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支持科技創新,促進企業提質增效, 引導企業加大設備、器具投資力度,提高企業創業創新積極性,國家稅務總局出臺《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設備 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執行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6號),今天,小編梳理了大家的諮詢熱點,我們一起來看看~
01
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是否可以享受一次性扣除政策?
答:可以享受。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所稱設備、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築物以外的固定資產。所稱購進,包括以貨幣形式購進或自行建造。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以竣工結算前發生的支出確定單位價值,按竣工結算時間確認固定資產購進時點。
02
公司購進一臺二手的固定資產,可以享受這個政策嗎?
答:可以。文件中“新購進”中的“新”字,只是區別於企業原來已經購進的固定資產,而不是規定非要購進全新的固定資產。因此,公告明確以貨幣形式購進的固定資產包括企業購進的使用過的固定資產。
03
固定資產購進的時點如何確認?
答:以貨幣形式購進的固定資產,除採取分期付款或賒銷方式購進外,按發票開具時間確認;以分期付款或賒銷方式購進的固定資產,按固定資產到貨時間確認;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竣工結算時間確認。
04
享受一次性稅前扣除政策應在哪個年度扣除?
答:固定資產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屬年度一次性稅前扣除。
05
公司現在不享受這個扣除政策,想要等以後再享受,可以嗎?
答:不可以。企業根據自身生產經營核算需要,可自行選擇是否享受一次性稅前扣除政策。但未選擇享受一次性稅前扣除政策的,在以後年度不得再變更。需要注意的是,以後年度不得再變更的規定是針對單個固定資產而言,單個固定資產未選擇享受的,不影響其他固定資產選擇享受一次性稅前扣除政策。
06
享受一次性稅前扣除政策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答:相關資料留存備查即可。企業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修訂後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3號)的規定辦理享受政策的相關手續,主要留存備查資料如下:
(一)有關固定資產購進時點的資料(如以貨幣形式購進固定資產的發票,以分期付款或賒銷方式購進固定資產的到貨時間說明,自行建造固定資產的竣工決算情況說明等);
(二)固定資產記賬憑證;
(三)核算有關資產稅務處理與會計處理差異的臺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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