟球員們必須感謝一下保羅和詹姆斯在成為球員工會主席和副主席之後為他們所爭得的福利!那從36歲延長到38歲意義何在呢?

這主要是滿足一些超級球星籤大合同、多拿錢。比如本來是4年的大合同,這個球星打了2年就退役了,工資球隊還得照付不誤,這多好?要知道,在36歲規則出臺之後,普通球員雖然受益了,但到了晚年還有一定競爭實力、想要大合同的球星卻不太好籤了,因為規則保障的是到36歲,就算只打一年,籤的4年合同白拿錢也能到39歲;而且這個時候,球隊看你快到36歲就不會給更多的長、大合同了。但現在很多老變態能夠打到40歲不止,那怎麼辦?所以延時。

說起來,這個規則聯盟聯盟還有些人是不適用的,比如穆託姆博。在NBA中,一直有一個未解之謎就是穆託姆博的年齡,官方給出的是1966年6月25日,但實際上,這是穆託姆博來到美國後自己杜撰的,因為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有多大?據09年休斯敦醫院傳出來的消息,根據牙齒結構來看,穆託姆博的實際年齡很可能已經超過50歲,而現在木桶伯也才50出頭。

說起來,38歲規則到現在依然很麻煩,因為仍然要涉及年齡、生日、合同長度等等因素;當然了,像穆大叔一樣如果能認定自己是几几年生的,那這規則也就通用了。


叔叔在看球


38歲規則其實很有意思,我簡單的解釋一下。

NBA之前為了防止球隊投機取巧用比較長的年限去稀釋工資帽而定的一個38歲規則。意義就是你只要在合同年限裡你達到了38歲,那你所簽署的合同就出現了違規的操作,不能實行。

例如我給這名球員開出了4年1200萬的合同,平均每年就是300萬,而這個球員打了兩年退役了,這就相當於退役以後沒有球可以打但是球隊還是分兩年把剩下的600萬依然打給這名球員,換句話說其實球隊就是想用了2年1200萬簽了這個球員,但是每年600萬球隊因為工資帽支付不了,這樣變相增加年限降低每年的工資,球隊因為這個球員就可以省下300萬的工資帽,而這個球員還是打兩年球,也還是會得到1200萬的薪水,兩全其美。NBA看到這樣的事必然不會輕易饒過,所以這樣的規則也就出臺了。

而38歲規則當年是從36歲規則演變過來的,也是保羅詹姆斯等人認為現在NBA球員壽命更長努力爭取把36歲改成的38歲,但是主要的意義還是沒有任何變化。


DK體育文學


NBA的38歲規則是聯盟為了防止球隊給一些功勳球員開出長年限合同,從而降低本隊薪資空間而制定的!具體就是一個球員的合同不能超過38歲!

比如未來哈登一直待在火箭,給火箭做出了很大的貢獻,在他36歲的時候,需要和球隊簽約,球隊考慮考慮到他的豐功偉績,打算給2年1200萬美元,但是這樣接下來每年就佔據了600萬美元的薪資空間,於是球隊給了4年1200萬美元的合同,每年就只有300萬美元了!但是哈登在38歲的時候退役了,相當於還剩餘2年合同,火箭繼續給!

這樣子無形之中給了很多球隊鑽空子的機會,所以NBA才出臺了這樣的規則!

對於打籃球得運動員來說,一般都是33歲之後狀態出戰下滑,到38歲之後,基本都退役了,像卡特這種打到41歲的,很少很少!

38歲規則在1995年的時候還是實施,那個時候規定的年齡是35歲,後來在2011年的時候,新的勞資協議又爭取到了36歲!

當保羅和詹姆斯成為球員工會主席和副主席之後,又在2017年把年齡爭取到了38歲!



首先收益的就是他們兩個!

保羅今年33歲了,和火箭簽了一份4年1.6億美元的頂薪!如果不行把這個規則提升到了38歲,他最多隻能籤3年的頂薪,就不會有這麼大的合同了!

詹姆斯也是一樣的,今年也是33歲,和湖人簽了一份1.53億美元的頂薪合同!也是把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了!

不過他們兩個作為球員工會正副主席‘這樣去爭取自己的利益是完全合理的’,也會後面的球員爭取可一些利益了!未來的威少、哈登都是這個規則得受益人!



“38歲規則”是NBA聯盟為限制球隊利用長合同續約老球員,降低球隊每年的工資總額而設立的。

具體內容是這樣:

一位36歲老將簽下了4年1600萬合同,每年是400萬,到該球員40歲時合同到期。那麼這種情況下就觸發了“38歲規則”。

觸發規則後,按照規定該球員的後兩年的年薪要平均分配至前兩年,這樣該球員雖然是每年領400萬的工資,但計算薪水總額時,他的工資是以800萬計入。



此規則在1995年時的CBA就開始實行,當時的老將年齡規定是35歲,到2011年的勞資協議時,勞方爭取到36歲。

在2017年新勞資協議制定時,球員工會主席保羅為保護球員利益,建議將“36歲規則”改為“38歲規則”,後來在共同努力下聯盟資方同意了勞方的提案。

從2017年開始“38歲規則”正式開始實行。

聯盟中首先因此得益的球員將是保羅和詹姆斯。今年夏天他們兩位合同到期,也滿33歲,如果是以前的“36歲規則”他們倆就只能籤3年合同,而現在他們則可以籤5年最長頂薪合同。


忠勇世家


38歲規則是NBA為了防止球隊在避免工資帽的時候耍小聰明而設置的規則。目的是不讓球隊稀釋球員的工資來達到清理薪資空間的目的。

38歲規則是什麼?

之前NBA有的球隊為了每年能夠減少一些薪資空間的消耗會給一個球員很長的年限的合同。比如A球員已經35歲了,球隊想簽約他2年,每年是2000萬,那他每年將會佔據2000萬的薪資空間,可是如果給他做好的合同呢?他每年就只佔據800萬的薪資空間,這個球員可以打兩年就退役,球隊也節省了空間。聯盟為了避免這個漏洞就特意提出了38歲規則。

如果觸犯了38歲規則會怎麼樣?

聯盟為了避免這個現象想到了一個絕妙的辦法,那就是該球員在超過38歲以後的合同的年薪將加到之前年薪中,一起計算工資帽。這樣就導致了球隊稀釋薪水也沒有用,消耗的薪資空間還是沒有多大差異。不過NBA工會也正在談判,想要要求五年頂薪不觸發38歲規則。這是對超級巨星的好事。


NBA聯盟的職業化進程確實讓人驚歎,我們的聯賽也要向NBA學習,變得越來越職業。


銳理體育觀


我是蓉江體育,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38歲規則”在英文中其實叫做“over-38 rule”,直譯就是“超過38歲規則”,但按照慣例叫做“38歲規則”,實際上它就是2011年勞資協議“36歲規則”的變種,是克里斯-保羅、勒布朗-詹姆斯等人努力將這個規則的年齡拖到了38歲。



“38歲規則”之前的NBA,舉個例子解釋一下,休斯頓火箭隊的內內,火箭隊想給內內1600萬美元,分4年,也就是每年400萬美元左右,可他實際上只能打2年,38歲後退役,實際上每年掙800萬美元,這樣就達到球員不吃虧,而球隊又能偷得一部分薪金空間的目的。實際上這其實是一個規則漏洞,“38歲規則”就是為了彌補這個漏洞應運而生的。



“38歲規則”正式出臺後,還是接內內的例子,因為內內的生日是9月13日,合同最後一個賽季開打前,內內就已經年滿38週歲,這就觸發了“38歲規則”,屬於違規操作。


蓉江評論


“38歲規則”的定義:

出於商業、經驗、功績等原因,球隊會選擇高薪籤一些老將,但是這樣的話每年的工資總額會超出工資帽,需要交納奢侈稅,於是球隊會選擇將年限增加而總額不變,平均每年的薪資會變低,騰出薪資空間補強。於是聯盟會進行干預,規定:“條約內球員(4、5年的恆久條約)趕過38歲,其38歲往後賽季的薪水司帳入此前賽季的球隊薪金空間。”

也就是說:38歲後的薪資將按比例計入前幾個賽季的工資帽中,算是聯盟的一種規避手段。

“38歲規則”的由來:

“38歲規則”在以前是“36歲規則”,球員工會主席克里斯保羅、副主席勒布朗詹姆斯與執行委員會成員卡梅隆安東尼在2016勞資協議談判中,與聯盟商議建議改為“38歲規則”,最終達成協議。

“38歲規則”的首批受益者:

如果一名球員年齡達到34歲,那麼他將不能簽訂一份5年大合同。

這份協議的修改首批受益者是詹姆斯和保羅,因為這份協議主要限定的是大牌球星,而且是生涯最後一份大合同,不得不說,在NBA,球員和聯盟之間並沒有那麼強的上下級關係。

“在我死之前,一定要拿到總冠軍”--Chris Paul


焚燒體育


為什麼要有38歲規則

當年的NBA經常出現一種降低工資帽,避免奢侈稅的方法:

比如當一個老將即將退役時,球隊會和他續約一個長合同,例如5年2000萬,相當於一年400萬,但是老將打了倆年便退役了,相當於打了800萬的價值。但是球隊還必須履行接下來的合同,繼續支付剩下的1200萬工資給老將。

其實這是球隊早早便想好的,他們本就和老將達成口頭協定,一年支付其1000萬的工資,但是為了避免交奢侈稅,便分開多年去支付!美其名是5年2000萬,實則是兩年2000萬!

那麼38歲規則是什麼,又怎麼限制上述那種情況的呢?

當球員的簽約時間內“經過”38歲,工資帽將進行重新計算,例如:

球員簽約5年,但第五年球員38歲了。那麼他第五年的工資帽為0!聯盟中規定,把第五年的工資按比率(前四年工資佔總工資的比率)分配給前四年,如果前四年中某一年分配的工資超過中產特例首年規定的900萬,為了使這份合同符合中產特例的標準,薪水必須減少為:900萬。也就是說薪資最多900萬!

38歲規則的歷史

此規則在1995年時的CBA就開始實行,當時的老將年齡規定是35歲,到2011年的勞資協議時,勞方爭取到36歲。

在2017年新勞資協議制定時,球員工會主席保羅和球員工會副主席詹姆斯認為如今的時代球員的壽命增長,為保護球員利益,建議將“36歲規則”改為“38歲規則”(聯盟中首先因此得益的球員將是保羅和詹姆斯。今年夏天他們兩位合同到期,也滿33歲,如果是以前的“36歲規則”他們倆就只能籤3年合同,而現在他們則可以籤5年最長頂薪合同)。


糖漿的籃球


38歲規則是“over--38rule”,指超過38歲之後,我們說起來方便就把他稱為38歲規則。其實這個38歲規則是修復NBA漏洞的。就像我們玩遊戲是也會有漏洞,相應的程序員也會修復漏洞。NBA出現了漏洞,當然要出現新的規則來修復了。經常有報道稱“38歲規則”是用來阻止球隊用長約簽下年齡已大的球員,但這種說法是錯誤的。並不是阻止球隊用長約籤人,它只是消除了用長約籤人的好處。如果一個球員籤合同簽了4年,在第三年結束後退役,第四個年他仍能夠拿到合同裡的工資,這樣一來,他實際上是幹了3年的活,卻拿到了4年的工資。本質上,球隊是給該球員提供了一份三年合同外加一年的遞延酬勞。這不公平嘛!所以就需要填補這個漏洞。

這個38歲規則不僅僅是指年齡,它是一個總的合同修復的稱號,範圍很廣。為什麼是38歲呢,因為這個年齡段是大部分NBA球員接近退役的時期,這也是為什麼超過這個時期,才有的合同漏洞的修復規則。“38歲規則”是之前的合同的殘留,那時候的合同勞資並不完善,可以籤很多年,會發生球員退役後仍然領薪水的情況。但根據現在的合同,合同長度並沒有多長了,一般最多都是4年5年左右,38歲規則也顯的不如以前重要了。但是還在還用著38歲規則。


家鄉足球


38歲規則就是NBA怕球隊為了避免超過工資帽交奢侈稅,故意和球員簽好幾年的合同,把總額稀釋。38歲規則理論上假設,球員在38歲後會退役。規則規定,合同內球員(4、5年的長期合同)超過38歲,這就觸發了“38歲規則”,屬於違規操作。 比如,你給一個球員4年4000萬的合同,平均每年1000萬。可他實際上只能打兩年,38歲後退役。那麼,表面上你讓他一年掙1000萬,實際上是2年、每年2000萬,這就是投機取巧。

簡單來說,當一名球員臨近退役時,因為一些原因,球隊需要付出較高的薪水才能簽下他,這時一些缺少薪金空間的球隊為了達到對方的薪金要求,可以給對方更長的合同,讓該球員在退役後繼續領到薪水(只要雙方談妥,退役球員照樣可以拿未結束合同內的薪水)。這樣就達到球員不吃虧,而球隊又能省出一部分薪金空間(年薪降低了),該協議就是防止這種鑽空子行為出現。

38歲規則實際上它是在最新的勞資談判中根據2011年勞資協議“36歲規則”演變而來的。早在1995年頒佈的勞資協議中,它還叫“35歲規則”,在這次的勞資談判中球員工會主席克里斯-保羅、副主席勒布朗-詹姆斯等人努力將這個規則的年齡拖到了3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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