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自己花錢買的大院,就算後來鬧矛盾絕交。爲什麼他弟弟卻理直氣壯的要他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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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道灣十一號,見證了周氏兄弟的反目為仇,最終弄得近代文學史上都非常重要的魯迅和周作人老死不相往來,其中緣由為何依舊撲朔迷離,恐怕也只有當事人心知肚明。

八道灣十一號這一處四合院,主要出資人是魯迅,魯迅購買了這一處房產之後,魯迅原配夫人朱安,周作人和夫人羽太信子,以及周建人和夫人羽太芳子均搬到八道灣十一號。


(魯迅和周作人)

兄弟幾家合住,開門即見,如果沒有極大寬容,是很容易起矛盾的。魯迅本就是一個鬥士,羽太信子也不是一個善茬。

傳聞的魯迅偷看羽太信子洗澡,是周氏兄弟反目的直接原因,這一點恐怕完全是羽太信子的編造以及後來人的演繹。但魯迅同羽太信子有很大矛盾卻是導致周氏兄弟反目最重要原因。周氏三兄弟在八道灣時期,經濟大權掌握在羽太信子手裡,儘管魯迅和周作人兩人當時能收入超過六百大洋,但信子花錢又大手大腳讓全家的開支依舊有點捉襟見肘,同時信子為人還很刻薄,魯迅在家庭花銷上提醒信子幾句,她哪能不炸毛,而魯迅脾氣同樣不小,矛盾就越積越大,最終爆發。


(周作人和羽太信子)

而周作人在其中也有其難處,也看出了他一生的猶豫,他只能同兄弟魯迅絕交,但從他的絕交信中可以看到周作人的猶豫,並不像信子那樣歇斯底里,而之後周作人還面對了一次猶豫的選擇,同樣受到信子的影響而選擇成為了“漢奸”。

我昨天才知道——但過去的事不必再說了。我不是基督徒,卻幸而尚能擔受得起,也不想責誰——大家都是可憐的人間……以後請不要再到後邊院子裡來,沒有別的話。願你安心,自重。

周作人在絕交信裡是讓魯迅不要再到他的房間去,並沒有理直氣壯讓魯迅搬出八道灣十一號。最後是魯迅圖一清靜,也不再想見到躁狂的信子,才搬離八道灣的。


你還知道哪些周氏兄弟的故事?你覺得如果沒有羽太芳子,周氏兄弟是否還會反目?歡迎在下方留言討論。


老李有刀


眾所周知,魯迅原名周樹人,魯迅只是他的筆名。但是鮮為人知的是,魯迅先生還有一個筆名,叫宴之敖者。這是他被二弟周作人趕出家門後對自己的一種調侃。

宴字之上的宀,是家的意思;敖是從出,從放的意思;宴字下面的曰和女,寓意為日本女人。合起來理解,就是我是被家裡的日本女人趕出來的意思。

魯迅所說的日本女人,指的就是他二弟和三弟娶的兩個日本娘們:羽太信子和羽太芳子兩姐妹。




魯迅是家中的長子,下面還有兩個弟弟:二弟周作人,比他小四歲;三弟周建人,比他小七歲。民國八年,收入豐厚的魯迅將母親、二弟全家與三弟全家都接到了他在北京八道灣購買的一所大宅院,一大家子人開始和睦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北京的這所四合院,是魯迅買的,但是當時他的錢不夠,便把紹興老家的祖宅賣了,用賣祖宅的錢和他自己的儲蓄,才買下了新宅子。而祖宅是大夥共有的,因此周作人便認為,魯迅買的四合院雖然他沒有掏錢,但是賣祖宅的錢他也有份,算是變相掏錢了。這便是周作人鳩佔鵲巢,趕魯迅出門的依據。

但是,他們的父親周伯宜很早就去世了。周作人當時還是個小毛孩子,是魯迅在外面賺錢養家,才把他撫養成人的。魯迅到南京上學,就把周作人接到南京上學;魯迅去日本留學,對同樣在日本留學的周作人也是關心照顧。如果沒有魯迅罩著,周作人哪有後來的文學成就?

從這也可以看出來,周作人後來當漢奸,給日本人效力,也就不奇怪了。他天生就是一個自私的人,還有點忘恩負義。

感覺跟著日本老婆就能富貴安樂,還要什麼兄弟手足之情?


說到周作人的這個日本老婆,也是奇葩。據魯迅的好朋友許壽裳的回憶。周作人的老婆,羽太信子這個人,患有間歇性歇斯底里症。性格狂躁,為人強勢,而周作人的耳根子軟,對羽太信子唯命是從,什麼都聽這個娘們的。

另外,魯迅的媳婦(後娶的)許廣平在《魯迅回憶錄》說過:

到北京以後,她(羽太信子)卻不同了,因為那時日本帝國主義正在氣焰囂張的時候,北京又有日本使館,她便倚勢凌人,越發厲害,儼然以一個侵略者的面目出現了。事事請教日本人,常和日本使館有著聯繫。魯迅被趕走後,一有什麼風聲鶴唳,她就在門前扯起日本旗,改周宅為羽太寓。

魯迅和周作人的三弟,周建人也有相關的回憶記載:

他(周作人)卻受到百般的欺凌虐待,甚至被拉著要他到日本使館去講話。平日裡,一講起日本,總是趾高氣揚,盛氣凌人;講到支那,都是卑賤低劣。而周作人只求得一席之地,可供他安穩地讀書寫字,對一切都抱著息事寧人的態度,逆來順受。

可見周作人怕老婆是出了名的,經常被羽太信子虐待,家裡的錢都得交給羽太信子管。

羽太信子原本出身於日本貧苦人家,從來沒有見過上等人的生活。而魯迅和周作人的收入又非常高,突然而來的富裕,讓羽太信子有一種窮人乍富的心態。

覺得自己當了上等人,浪得不知道姓什麼好了。家裡僱傭好幾個傭人伺候她,新買的東西,說扔就扔,說送就送,嶄新的也是。飯稍有不合口,立即倒了餵狗,再令廚房另做。十足的敗家娘們兒……

前面也說了,周作人怕老婆,羽太信子這麼作死他當然不敢管了。但是魯迅要顧家,要賺錢給家人花。同時還要資助羽太信子的岳父、岳母,以及他的弟弟羽太重久。(魯迅對羽太信子一家是仁至義盡了)



魯迅便對羽太信子進行奉勸,說:花錢要有節制,也得想想將來。這讓羽太信子感到十分不爽,覺得自己花錢不痛快,老被說,以至於束手束腳。因此,她極度厭惡魯迅,勢必要把魯迅攆走。便經常在周作人耳邊吹枕邊風,讓他出面趕走魯迅。周作人起初不同意,羽太信子就罵他。周作人這人又軟,只好屈服。但是趕魯迅出家門,要有理由。於是羽太信子便想出了一個非常齷齪的辦法。她的殺手鐧,就是汙衊魯迅。

首先,在外面對旁人說魯迅調戲她,並極盡詬罵之辭,讓魯迅下不來臺。

其次,在家裡跟周作人說,魯迅在臥室的窗臺下,偷聽她的動靜。

說實話,我反對神話魯迅。但要說他偷看羽太信子,我是不信的!就憑羽太信子長的那副磕磣模樣,別說魯迅看不上,只要是稍微有點追求的人也不可能看的上!

更何況這娘們毫無內涵可言,素質極其低下,魯迅能看得上她?除非中邪了。(比如周作人)



最讓人唏噓的是,羽太信子造謠,罵魯迅的言辭,由於都是她自己臨時編造的。經常會出現前後事件不一致,有漏洞的情況。而當羽太信子被別人質疑的時候,周作人就立即出面補救一下,好使事情聽起來很合理。周作人這種偏袒媳婦,助紂為虐的行為,足可見其人品之低下,讓人汗顏……

在周作人和羽太信子驅逐魯迅之前,羽太信子和他妹妹羽太芳子,已經驅逐了周家的老三週建人,把他趕到了上海。魯迅再待在家裡,也沒什麼意思了。魯迅把魯老太太接走,搬到了磚塔衚衕,另置了一套房子。很久後,魯迅因回舊宅取書籍,又被羽太信子、周作人夫妻追逐打罵。作為弟弟的周作人,居然拿香爐往魯迅身上砸……

魯迅搬走後,周家在北京的四合院徹底淪為了羽太一家的私宅。抗戰爆發後,周作人拒絕隨學校南下昆明,留在了北平。他當時為自己留下來做辯解,給了四個理由:

第一,自己喜歡品質生活,去到大後方物資匱乏,他受不起那種苦;

第二,自己不想離開北京,不想搬家;

第三,對中國的抗戰沒有信心。反正也是輸,不如現在就投靠日本人。

第四,家裡的媳婦就是日本人,日軍不會為難他。



(漢奸周作人接受審判)

對於周作人這種行徑,學校內的很多教授都嗤之以鼻。不過就是個南方小地主出身而已,裝什麼貴族範兒?林徽因和梁思成,哪個不是出身於高官顯貴之家?人家真正的國之棟樑,為了支持抗戰,一沒出國二沒投靠日本人。堅持到大後方為國效力。你特麼一個五十多歲還在寫心靈雞湯,靠忽悠小女生掙稿費的人,裝毛線的高雅。

抗戰勝利後,周作人以漢奸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四年。經眾多人求情,改判十年。不是不想搬家嗎?不是過不得苦日子嗎?得了,這回吃牢飯吧。

總的來說,魯迅被趕出自己的家。主要源自於周作人的敗家娘們羽太信子,是她的揮霍導致了家庭經濟陷入巨大困境。魯迅對她的行為進行約束。當時日本強,中國弱,羽太信子借國勢猖狂,對魯迅的約束十分不爽,意圖驅逐魯迅。周作人軟弱無能,對羽太信子的指令唯命是從,與魯迅徹底決裂。魯迅隨之與母親離開八道灣。

最後奉上週作人寫給魯迅的“決裂書”。文筆確實好,只可惜是篇騷氣滿滿的雞湯文。

我昨天才知道,但過去的事不必再說了。我不是基督徒,卻幸而尚能擔受得起,也不想責誰,大家都是可憐的人間。我以前的薔薇的夢原來都是虛幻,現在所見的或者才是真的人生。我想訂正我的思想,重新入新的生活。以後請不要再到後邊院子裡來,沒有別的話。願你安心,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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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學時代開始,就學習魯迅先生的文章,對他也算是有個基本瞭解,但是大部分人只讀過先生的文章,但是對於其個人生活卻瞭解不深,明明是魯迅出錢買的院子,為什麼最後卻被趕出來了呢?



這還要從魯迅的弟弟周作人和周建人說起,周作人的妻子羽太信子是個日本人,因為平常情緒比較暴躁,又是貧苦出身,當時魯迅收入很高(每個月據說有相當於現在的六萬多塊錢,居然不夠花),把大多數的薪水都交給她,羽太信子就有一種窮人乍富的感覺,買東西淨挑貴的買,好的買,很多東西買回來用了一兩次就扔掉了,要不就是買回來沒用過的東西看著不合眼緣就送人。



作為一個日本人,吃穿用度都是用日本貨,如果飯菜不合口味,立刻全部倒掉,出入必須是汽車接送,生病了也必須是日本醫院,魯迅有點看不下去,便提了點意見,沒想到被羽太信子誣陷,說是調戲她。

周作人耳根子比較軟,被妻子說幾次以後就開始偏聽偏信,對自己的哥哥魯迅心懷怨恨,而魯迅的另一個弟弟周建人,取得是羽太信子的妹妹羽太芳子,姐妹倆性格一樣,都不是過日子的,姐妹倆居然聯合起來把周建人趕出了家門,魯迅本人也被她們姐妹倆聯合周作人一塊給趕了出來。




周作人為何這麼理直氣壯?因為當時魯迅買這套宅院時錢不夠,於是將老家的祖宅變賣,湊了錢買了這套房子,周作人認為,祖宅也有自己一份,現在被哥哥賣掉,那麼這套房子自己也有一份。周作人從小到大沒有少麻煩魯迅,魯迅經常督促周作人好好學習,魯迅去日本,周作人也非去不可,到了日本。周作人的花銷也要靠哥哥魯迅,雖然魯迅是個做哥哥的,不圖周作人有所回報,至少能成才就可以了,沒想到娶了個日本女人,反而弄得家宅不寧,

最後連周作人自己都做了漢奸,被世人所唾罵。


軍事一點通


偷窺洗澡什麼的捕風捉影的事誰也說不清,我現在列一些公認的事實出來,什麼原因大家自己思考。

一,魯迅有錢有才情,當時還是一個教育局的小領導,如果是色中餓鬼的話,他會缺女人嗎?

二,羽太信子並不漂亮,甚至有點醜。

三,日本人當時在中國很強勢,任何理性的中國人都不會有佔日本人便宜的念頭,況且還很醜。

四,綜上所述,如果魯迅和周作人的日本老婆有矛盾,必須走一個的話,那麼大概率是魯迅,因為魯迅只是筆桿子牛逼,日本人是槍桿子牛逼。


午夜雨不停


魯迅(中國近代最偉大的文學家)被自己的大文豪弟弟周作人(民國最厲害的散文家)趕出自己買的房子,家家有本難唸的經,魯迅家裡事情的原委是這樣的。

1923年周作人給魯迅的斷交信:“我昨天才知道,——但過去的事不必再說了。我不是基督徒,卻幸而尚能擔受得起,也不想責誰,——大家都是可憐的人間。我以前的薔薇的夢原來都是虛幻的,現在所見的或者才是真的人生。我想訂正我的思想,重新入新的生活。以後請不要再到後邊院子裡來,沒有別的話。願你安心,自重。”

這座房子是八道灣四合院,現在的北京三十五中裡邊,離天安門百十來步,院子大小為三進三十間,當初魯迅賣了祖宅才買下來的,花了3500大洋,時1919年,魯迅38歲。

魯迅這很有意思,因為跟蔡元培關係好,所以在1912年進了北京的教育部謀了一個“僉事”,每個月薪資300多塊錢,亂七八糟的剋扣拋出之後,剩到手裡的應該有200多塊大洋。

那這個房子是怎麼來的呢?

3500大洋的四合院,是魯迅自己貢獻出2000塊錢(相當於一年收入),周作人一分錢沒花(原因一會再說),另外一千五是怎麼來的呢?

剛才提到魯迅賣了紹興的祖宅,賣了一千大洋,然後還差五百塊錢,所以魯迅借了500塊錢,也就相當於魯迅出了2500。

這就可以說到周作人,這個被歷史大文豪稱之為“像水一樣的人”,為何理直氣壯的能趕魯迅走。

因為祖宅家產有周作人的一部分,所以這個房子有自己貢獻的一部分錢。

加之,周作人以為是魯迅的錯,所以才把魯迅趕出魯迅買的房子裡。


高曉松在《曉說》裡算到,當時的郵差(快遞員),車伕(出自車司機),三等警察(民警)一個月工資17塊錢左右,足夠養活幾口人家。

(說這些有什麼用呢?是為了兄弟倆的矛盾原因做鋪墊)


二人的決裂在1923.7.18日,當時魯迅先生的日記是這樣記錄的。

七月三日,二人同去東安市場。七月十四日,魯迅日記:“是夜始改在自室吃飯,自具一餚,此可記也。”寥寥數字,透露這個大家庭發生異常事。魯迅性格得理不饒人,且喜絮絮責人,獨對此事一生緘默。周作人同日日記,沒有記載。

也就是說這個七月份,尤其是中旬這段期間,一定是發生了什麼事,才導致二人關係不合。

(羽田信子)

那到這個時候就可以說說魯迅的家庭結構了。

魯迅一家有兄弟三人,魯迅排老大,有包辦婚姻妻子一人,名叫朱安,傳言只有在洞房一晚同過床,從此以後話都很少,這也是魯迅有第二個媳婦的原因。

老二週作人,就是大散文家,那個“水一樣的男人”,媳婦是日本人“羽田信子”,是周作人留學日本時,旅館打掃衛生的一個女人,家庭條件不好,沒什麼文化,長得矮,胖。

老三週建人,一個思想覺悟非常高的人,社會活動家,生物學家。媳婦“羽田芳子”,是周作人的媳婦的妹妹。

老三的媳婦是怎麼來的呢?

這就要說到周作人的媳婦,因為不可不談。

日本人“心胸”普遍很狹窄(這不是有意貶低,而是生活環境導致。記得清末有本著作專門說日本人,因為地少人多,所以居住方式影響了處事和看事的方式)。

羽田信子可謂是其中“一人得道雞犬升天”的代表。

因為羽田信子在日本的地位非常低,一個雜役,算是最底層的工作了。嫁到中國以後,因為魯迅的原因,當時家裡的生活條件有所好轉,所以羽田信子以為自己來到了“豪門”,所謂一人得道了,那玉田信子就把苦難中的哥哥和妹妹也接到了紹興和周作人同住(現在來看,這件事也是臉皮厚的人才能辦出來)。

因為他是日本人,所以想在家裡鞏固自己的地位,於是把自己的妹妹“芳子”在15歲的時候,推到了老三週建人的床上,當時周建人喝了酒,所以迷迷糊糊就事兒成了。

魯迅日記1914年3月17日記有:“下午得二弟函,附芳子箋,十三日發。芳子於舊曆二月四日與三弟結婚,即新曆二月二十八日。”第二天又記有:“下午得三弟與芳子照相一枚。

(左周建人,芳子。中魯迅及原配朱安,由周作人,羽田信子)

當然,這就是家裡的組織架構。

魯迅這一個月賺不少錢,但是弟弟周作人也賺錢,畢竟二位都是文豪,在當時來說有名氣所以都能賺錢,二人每月一共大概600多塊錢入賬。

魯迅這個人很節儉,除了買書買畫以外,很少花錢。

所以當時的規矩就是月工資上交,有夫人管賬。

眾所周知,魯迅的原配家裡沒啥地位,魯迅幾乎不搭理他,只是養著她而已,所以管賬的大權落在了二弟周作人夫人羽田信子的手裡。

羽田信子,傳聞花錢大手大腳,因為以前苦日子太多。而且周作人自己的稿費就不低,一個月也有幾百大洋,但是還不夠羽田信子話,所以買房的時候說自己沒錢(並非賺不到錢,確實是都被糟踐了)

傳聞,出入坐的是汽車,看病只看日本醫生,家裡三進的院子養著不少傭人。

前文說過,十六七塊錢的月工資就夠養幾口人。一個月幾百塊錢不夠花,可見是如何糟蹋的。

三進的院子,最裡邊的一進是最好的,由二弟三弟兩對夫婦住著,第二進給了自己的生母和原配夫人。

魯迅跟傭人們住第三進,也就是大門口。

許廣平

許廣平《魯迅回憶錄》。魯迅對她說:“在八道灣的時候,我的薪水,全行交給二太太(周作人之婦,日本人,名叫信子),連周作人的在內,每月約有六百元,然而大小病都要請日本醫生來,過日子又不節約,所以總是不夠用,要四處向朋友借。有時借到手連忙持回家,就看見醫生的汽車從家裡開出來了。”“我用黃包車運來,怎敵得過用汽車帶走的呢?


OK,家裡基本情況就是這樣,那兄弟二人的矛盾是如何產生的呢?

其實二人都沒有明確的說過,掰了就是掰了。

但是魯迅的朋友有過解釋,首先就是羽田信子花錢大手大腳,為人又非常刻薄,跟魯迅關係不好等等,而周作人非常信羽田信子。

其實,歸咎到底,應該就是錢的事兒。

魯迅固然不缺錢,但是這樣一位思想激進,懟天懟地的大文豪,誰都敢批評,但是家裡如此作風就能不聞不問嗎?

肯定不可能。

魯迅可能是真對錢沒啥感覺,畢竟看著自己掙得錢被弟媳婦流水似的花出去,還能出去借,心也是夠大。

但是誰又能如聖人一樣總慣著一個人?

從前有一個詞叫“白眼狼”,還有一個詞加“酸臉子狗”,我覺得放在羽田信子的身上再合適不過。(這句偏主觀,因為我實在受不了這種女人,無論國籍,碰到這種人要麼就不搭理,如果搭理就有一種想弄死她的衝動)

所以期間肯定是發生過一些事,也就是這個七月份,三號還買菜,14號就魯迅自己小屋吃飯,不跟大夥一起吃了,肯定是有矛盾的。

18號周作人寫信跟魯迅決裂。

按理說一家的三兄弟,從小玩到大,沒有什麼矛盾是解決不了的。

但是為何就決裂了呢?

周作人的說法是“魯迅偷看羽田信子洗澡”(這個被接受的比較多,第一是周作人的說法,魯迅對此未發表言論,第二是魯迅不跟媳婦住,畢竟還是個男人。當然,以魯迅的財力,如果真有心男女之事,肯定不至於看羽田信子洗澡,又醜,又不是自己沒錢)

葛優大爺在《讓子彈飛》中說了一句名言“這種事,花點錢不丟人”

當然,另一種可能就是因為賬目的事,或者羽田信子作風的事,魯迅跟羽田信子談過話,談崩了。(魯迅有一個筆名叫“宴之敖者”意思就是讓日本人滾出去,可能是因為極度討厭這個弟媳婦)

於是生氣不在一桌吃飯。

接下來有幾天。

這幾天的時間,足以讓兄弟們察覺魯迅有問題,於是周作人問羽田信子怎麼樣,羽田信子肯定不會承認自己的錯誤(畢竟是跟錢有關係),於是就說魯迅偷看他洗澡。

估計是周作人愛她愛得深沉,不覺得醜,於是就信了。

所以才有開頭那一封信開頭所說“我昨天才知道,但事情過去就不再說了”

當然,這只是一種猜測,但是是綜合了魯迅朋友和周作人以及許廣平的回憶錄中總結出來的。


所以周作人與魯迅決裂,然後讓魯迅搬出去。

魯迅呢,也估計是再也受不了這個日本女人,於是就搬了出去。

反過來說周作人,這一生沒少賺錢,但是好像一直過的很拮据,全是因為有個好媳婦。

倒是老三週建人和羽田信子妹妹生活的還算和諧,沒有真麼多矛盾。這也確實,一個家的姐妹兄弟,性格大多會有一些差異,不太可能都是這種讓人作嘔之人。


魯迅在北京十四年,1926年南下教書,在北京賺了四萬多塊錢,可以算得上是一筆鉅款。

花了一萬三四千買了書畫等等,還有還有一部分是魯迅出走之後賺的。

大概魯迅賺的15000-20000大洋,是被羽田信子糟踐了,大概五六七八年的工資稿酬等等。

加上週作人的錢,周作人雖然沒魯迅的錢多,但是也不少,更是如數交給了玉田信子。


總想用一句話總結這件事,說“紅顏禍水”吧,好像有點對不起“紅顏”這個詞。

不如用《詩經》一句話來表達一下“牝雞司晨,為家之索”

這樣還是比較貼切的。

夜深了,不知不覺寫了好久,不知如何結束,畢竟這是人家家事,不便多言。

最後還是決定送大家一張周作人媳婦的美照鎮樓,祝大家晚安好夢。

羽田信子(一作“羽太信子”)




梁宇航


是什麼原因讓日本女人信子叫魯迅自重,不要來她的房間?

又是什麼原因讓魯迅和二弟絕交?

又是什麼原因讓魯迅自知理虧搬家?這種事情想一想就明白了。何必去護短,各種長篇累牘的解釋。

信子說:我雖然不是基督徒……表達什麼意思?基督徒十戒之一,戒淫亂。意思是說我雖然不像基督徒一樣守戒,但也是有底線的。看到這句話,就明白絕不是偷窺洗澡。

關鍵是魯迅是人,是人也會犯錯誤。魯迅娶的二房就是自己的女學生,需不需要解釋?魯迅日記裡各種洗腳盆的暗語,需不需要解釋?

說信子醜的人,不知道魯迅早在日本就結識信子,兩人就曖昧了。魯迅回國後還多次向信子孃家匯款,供養信子三妹讀書。

而周作人認識信子,不用說也是靠魯迅牽線。而魯迅在其中牽紅線有沒有私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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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魯迅原名周樹人,他可是文學界的泰斗,中國人的驕傲。

既然是大文豪,當然是不差錢的,所以他在北京買了一套四合院,供他和兩個弟弟還有母親居住,誰曾想他與二弟周作人鬧翻後,卻被二弟掃地出門,這是為什麼呢?

原因有以下幾點:

一、魯迅的北京大宅大半是賣祖屋的錢所買,二弟有份居住,也覺得有理霸佔,因此趕走魯迅理直氣壯。

魯迅雖是文學名家,月薪兩百塊有餘,但是比起北京一座近四千大洋的四合院來說,還是杯水車薪的。

無奈之下,魯迅賣掉了浙江的祖屋,並用所賣的銀錢加上自己的積蓄買下了北京的一套四合院,供兄弟三人和母親居住。

既然此院大部分錢是從賣祖屋所出,按照中國的財產分割制度,新屋自然也是兄弟三人的共同財產了,況且家裡父親又已經去世,魯迅是老大,長兄為父,在兩兄弟眼裡,魯迅理所應當為家裡出資買房。

所以,這套四合院雖是魯迅出資,但系三人共同財產。

既然是共同財產,魯迅與二弟鬧了矛盾,二弟也有理叫魯迅搬走了。

二、二弟周作人娶妻後,妻弟汙衊魯迅居心不良,二弟趕走魯迅理所當然。

魯迅的二弟所娶的乃是一個日本女人,名叫羽田信子,羽田信子嫁給周作人後。

將周作人當做搖錢樹,花錢如流水,魯迅看不慣,曾勸其節儉些,反被羽田信子倒打一耙,說魯迅偷看他洗澡,還經常趴在她房間外面偷看她的一舉一動。

魯迅此時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

更可惡的是,連魯迅的二弟也聽信羽田信子的挑撥離間,覺得自己被哥哥帶了綠帽子,與哥哥大起干戈,還狠心寫下訣別信,意在與哥哥斷絕兄弟情。

此時的魯迅是茶壺裡煮餃子-有苦說不出,不得已只有搬離周宅,另置房屋。

俗話說,家家有本難唸的經,魯迅也不例外。

身為家中長子,卻要承受弟弟們無法承擔的責任。

即使因二弟一紙斷絕書無情割捨三十年的兄弟情,在魯迅看來兩人也是打碎骨頭連著筋的

親情關係,畢竟血濃於水。

因此,魯迅甘願受屈,搬離周宅。畢竟這種與生俱來的親情,是無論如何也改變不了的!

有書君語:對此問題你有什麼不同的見解呢?歡迎在下方留言評論,別忘給有書君點個贊哦~關注有書君,私信回覆句子,有書君送你一句特別的話!


有書共讀


1919年2月,魯迅賣掉紹興老家的房子,全家遷往北京,買了一所叫八道灣的院落,這是一所三進的四合院,高大寬敞。魯迅,周建人、周作人兄弟仨約定:有福同享,有難同當,從此永不分離,還把受了一輩子寡的母親接來享清福。然而,誓言很美好,現實很殘酷,先是周建人被迫離家出走,接著魯迅也不得不帶著母親搬了出去,並且從此和周作人老死不相往來。最後,若大院落成了周作人和她日本太太羽太信子快樂的天堂。


魯迅搬出八道灣,源於周作人咬牙切齒的幾個字:請你以後別到後院來!是什麼原因讓周作人對一向尊重的大哥魯迅下了封殺令?

有一流傳甚廣說法是魯迅窺視了羽太信子的沐浴,羽太信子把這事告訴了周作人,周作人氣憤不過,才將魯迅逐出家門,從此兄弟倆恩斷義絕。這種說法究竟可信度有多高呢?我看十有八九是空穴來風,無中生有。

二十世紀二三十年代,日本人在家沐浴,男女進進出出,從不避諱。莫非羽太信子嫁給周作人後,思想進步了,有了羞恥之心,懂得中國男女有別,授受不親道理!我看未必,即使到現在,日本仍保留著男女一齊沐浴的光榮傳統,羽太信子的思想不可能改變的這麼快!再說,羽太信子沐浴的房間外有一條溝,牆邊還種些花花草草,魯迅想看也未必能一飽眼福!關鍵魯迅不是那種喜歡沾花惹草的風流才子,以他學識人品斷然做不出這種齷齪之事。

那麼羽太信子為何要誣陷魯迅呢?其實就是她想獨佔八道灣 ,把魯迅、周建人以及他們的母親看作累贅,先逼走周建人,再用卑鄙的手段在周作人枕邊吹耳風,耳軟心活周作人誤以為真,竟向魯迅發出逐客令,連給魯迅解釋的機會都沒有。

魯迅為此異常痛苦,常以菸酒麻痺自己的神經,希望自己早點死去,這可能是魯迅一生中最痛苦、絕望的時候。周作人是他最疼愛的弟弟,沒想到,周作人恩將仇報,以這樣方式對待自己。後來,許廣平走進他的生活,魯迅才從低谷走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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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進院屋註定是凶宅。我家三進院屋要是我早40年醒悟也不至於現在孤零窮終。也是叔嬸狹隘算計陰險財奴,也是父輩軟弱輕財,也是姐夫厚顏無恥成太上皇……最終本份人被驅出老窩……“法學專家”說,這是“家務事”,我們管不著,黨員幹部說,這是“先進思想”,“能人治家”。所以,還是認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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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魯迅獨資吧。當時,魯迅在北洋政府教育部任職,另在女子師大兼職講師。周作人在北京大學任教授。兩人的收入水平不相上下,都是大約300大洋每月。各種記載只說魯迅跑前跑後張羅買下八道灣,並沒有說是他獨資。

可以說周作人當時的社會地位和收入並不比其兄低。如果沒有確鑿證據,不至於在如此重大投資上一毛不拔而安然居之。這與年剛弱冠,尚未有穩定收入的周建人完全不同。

兄弟失和,前因後果撲朔迷離,不好妄斷。

周作人曾有信付魯迅,要求魯迅自重,不要到後院來。顯然周作人把後院視作私有。雖然周作人後來是個漢奸,但作為散文大家、新文化運動的領袖之一,不至於連這點權利義務邏輯都搞不清。顯然八道灣是有周作人一部分的。

如果此宅果為魯迅獨資購置,相信搬出去的應該是周作人和羽太信子。

周作人也不至於一邊控訴哥哥行為不端,一邊賴在人家房子裡。

想想,如果是客人到你家不老實,你應該會拒絕他進你家。如果是房東對你老婆動手動腳,你只能搬出去。

但這裡還有一個情形,就是老婆和兄長,到底選擇誰。老婆不可捨棄,但兄長也不是非拋棄不可。周作人也有一個更好的選擇:自行搬出八道灣單過,既保全兄弟情面,也成全了家庭。對他來說,這個選擇並不特別困難,並不像現在三環以內那麼高不可攀。

但周作人做出了另外的選擇,他相信了老婆,武斷了兄長的人品,給兄長寫了毫不客氣的信。

魯迅既被人汙,辯解無益,只會越描越黑,乾脆搬出去。

顯然周作人是深深信了老婆的,否則不會在魯迅回來拿東西時穢言相向。

魯迅是否無辜,從周母隨同搬走可見一斑。再者,從夫人朱安的待遇也可見魯迅人品,絕非苟且之徒。

從此也可見兩個人的性格不同。魯迅言行冷峻,樹敵甚多,關鍵時刻卻腳步堅定;周作人溫文爾雅,待人謙和,關鍵時刻卻糊里糊塗,以致墮入邪道,不可不為後人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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