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州市首例涉惡團伙案終審判決 被告當庭「叫板」:乾脆判10年

9月5日下午,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主審法官來到盤州法院,當庭宣判了盤州市首起涉惡團伙案。9名現年18至30歲的當地青年,因2017年連續8次持兇器在當地與他人械鬥被捕。在當天的二審裁定宣判中,被告李正房竟當庭提出:“法官,我請求判我十年!”

盤州市首例涉惡團伙案終審判決 被告當庭“叫板”:乾脆判10年

(宣判現場。)

涉惡團伙,1年犯案8次

據瞭解,這是盤州市首起惡勢力犯罪團伙案公開宣判,9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是盤州當地青年,僅2017年就作案8起,其中故意傷害2次、聚眾鬥毆3次、尋釁滋事3次。李開運為團伙首要分子,李正房、屠興行、程某某、翟保平、盧坤、王發濤(另案處理)為主要成員,以劉同榮、代坤以及另案處理的其餘7人為臨時成員,他們造成多人不同程度受傷,多人財產受損,嚴重影響當地社會治安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當天公開宣判時,在列的還有一名女被告人——現年43歲的李素梅。2017年2月,她以焦某經常騷擾自己為由,出資找人邀約李正房等人教訓焦某。同年2月16日,上述人等駕車到盤州市石橋鎮佳竹箐煤礦門口,對焦某進行毆打,致焦某重傷。

無故生事,一言不合就械鬥

除上述被僱傭行兇事件外,2017年2月和5月,上述被告人接到電話邀約持刀前往參與打鬥,最終追砍受害人致其輕傷二級。

同年2月6日凌晨,因在烤魚店嫌鄰桌“聲音有點大”為由隨意毆打客人;

同年4月19日凌晨,酒後無故打砸路邊商鋪捲簾門及路邊車輛;

同年5月的一天,接受劉某(另案處理)安排藉故生事,持兇器到一駕校建築工地上堵工,影響施工秩序。

此外,2017年3月9日,被告人劉同榮、程某某共謀前往紅果大酒店偷走三部手機。

一審法院依據《刑法》相關規定,以上述被告人犯聚眾鬥毆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等罪名,判處上述被告人有期徒刑2年4個月至9年8個月。被告人李素梅因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

盤州市首例涉惡團伙案終審判決 被告當庭“叫板”:乾脆判10年

(宣判現場。)

認為一審量刑過重,9被告上訴

一審判決後,9名被告以量刑過重為由提起上訴。

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後認定,原審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依照《民法》、《刑法》及最高法院相關司法解釋之規定,決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當日所宣判裁定為終審裁定。

當庭宣判後,原本上訴理由為“量刑過重”的李正房竟然當庭表達異議:“法官,我認為9年8個月太短了,你乾脆判我10年好了,湊個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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