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丨聖萊達原董事長胡宜東親述「財務造假」始末

獨家丨聖萊達原董事長鬍宜東親述“財務造假”始末

(上圖為胡宜東在辦公桌前)

作者 | 韓蕾

來源 | 野馬財經

資本市場沒有天上人間。

近日,天上人間的前老闆覃輝在A股的上市公司*ST聖萊(002473.SZ)遭到了中國證監會嚴厲的處罰。

9月5日,證監會公佈了對*ST聖萊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相關責任人員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下稱:決定書)和《市場禁入決定書》。*ST聖萊(下稱:聖萊達)原董事長鬍宜東、實際控制人覃輝、原財務總監康璐等人分別被處以30萬元、60萬元和20萬元的罰款,以及分別被採取10年、5年、3年的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聖萊達的違法違規行為主要為:一、通過虛構影視版權轉讓業務虛增2015年度收入和利潤1000萬元,虛增淨利潤750萬元;二、通過虛構財政補助虛增2015年度收入和利潤1000萬元,虛增淨利潤750萬元。

上述兩項違法違規事實導致聖萊達2015年度合計虛增淨利潤1500萬元,並實現扭虧為盈。

9月7日,野馬財經在北京市朝陽區呼家樓的星美文化獨棟辦公室見到了該案的當事人——時年55歲的聖萊達原董事長鬍宜東。他見到野馬財經第一句話就說:“我上了幾百家媒體的頭條,但是還沒有人來採訪過我。”

那麼,在聖萊達信披違規這件事背後,究竟有著什麼樣的隱情?讓胡宜東這位久歷A股、港股資本市場的老江湖折戟呢?

一切為了重組

事情還要從覃輝2015年“買殼”開始說起。

據野馬財經多方瞭解,聖萊達原本是“明天系”在A股上的殼,但是“明天系”當初只有資本沒有產業,於是就有中介公司找到覃輝,說有一個乾淨的殼,資本已經有了,但是缺乏產業。希望他能夠一起對聖萊達進行資本運營,甚至可以將聖萊達名義上的第一大股東讓給覃輝的星美方面,並且由覃輝方面對聖萊達進行實際的經營和管理,對價則是覃輝將其麾下的影視、文娛、院線等資產裝入上市公司,雙方通過重組聖萊達,共同獲益。

就這樣,2015年7月,覃輝麾下的“星美系”成員星美聖典,以18.62億元的價格受讓了聖萊達原實控人楊寧恩、金根香持有寧波金陽光100%股權。覃輝也成為了聖萊達的實際控制人。而“明天系”旗下多家公司也在十大股東之列,合計持股比例事實上比覃輝方面還高,但是,由於“明天系”是通過殼公司來持有股份,並不滿足法律意義上的一致行動人披露條件。

對此,胡宜東向野馬財經解釋:“當時進入聖萊達的時候是在高點,也有些衝動。當時,(星美)在港股的市盈率比較低,融資也難。當時迴歸A股熱,我們就想通過重組回A。”

覃輝入主聖萊達之後,2015年8月31日,胡宜東被正式任命為聖萊達董事長,就開始運作將星美旗下影視資產裝入上市公司等一系列重組事宜。

“在沒有開董事會以前,我們沒有進過工廠,收購以後才第一次踏入了聖萊達。”如胡宜東所說,在進入聖萊達前後一兩個月,他參與了公司經營的大小環節,才發現聖萊達當時的狀況並不樂觀,2014年度公司經審計的淨利潤為負。”

提到聖萊達當時的狀況時,聖萊達實際控制人覃輝在電話中對野馬財經表示,“我們就不該進入聖萊達,我們進入之後才發現這個公司問題太多,不夠資格上市,但是誰應該承擔責任呢?難道是我們?”

而胡宜東也對野馬財經說:“如果讓我重新選擇,我會在當年對聖萊達做個一次性資產減值,把窟窿解決一下,這也是收購之後控股方的常規操作。當時就是為了力保來年能夠做重組。”

時任董事長的胡宜東等人為了防止公司繼續虧損以致被ST,更為了重組能夠順利完成,便進行了上述證監會所提到的一系列違法違規行為。

只是人算不如天算,一顆埋藏已久的雷還是在關鍵時刻爆了。

2016年1月28日,聖萊達接到證監會調查通知書,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2014年併購祥雲飛龍事項立案調查(“星美系”進入前)。

一個星期後,聖萊達以“重大資產重組事項在立案調查期間應當暫停” 為由,宣佈終止重大資產重組。

“星美系”心心念唸的重組終於還是沒有做成。

2017年4月18日,聖萊達接到證監會《調查通知書》,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最近,證監會對調查結果作出披露。

而在此期間,聖萊達業績和股價也潰不成軍。

三大“疑點”

胡宜東直言,“主觀上我們確實有為了重組保業績的動機,但是我們在資本市場上這麼多年,也不會去赤裸裸的違法”。胡宜東指出,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細看的話會發現有多處明顯的不合邏輯。

首先,是虛構財政補貼事項。

決定書顯示,為防止公司股票被特別處理,胡宜東請求寧波市江北區慈城鎮人民政府(下稱:慈城鎮政府)幫助,形成以獲得政府補助的形式虛增利潤的方案:慈城鎮政府不用實際出資,由寧波金陽光先以稅收保證金的名義向慈城鎮政府轉賬1000 萬元,然後再由慈城鎮政府以財政補助的名義將錢打給聖萊達。最後,聖萊達將這1000萬元確認為了2015年度本期收入。

胡宜東說,“一個地方政府能為了配合我這個上市公司去冒這麼大的風險做假賬嗎?”

“真實的情況是,我們每年納稅很多,政府有稅收獎勵返還大概是1000萬,我有一份合同很清楚,聖萊達控股股東(寧波金陽光)交了稅以後,可以得到當地政府的財政稅收返還大概1000萬。但是流程非常慢,要從國稅出來。但是財政補貼是從地方財政庫出來,要給補貼也是1000萬,但是流程快很多。我就想要這1000萬,就去找政府,能不能給政府補貼,政府說可以,但是政府沒有錢補貼,需要我們繳納稅收保證金1000萬,保證足額交稅,並且放棄稅收獎勵返還的1000萬。這個保證金是放在地方財政庫的,補貼就用這個錢先出。”

“很清楚的邏輯,為什麼說我是作假?”胡宜東說。

在虛構影視版權轉讓業務的描述中,胡宜東也提到了與證監會調查不同看法的地方。

決定書顯示,“胡宜東瞭解到華視友邦影視傳媒(北京)有限公司(下稱:華視友邦)擁有某影片的版權,就通過與華視友邦簽訂影視版權轉讓協議虛增收入。其中,聖萊達向華視友邦支付的3000萬元版權轉讓費最終流向星美關聯公司並被使用”。

對此,胡宜東解釋稱,“華視友邦收到版權轉讓費後,並不急於把錢分到投資人手裡。因為按照合同,拿不到龍標,也是要還給上市公司的。因為電影行業,我們都知道什麼時候對方需要錢什麼時候不需要,我就和華視友邦說,你這個錢不用先借我用一下,我們出利息也行。所以,華視友邦就同意先借給我用。”

胡宜東說,華視友邦這麼做也不吃虧。按照我的計劃,12月底拿到了龍標,星美有電影院線資源,大量的排片,華視友邦這部片子票房是有保證的,回款也是有保障的。

至於證監會材料裡“影片版權轉讓協議書的實際簽訂日期晚於違約條款約定的獲得公映許可的最後日期,以及名義簽訂日先後出現兩個版本”等問題。

胡宜東解釋道,“我們談合作一般都是比較熟悉的企業,就是把價格、投資、資源都談好,走合同可能就是雙方蓋章、簽字。但是,一個微小的條款有修改,其實幾方都要來回走流程、修改,日期可能就出現了不一致。但是這份合同它是實存在的,不會因為日期不一樣就不認合同。 ”

除此之外,胡宜東還提到了“胡宜東和康璐在具體操作涉案事項過程中向實際控制人覃輝彙報,覃輝對相關彙報內容點贊同意,知悉並授意涉案行為”的描述。

對此,胡宜東說:“點贊同意是什麼意思?在哪裡點贊?朋友圈嗎?”

罰得太重?

胡宜東向野馬財經提到,“錢不管通過什麼途徑是給了上市公司聖萊達,也就是給了全體股民。這2000萬是真金白銀進去了的。並不是走個虛賬,然後把這個錢又拿走了。公司賬上有這個收入,也有收入確認、也有現金。這個錢並沒有轉走。”

他進一步補充:“即使後面又轉到其他地方去用,那是另外一個業務了,而且借的錢還是要還,投資也是有收益。要是說不承認這個業務,聖萊達要退給華視友邦錢。”

此前,黃有龍、趙薇夫婦用6000萬資金借貸30億收購上市公司信披違規,導致投資者損失慘重。最後,僅僅被處以5年的市場禁入。而胡宜東遭受的市場禁入懲罰是他們的2倍。

“罰得太重了!”胡宜東強調,就算我好心辦壞事,給一個處罰我也接受,畢竟是有刻意去盈利,想保來年能做重組這個動機在。但是,畢竟錢給了上市公司沒有出來,對上市公司有好處,沒有掏空上市公司的行為。

此外,胡宜東介紹,在配合證監會對聖萊達案調查時,他曾有立功表現。證監會稽查部門根據他提供的線索,成功採取了行動。

事後,胡宜東寫了一份材料上交證監會,希望以上立功行為能減輕對自己的處罰。但證監會在《處罰決定書》中稱:“胡宜東的立功行為已在告知時予以考慮;配合調查是法律規定當事人應當履行的義務,不是法定從輕、減輕或不予處罰的情形。”

“罪犯立功還可以減刑的,對不對?而且我確確實實給證監會提供了他案重要線索。”胡宜東對野馬財經說。

何去何從?

在被問及下一步有什麼打算時,胡宜東對野馬財經表示:“可能會和覃輝一起和證監會打官司。這個有60天時間來準備,現在還不急。”

“當務之急是先解決我們自身的問題。”胡宜東說。

胡宜東目前的身份是星美集團總裁。近年來,星美不斷擴張影院數量,包括在今年推進“一縣一院”策略,加之因ABS提前還款、以及民營企業融資難等客觀因素,造成了現金流緊張、拖欠員工工資等問題。

胡宜東說,星美旗下有300多家院線,賣1家就是1個億,現在運營資金只差4億元,其實如果不是市場上錢如此緊,星美也不會發生流動性的資金問題。

至於如何解決眼下的問題,胡宜東也向野馬財經透露:“我們正在籌集資金,按順序解決員工工資、房租場地、運營資金等問題。”

野馬財經在和胡宜東交流的過程中,恰好有員工到他的辦公室彙報工作。據當時員工彙報,有600萬左右的資金已經到位,胡宜東當場安排優先解決員工薪資問題。

“我也五十多歲了,未來的工作重心就放在星美集團了,因為這邊的人事、體系、架構我都比較熟悉一些,希望能夠在星美困難的時候再出一把自己的力。”胡宜東說。

天上人間的老闆要和證監會打官司,你覺得他們能贏嗎?評論區見。

(陳夢霏對此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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