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知行合一」是什麼意思?

專業直羅鍋


看到這個問題,有書君其實也是懵逼的,以前看到這兩個詞只是看過就過了,從未想過它們的意思。當問到它們的意思時,有書君有點手足無措,於是便查了資料,對這些資料做了一個簡單的彙總,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格物是儒家認識論方法論的重要問題,三綱八目中“八目”之基石。最早出現於《禮記·大學》之中,所謂“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後至知。”格物致知相伴而生。這裡的的“格物致知”與誠意、正心、修身等道德修養方法有關。格物致知的目的,是使人能達到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的水平,從而追求儒家的最高理想——平天下。

從宋代理學家程頤開始,“格物致知”便作為認識論的重要問題討論。他認為“格猶窮也,物猶理也,猶曰窮其理而已也”,格物即就物而窮其理,格物的途徑主要是讀書討論,應事接物之類。其做法“須是今日格一件,明日又格一件,積習既多,然後脫然自有貫通處”,在逐漸積累中豁然貫通。

朱熹在程頤思想基礎上,提出了系統的認識論及其方法。朱熹訓“格”為至、為盡,至:謂究至事物之理;盡:窮盡之意。訓“物”為事,它的範圍非常廣泛,既包括一切自然現象和社會現象,也包括心理現象和道德行為規範。在這裡,“格物”就是窮盡事物之理。他認為世間萬物皆有理,都要去格,去探究,探究得愈窮盡,知得也愈廣。朱熹認為,要貫通,必須花工夫,格一物、理一事都要窮盡,由近及遠,由淺而深,由粗到精。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成四節次第,重重而入,層層遞進。窮理須窮究得盡,人們必須經過由表及裡的認識過程,才能達到對理的深刻體認。

明代王陽明反對程頤朱熹通過事事物物追求“至理”的“格物致知”方法。秉承陸九淵的學說,從“心即理”學說出發,認為格物的著手處,應是體認本心。王陽明的心學凝成四句話:“無善無噁心之體,有善有惡意之動。知善知惡是良知,為善去惡是格物。”格物便是立明本心,為善去惡,用良知規範事物。

到了清代,陳灃在朱熹的說法上加以補充,將“格物”之意解釋的比較完善系統。他認為“格物”既是對事物本源的精研細查,又是知識增長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個人的親身實踐是最重要的。

從先秦儒學到程朱理學再到陸王心學,對格物之意也在不斷地進行探索,目前較為通俗的解釋是:探究事物的原理,從而達到對事物的認識。這是從哲學認識論的角度得到的結果。而《三國志·魏志·和洽傳》:“儉素過中,自以處身則可,以此節格物,所失或多。” 唐劉禹錫《天平軍節度使廳壁記》:“示菲約以裕人,信賞罰以格物。”中的“格物”則是糾正人的行為之意,跳出哲學的範疇,它的意義也有所不同。到了清代,隨著西學東漸的發展,“格物”也被用作專有名詞,特指西洋科學。嚴復《原強》便有這樣的記述:“二百年來,西洋自測算格物之學大行,製作之精,實為亙古所未有。”

格物,最直接的解釋就是將“物”放置在一定的框框裡。在佛教裡叫受戒,在社會叫守法,在生活中叫學規矩。

“知行合一”最早由王陽明提出,此處的“知”,主要指人的道德意識和思想意念。“行”,主要指人的道德踐履和實際行動。因此,知行關係,也就是指的道德意識和道德踐履的關係,也包括一些思想意念和實際行動的關係。其“知行合一”思想包括以下兩層意思。其一是知中有行,行中有知。知行是一回事,不能分為“兩截”。其二為以知為行,知決定行。即道德是人行為的指導思想,按照道德的要求去行動是達到"良知"的工夫。在道德指導下產生的意念活動是行為的開始,符合道德規範要求的行為是 “良知”的完成。

近代陶行知在他的生活教育論中也倡導“知行合一”,認為”行是知之始,知是行之成”。行,是行動,是實踐,是親身體驗。知,顧名思義就是知識,在這裡用作動詞,學習理論知識。陶先生強調“親知”,即從“行”中得來,親身得來;而不僅僅是“聞知”,從師得來,或從書本得來。

“知行合一”歸結起來就是肯定人的能動作用,認為知和行是相互聯繫、相互依存的。知道一個道理,就要去實踐,如果不去實行,就不能算是真正的知道,畢竟實踐才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要在實踐中學以致用。

有書君覺得,不同時代、不同人物對“格物”的不同理解按通俗說法便是認識規律,掌握規律,實踐規律。“知行合一”便是此三者的結合。大家有什麼不同或更通俗的理解,歡迎在評論區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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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物”出自《大學》:“古之慾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

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後知至,知至而後意誠,意誠而後心正,心正而後身修,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

格物是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根本,所以受到儒家的推崇,但是到底何為“格物”,不同的學者有不同的解釋。其中比較著名的是朱熹與王陽明的解釋。


朱熹的格物:

朱熹認為,理是宇宙萬物的本體與本原,又是萬物運行的規律。每一個事物的具體規律,包括人類社會的倫理道德,都是最高的理本體的體現,而學者的最終目標是要體認理。

那麼如何才能認識到理呢?朱熹認為,既然每一物的規律都是理的體現,那麼就要去研究身邊的事事物物,這就是“格物”。學者今天格一物,明天格一物,總有一天所有的規律會在心中豁然貫通,就認識到最高的理了。


王陽明的格物:

王陽明認為,理就是倫理道德,與事物的規律無關。倫理道德全來自於人的本心,每個人都知道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這就是“心即理”,也就是“良知”。

但是,並不是每件事都符合人心中的良知,那麼就要根據自己的良知,糾正身邊那些不符合良知的事情,也就是錯的事情,使事事物物都符合自己的本心,這是王陽明的“格物”。


“知行合一”主要是王陽明的思想。

很多人認為,“知行合一”的意思是:知道了就要去做,或者是:學了知識就要去實踐。但其實這是錯誤的,因為這裡的“知”,既不是知道,也不是知識,而是良知。

良知並不是簡單地知道對錯善惡,更是對善惡的好惡愛憎,人總是想去做善事,不想做惡事。比如,人看到小孩子要掉到井裡去了,肯定下意識地想要拉住他,這就是良知。並不是說他先想到:我應該拉住他,然後才去拉。

良知本身就是一種做善事的慾望和念頭,王陽明認為你一旦產生這種想要行動的念頭,本身就是一種“行”,也就是:“一念發動處即是行”。

所以王陽明認為,知和行本就是合一的,因為你有想要行動的念頭,就一定會去做。比如一個人餓了,必然會去找吃的。你真想做善事,就一定會去做,如果某人不做善事,說明他根本沒有做善事的念頭,也就沒有良知。(其實良知每個人都有,只是有些人的良知被遮蔽了。)

因此王陽明說:“未有知而不行者,知而不行,只是未知。”這就是王陽明知行合一的真意。



夢露居士


一、“格物”是中國古代儒家思想中的一個重要概念,乃儒家專門研究事物道理的一個理論,源於《禮記‧大學》八目:正心、誠意、格物、致知、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


“格物”一般都與“致知”關聯,即“格物致知”。而朱熹理學的“格物致知”,與王陽明心學的“格物致知”又有所區別。


朱熹的“格物致知”,“格”是探究的意思,“物”是萬事萬物,包括意識的和物質的。“致”是求得、獲得的意思,“知”是知識。簡而言之,朱熹的“格物致知”就是探究事物獲得知識。“格物”的目的在於“致知”。朱熹認為:“所謂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窮其理也。”


王陽明的“格物致知”,“格”是正的意思,正其不正,便歸於正。心以外沒有“物”。“致”是停止、實現的意思,“知”則是良知。簡而言之,人能“為善去惡”就是“格物功夫”。“物格”而後“知致”,“知”是心的本體,心自然會“知”。王陽明的格物就是正己意,致知就是致良知,皆純屬內省的功夫。“格物”而後“知致”,“知”是心的本體,心自然會“知”。見父知孝;見兄知弟;見孺子入井,自然知惻隱;這便是“良知”,不假外求。


總而言之,朱熹式的“格物致知”重在通過各種方式(實踐或書本知識)探究一切事物的道理。通過格具體的物,瞭解抽象的理。



王陽明也曾學習過朱熹的“格物”,從“格竹子”開始,不但一無所獲,還因體力不支,昏倒在地,以失敗告終。反省後,王陽明確信朱熹的“格物致知”有問題。“龍場悟道”實際上是王陽明對朱熹式“格物致知”的重新解析。


朱熹理學的“格物致知”與王陽明心學的“格物致知”引申出了各自重要的觀點,即“性即理”與“心即理”。


下面我們再通過兩個實例比較一下朱熹理學的“格物致知”,與王陽明心學的“格物致知”的區別。


1.關於孝順父母。


朱熹式的“格物致知”認為,孝順父母是個複雜的活,我們必須先學習孝順父母的各種知識,得出一套理論,然後再開始孝順父母。


而王陽明的“格物致知”則認為,孝順父母這件事,我們只要端正態度,良知就會指引我們去孝順父母,不必向外學習。


2.對美食的態度。


朱熹式的“格物致知”對美食的態度:這個美食看起來很誘人,我得學會怎麼做才行。我要查詢相關APP、菜譜,學習如何做這種美食。


而王陽明的“格物致知”對美食的態度則是,哇,這個看起來棒極了,先試下再說。



二、“知行合一”是明朝思想家王陽明提出來的。“知”是“良知”,“行”就是認真地去做一件事。


知行的關係,是指的道德意識和道德踐履的關係,包括一些思想意念和實際行動的關係。“知”的真切篤實就是“行”,“行”的明察精覺就是“知”。


知中有行,行中有知。只學不行就不是真的“知”,而只行不學就不是真的“行”。“知”、“行”必須是合一的。


以知為行,知決定行。王陽明說:“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


“知行合一”是每個人的內心與生俱來的道德感和判斷力,我們只要找到並遵循內心的良知,複雜的外部世界,就會變得格外清晰,致勝決斷,瞭然於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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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很多人去格物的理解,講的還不是很容易懂。

這裡只解釋王陽明對格物的理解,對於程朱理學的解釋,這裡不進行說明。

如果想理解格物,需要先理解王陽明的心即理。因為心即理是王陽明心學的基礎,格物是功夫論上講的。

何為心即理?

這裡的心不是血肉的心,而是我們的本性本心,至善之心,純天理之極的心。

至善之心就是天道天心天地之心,天道無私心私慾私念,天地之心無私心,天地可以容納天地萬事萬物,對天地萬事萬物大公無私,這就是大道至公。《道德經》: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

何為理?

這裡的理就是事物之理,萬事萬物之理。萬事萬物之理就天地之間的天道天理,這裡我們就可以明白,這裡的理與我們的至善之心是相同的,我們的至善之心就是天理良知。

我們的良知歸位,那我們的心就是天地之心,就可以像天地一樣容納天地之間的萬事萬物,此時我心即天理,天理即我心。天理與我心合一,就是心即理,心與理合一。

如果能夠真正的明白心即理,那麼理解格物就容易了。

王陽明:格者正也,物者事也。

格物就是正事,正事就是糾正我們日常生活中的錯誤行為。我們日常生活中做任何的決策,我們把決策拿到我們的良心面前比對,符合良知的,就是善的,不符合良知的就是惡的。良知是無善無惡,但是良知有知善知惡的能力。

正事其實就是就是我們的良心歸位的過程,良心歸位的過程其實就是正心。

做什麼事情都符合良知,從而糾正我們的錯誤行為,這個糾錯的過程就是誠意的過程。

我們事事都符合良知,那麼我們的良知歸回的時候,這個過程就是致良知或者講致知。

我們通過這些簡單的解釋,可以發現格物就是正事,正事就是正心,正心就是誠意,誠意就是致知,其實格物致知,正心誠意是一樣的。

〈傳習錄〉:知是行之始 行是知之成。

知行合一,如果你沒有吃過蘋果,無論別人怎麼給你描述蘋果的滋味,你都沒有辦法想象出蘋果的滋味是什麼樣的?只有你真正的吃上一口,別人給你講的滋味,你瞬間就能夠明白理解。我們事物的理解也面臨著這樣的問題,如果我們沒有真正的實踐過很多道理,其實我們並沒有真正的理解這些道理。只有真正的實踐過,才是真正的真知。

日常生活中,有兩類人很常見,一類只是空談,無不實踐,一類只是埋頭苦幹,不知思考。這兩類都不是知行合一。我們只有把自己的決策與良知對比,做那些符合良知的事情,不符合良知的事情,我們不去做,這才是真正的真知真行,才是真正的知行合一。

可見明白知行合一,就需要大公之聖人之心,天地之心,至善之心。

毛主席在《實踐論》中,也強調知行合一的重要性,這也是毛主席思想的精華。


止一,靜篤以此為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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馴服黑夜


為什麼要說知行合一?難道我們平時在工作和生活中都不是知行合一麼?遺憾的是,我們大多數人並非做到了知行合一。

我們通常所遵循的原則是:知是知,行是行。說歸說,做歸做。我們的知識大多不是通過實踐得來,而是靠學習或被教育得來。舶來的知識是存在誤差的,內心並不堅定或篤定,所以不能算知行合一。

王陽明說的知行合一,是要用我們的良知去認知世界,摒棄一切的主觀意志和判斷,不參雜任何形式的意識形態。這樣的認知,才是純粹的知。

知,是心知。心裡知道,心裡明白。所謂心如明鏡。可是我們明明心裡知道明白,就是不肯按心裡知道明白的去做,去實踐,這就是無法做到知行合一的根本原因所在。有了心知,而後行才能與之高度統一。故曰:知行合一。

格物致知:格,就是深究,追根究底,追本溯源的意思。只有追根究底,才能發現事物的本質和真相,還原事物本來的面目。探究事物的本質需要正心意誠,實事求是,不參雜人為因素,不以善惡好壞美醜的主觀意志去判斷,便能無限接近事物的真相。

應該講,先達到(格物)致知,才能知行合一。知易行難,知難行易,知行合一唯有致良知。


清秋一族



“格物”、“知行合一”是什麼意思?

“格物”就是探究所有事物、所有知識去感悟道理或真理。“格物”就是探究、追本溯源、實踐體悟。“格物”在中國古代也是“科學”的代名詞,又泛指自然知識、自然學科以及與之相關的機構等。近代日本學者首先從西學中,引進、翻譯了“科學”一詞,後傳入中國,由此“科學”一詞就替代了“格物”一詞。




“格物致知”、“致知格物”、“知行合一”又是由於理學大師朱熹和心學大師王陽明而為世人所推崇。

南宋理學大師朱熹強調“格物致知”即通過實踐探求事物、知識,以追求“道理”“真理”。類似於實踐出真知。但是實踐出真知的“真知”是“客觀規律”,而朱熹“格物致知”的“真知”卻是現實社會中的“天理”也就是儒家綱常倫理。“格物致知”的目的是明道德之善,而非求科學之真。

明代心學大師王陽明主張“致知格物”、“知行合一”。強調“致良知”,探求人內心深處先天本已經有了的不過是被後天的私慾所矇蔽了的“天理”,也就是現實社會中的道德至善(儒家的綱常倫理),在以此指導自己在現實社會中的行為舉止。“知行合一”是指認知和踐行的統一,類似於理論和實踐的辯證統一。也就是說,通過“致良知”發掘出自己內心的善,來指導自己的言行舉止,規範自身。倆者是一體的、同步的、統一的。也正是由於此,後人更加推崇王陽明的“致良知”“知行合一”。




逛一逛3



格物致知,知行合一。通俗的講法是格除物慾致良知,這裡的良知不是良心,可以理解為優良、良好的認知。把你內心正確、良好的認知和行為或者行動結合起來。

可能很多人會認為,這有什麼難度?心裡知道然後就去做嘛。


但我們應該知道,知易行難。身處俗世中,欲求萬端、盤根錯節、孽念滋生,就如同一泓清澈見底的清泉,一眼看去,自然通透明瞭;但種種雜念摻合其中,渾濁不堪,你哪裡還看得清,找的回真正的自己?找的到良好的認知?

即便你有了一些想法,你也不敢確定這就是最好的,更不敢確定照此堅決實施後的後果。以至於瞻首顧尾,猶豫不決,煎熬不已。

比如說,一個政治家要施行一項政策,他的立意是好的,為了讓百姓生活更富足,但他會面對很多阻力:第一是既得利益者,不想求變,因為變化就是隱患,不變才能維持;

第二可能就是受益者,既得利益者必然挑撥、煽動受益者,而受益者也無法確定這個政策是否真的會帶來好處,畢竟未知的東西都讓人恐懼;

第三是執行者,執行過程錯誤理解,或者故意錯誤解釋,或者藉故中飽私囊,執行走樣……如果這個政治家是一個俗人,他就會被眼前的這一團渾濁迷惑,顧及自我名譽、利益、情感而放棄。更有甚者,會對自己的政策產生懷疑而放棄。

但倘若這個政治家是一個聖人,能夠做到知行合一,他首先要知:一眼看到政策執行過程和結果,眼前亂雲飛渡其實只是插曲,對他不會造成無法承受的壓力,他便會勇於擔當,果斷處置,堅決實施,最後達成自己的良好願景。



如何做到知行合一?那就是格物致知。每天靜慮,革除內心的那些虛華的慾望,發現良知。如果能夠悟透生命的意義,人生一切妄念都毫無意義,一切物質的慾望都不過是在為自我設限,增添枷鎖。一切的境遇都不值得逃避和恐懼。如果通過靜慮,思想沉渣日少,看世界就會更加通透,就越接近本我,放棄自我,看到的、留下的就是良知,不為外物干擾,就能夠正確行事,知而能行也。


謝金澎


格物:就是格正“事物”而後能致知。

無論萬事萬物你所面對只是一物,所以要客觀隨物而格正之且不能有人慾摻雜其中,而無過之也沒有不及處,恰到好處理智正確選擇處置問題事物。這就是格正“事物”而後能致知。

所以致知在於格物,物格便能致其知;致知便沒有不行,不行則沒有致真知。所以“知”就能“行”總結:知行一也,不行則非知。這便是“知行合一”簡單的概括。這就是通俗易懂的講解“格物”和知行合一的簡介還有關係,如果要真正瞭解王陽明的心學“致良知”詳細還要再探究《傳習錄》而且要看原文因為譯文有些解釋牽強附會而誇誇其談,心學是要認真專心用智去領悟的所以有些譯文有小說技巧寫作的舉動有誤導大眾之嫌…真正的學問是枯燥乏味的,如果只喜歡看小說的就放棄傳習錄吧。如果要立志想要闖一番事業就去認真探究傳習錄!


代用名


“格物”“知行合一”都是源自儒家思想。

朱熹認為“萬物皆有靈”,格物的“格”就是研究、推究。“格物”就是研究事物的本質,是由外向內側重於向外求,由事物外在的表現,推導出事物內在的本質、精神、規律。



王陽明一開始也對“格物”深信不疑,但經“格竹子”一事,他不但沒格出所以然,反而大病了一場,由此王陽明改變了對“格物”的看法,認為這不是成為聖賢的唯一之路。

經過“龍場悟道”,王陽明說自己終於悟到了,他提出“知行合一”後又昇華為“致良知”,其本質都是向內求,陽明公認為外在紛繁複雜,渾濁不堪,變幻無窮,追求外在永無止境,人的貪慾也會在不斷向外求的過程中膨脹,人會越來越不滿足,越來越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心也會越來越浮躁,越想從“外”得到認可,得到物質世界的所有,反而越得不到,而唯有“向內求”、“向心求”,才會獲得寧靜與真正的滿足與開悟,也就是真理藏在內心,既“心❤即理”!



但為什麼王陽明悟出的道理,大多數人都知道,卻不能如王陽明般“悟”到呢?這也就是“知行合一”的難點,向內求看似簡單,但普羅大眾有多少人能真的從內心悟到呢?這個向內求,的“行”也就是行動,太多人能堅持。

比如冥想,看似簡單,做著啥也不想就行,但很多人初學冥想就放棄了,因為當自己坐下來,越想什麼都不想,反而腦子天馬行空,什麼想法都開始冒出來了,而自己又想控制住自己的大腦不去想,這樣反而有挫敗感,沒體驗到冥想的奇妙,反而給自己徒增壓力。

我曾聽心理學專家武志紅老師的課裡說過,他從2007年開始嘗試進行身體掃描練習(一種和冥想差不多的方法),最初只是改善睡眠和把注意力從頭腦中拿走,但他真正體會到這個練習的威力是從2015年才開始的。所以,“悟”是一個多麼漫長的過程。而我們現代人,大多太追求快,追求效率,很少有人能靜下心來去除物慾,真正向內求。



知行合一,表面看來是知道理論就要行動。但其實只一個“知”字,大部分人就敗下來了。因為其實自己以為的“知”並非真正的“知”,我認為王陽明所說的“知”是大腦潛意識的“知”,而並非理性認識的“知”,而大腦潛意識的這個真正的“知”,又是很難被人發覺的,它是隱藏的。發現這個“知”的唯一途徑就是“向內求”,而大多數人,又不能靜下心來向內求,所以“知”達不到,“行”就更跟不上了。

所以“選擇大於努力”這句話真的很對,目標方向錯了就~失之毫釐,差之千里。

我是遇見雨滴,讓我們一起2018通過閱讀,寫作提升自己!


雨滴177618888


“格物”與“知行合一”都是中國傳統哲學的概念,只是說明這兩個詞語的表面意思,當然是很簡單的。可是,提問題者的意思,顯然並不在此。他提問的本意,肯定是想弄懂這兩個詞在中國傳統哲學中所蘊含的意思。這要講明白,就沒有那麼簡單了。

格物,是儒家思想中一個重要的概念。而“知行合一”是王陽明心學的最基本的觀點。此二者,此二者既有聯繫,也有區別。

格物,是《大學》中提出的概念,所以,要明白格物的意思,必須要對《大學》的內容,有個簡單的瞭解。《大學》是什麼意思,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這是大學中提出的大學的根本目的,就是明德,親民,使自己的人格達到最善最美的境界。這就是《大學》所謂的三綱,也就是三個重點,而要實現這三個目標,需要,八個步驟,稱為八目,分別是: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

中國古代把所謂的學問,分為大學和小學,大學其實是相對於小學而言的。小學學的是文字訓詁,說白了就是認識字。大學就是討論人生大道的。大學和小學只是分科不同,並不代表學問低,比如章太炎就是治小學的,也是國學大師。

格物是什麼意思呢?這裡我們先拋開朱熹與王陽明的解釋不談,先從文字學與就是小學的角度上,談談點自己的看法。在格物這個詞中,物的意思,不需要解釋,大家都知道,那麼,下來應該瞭解一下格字的意思。它的義項很多,比如方格,格子,格鬥,格開等。而《新華字典》解釋,格物的格,是推究的意思。而且在儒家的經典中,也有“即物窮理”的說法。也就是說,格有親密接觸,零距離接觸的意思。本子上的方格,把相鄰的兩個空間格開,但是這兩個格子是連在一起的。格鬥中,你把別人的拳頭格開,兩個人之間,也是要有接觸的。所以,格物,就是即物,就是靠近物,並推究物的道理。

這什麼後來格物,這麼一個簡單的事情,鬧的很不清楚呢。是因為中國傳統哲學中,把事和物放在一起研究。事是形而上的,物是形而下的範疇,放在一起研究,一起下結論,就不是那麼容易理理解了。因為,物是有形有質的,而事是無影無形的。蘇東坡不是說麼,人是秋鴻來有信,事如春夢了無痕。

所以,站在唯物主義的立場上,去觀照中國傳統哲學,就會發現哲學的研究,是分兩個層面,一個是現實的層面,一個是意識的層面。中國的哲學,在發育中,是很早熟的。它在成形之初,就拋開了物質的層面,直接進入到意識的層面中去了。就以格物而論,就是研究事物,若研究的是物,就進入了自然科學領域。若研究的是事,就進入社會科學的領域。就以儒家思想來說,因為他的關注點,在於君子,在於社會領導者,所以,他只對社會科學感興趣,對自然科學不感興趣。

《論語》中就有一個事情能說明這個問題:樊遲請學稼,子曰:吾不如老農。請學為圃,曰:吾不如老圃。樊遲出,子曰:小人哉,樊須也。

從這個例子,就可以看出,儒家對自然科學方面,是不太感興趣的。所以,傳統中國社會里,農工的技能,是在民間傳承的。也就是說,自然科學方面,是由民間主導的。而社會科學方面,是受官方主導的。這就造成了哲學的兩個翅膀一個硬,一個軟。

說完了格物,下面再說“知行合一”。這是王陽明心學的主要觀點。知行合一,說起來,也很簡單。是說,認識和行動實際是一會事。這是一個認識論的問題。是討論知與行的關係。在《大學》的八目之一,先說格物,後跟致知。《大學》雖然不是著眼於認識論,展開論述。但這個次序排列。很容易給人一個,格物在先,致知在後的印象。朱熹的理學觀點,大體上也是這樣。王陽明的時代,理學是主流的意識形態,是官方統治思想。但這個官方的統治思想,肯定是出了問題的。王陽明的志向,就是建立一種不同於理學的新的哲學框架。這就必須打破朱熹的框架,另起爐灶。但做為儒家,新的理倫建構,必須在經典的框架之內。這就是王陽明格竹子的原因。因為他可以和朱熹不同。但是,他不可能打破《大學》與《中庸》的框架。

王陽明格竹子是大家耳熟能詳的故事。他之所以失敗的原因,就是我上邊所說的儒家的重社會輕自然的特點所決定的。王陽明格竹子的目的是很明確的,他是為了人間大道而進行的。竹子裡邊會有什麼人生大道呢?失敗也是可想而知的。但是,王陽明的失敗,不代表儒家認識世界的途徑有問題。格物在本質上,也不是盤腿坐在竹子面前,盤腿打坐,苦思冥想,就能稱為格物了。格物是應該與物做零距離接觸的。比如格竹子,就是和竹子打交道,可以栽種竹子,可以砍伐竹子。都可以得到關於竹子的知識,比如,竹筍可以吃。竹子可以編筐編席。這一切,都是竹子之理。但這些理,不是王陽明想要的。他要的東西,是一種形而上的人間大道。所以,他的格竹子,與釋迦牟尼佛在菩提樹下證道的意思大體相類。所不同的是,佛祖悟了,而王陽明在竹林之下沒悟。他的開悟,要等到貴州的龍場之後。所謂龍場證道。在證道的過程中,龍場也好,竹子也好,都不是主要原因,最主要的原因是王陽明自身的人生經歷。

總結一下,格物,就是通過對研究,明白事物中包含的道理。

知行合一,就是認識和行動是一會事,認識決定行為,行為又加深認識。二者是一而二,二而一的。王陽明自己的描述是:無善無噁心之體,有善有惡意之動。知善知惡是良知,去惡從善是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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