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造假套路深 近期都有哪些造假大案?

□ 文 任冬雪

近年來,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案頻發,給資本市場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帶來了負面影響。統計2013年至2017年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發現,5年間共有59家上市公司牽涉財務造假,平均每年近12家被罰。進入2018年後,財務造假沒有歇止的勢頭,近期曝光的財務造假大案有哪些呢?《財會信報》記者為大家一一盤點。

財務造假套路深 近期都有哪些造假大案?

中顯集團私刻300-400枚假印章偽造財務資料

5月10日,江蘇中顯集團欺詐發行證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案件在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裁定。

江蘇省高院裁定,中顯集團犯欺詐發行債券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罰金80萬元,並判處法人袁長勝有期徒刑3年半,判處財務主管夏寶龍、融資負責人馮德毅有期徒刑1-2年不等。

據江蘇中顯集團有限公司的官網顯示,公司位於揚州市維揚經濟開發區,於2004年11月註冊成立,是一家專業從事環保設備、化合物半導體材料、聚光光伏電池系統的生產、研發為一體的高科技企業。

經法院查明,在2012年底至2013年初,江蘇中顯集團為申報發行企業債券,在相關單位進行盡職調查、增信擔保過程中,法人袁長勝、財務主管夏寶龍隱瞞民間借款及對外擔保、虛報年銷售及年利潤,偽造其他單位印章及假冒他人簽名虛增應收款,欺騙會計師事務所作出審計報告。

事實上,袁長勝、夏寶龍明知企業嚴重虧損,大量負債,不符合企業債券發行條件。2014年6月9日,仍將虛假的中顯集團2011—2013年審計報告以及據此形成的《2014年揚州中小企業集合債券總募集說明書》等文件在中國貨幣網上公開披露,欲公開發行企業債券4 000萬元。發行資料中隱瞞了2013年底江蘇中顯集團實際所有者權益虧損1億餘元的事實,虛報所有者權益為1.35億餘元。

根據袁長勝的供述:中顯集團在接受盡職調查過程中,提供給會計師事務所、擔保公司、證券公司等單位的財務報表中, 除了銀行貸款是真實的,其餘絕大部分是假的,包括應收賬款、銷售利潤,隱瞞了民間借款、對外擔保等事實。

財務主管夏寶龍的供述,也印證了上述犯罪事實。夏寶龍表示,其按袁長勝的指示提供了相關虛假財務資料給會計師事務所,企業詢證函是袁長勝安排融資負責人馮德毅私刻各家單位印章並加蓋, 為此,共用了約300-400枚假印章,假印章後被銷燬扔棄於公司消防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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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秋農業通過經銷商虛構收入 隱瞞關聯交易

4月18日,山東證監局公佈了對鑫秋農業以及董事長張友秋、總經理賀傑等7位公司高管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經查明,鑫秋農業轉讓說明書以及2014年年報、2015年半年報、2015年年報中共計虛增營業收入8 832萬元,並隱瞞了近2億元重大關聯交易。

據瞭解,山東鑫秋農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2001年2月,公司的主營業務是各類農作物種子的繁育、加工及銷售,2015年4月登陸新三板,並且成功融資1億元。

經調查發現,鑫秋農業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披露的《公開轉讓說明書》以及2014年年報、2015年半年報、2015年年報中營業收入存在虛假記載。鑫秋農業在相關期間披露的前五大客戶中,存在四個客戶確認的銷售收入系全額虛假。

一家名為上海芳娜瑞商貿有限公司的企業,是鑫秋農業2015年年報的第一大客戶,披露的銷售金額為1 997.02萬元,在2014年年報中,同樣確認了對芳娜瑞高達2 526.50萬元的銷售收入。證監局的調查發現,這家芳娜瑞與鑫秋農業的交易全部都是虛構的。這樣一來,鑫秋農業兩年合計虛增了高達4 523.52萬元的營業收入。

除了芳娜瑞,另外三家公司山東惠民宏佳紡織有限責任公司、夏津縣興隆紡織有限公司、夏津縣新時棉業有限公司,也在鑫秋農業的財務迷局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三家公司累計為其虛增營業收入共計8 832.83萬元。

除通過經銷商虛構收入外,鑫秋農業還存在關聯交易未按規定披露的情況。關聯交易涉及的兩家公司分別是德州馨泉農林牧業有限公司和德州馨秋種苗科技有限公司。

馨泉農牧與鑫秋農業在2013年、2014年、2015年分別發生520.43萬元、4 412.50萬元和3 350.63萬元的關聯交易;馨秋種苗與鑫秋農業在2012年、2014年、2015年分別發生1 554.90萬元、880.38萬元和1 680.46萬元的關聯交易。

累計與兩家關聯方發生高達1.91億元關聯交易,鑫秋農業卻未按規定在《公開轉讓說明書》以及2014年年報、2015年半年報、2015年年報中進行披露,亦未按規定以臨時公告的形式進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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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康製藥虛增收入、虛增利潤

A股市場的白馬股爾康製藥涉嫌虛增業績一事從去年8月開始立案稽查,隨著證監會處罰告知書的披露,終於塵埃落定。4月18日晚間,爾康製藥公告稱,收到湖南省證監會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公司涉嫌信披違規,證監會擬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作出警告及罰款決定。

經查明,2015年,爾康製藥涉嫌虛增營業收入1 805.89萬元,虛增利潤1 585.97萬元,佔當期營業收入的1.03%,淨利潤的2.62%;2016年,爾康製藥涉嫌虛增營業收入2.55億元,虛增淨利潤2.32億元,佔當期營業收入的8.61%,淨利潤的22.63%。證監會擬決定:對爾康製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公司董事長帥放文、總經理劉愛軍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對其他13名責任人員分別給予警告,並罰款10萬元、3萬元不等。

根據調查結果,公司2015、2016兩年的年報都存在造假,合計虛增利潤2.5億元,比公司自查公佈的情況嚴重。去年11月23日,爾康製藥公告稱,自查存在2016年虛增淨利潤約2.31億元。其中主要虛增部分,正是媒體此前質疑的爾康製藥柬埔寨子公司澱粉項目,虛增淨利潤約2.09億元。

雖然爾康製藥在公告中,只寫了造假金額,沒有寫具體造假過程,但證監會肯定是在造假事實調查清楚的基礎上作出處罰,造假事實證據確鑿。

財務造假套路深 近期都有哪些造假大案?

*ST聖萊虛構業務、與政府合作虛增收入和利潤

4月13日晚間,*ST聖萊公告稱,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因涉嫌兩大違法事實,包括公司實際控制人覃輝、現任董事長郝彬在內的一眾高管責任人累計被處罰金211萬元。

根據《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ST聖萊2015年度共計虛增收入和利潤2 000萬元,虛增淨利潤1 500萬元,涉及兩大違法事實。

首先,*ST聖萊2015年度虛構影視版權轉讓業務,虛增收入和利潤1 000萬,虛增淨利潤750萬元。2015年下半年,時任董事長鬍宜東為增加營業外收入使公司扭虧為盈,找到了華視友邦影視傳媒(北京)有限公司(下稱“華視友邦”)法定代表人陳彤,請華視友邦配合聖萊達簽訂一份影視版權轉讓協議。之後,再以對方違約的名義起訴對方,並以調解方式取得1 000萬元違約金確認為2015年的營業外收入。而實際上,華視友邦支付的違約金等款項均由實際控制*ST聖萊的星美系相關公司支付,之後該款項也流回了星美系相關公司。對上述交易,*ST聖萊相關人員承認,為了增加聖萊達2015年度利潤,虛構了影視版權轉讓事項。華視友邦相關人員也承認,根據聖萊達方面授意,簽訂轉讓協議、劃轉協議資金。

其次,*ST聖萊於2015年度虛構財政補助事項,虛增收入和利潤1 000 萬元,虛增淨利潤750 萬元。2015 年12 月31 日,*ST聖萊發佈《關於收到政府補助的公告》,稱收到寧波市江北區慈城鎮經濟發展局和寧波市江北區慈城鎮財政局聯合發文,公司獲得極速咖啡機研發項目財政綜合補助1 000 萬元,確認為2015 年度本期收入。而經查,上述政府補助是為防止上市公司股票被特別處理,公司高管請求當地政府幫助進行的利潤虛增。補助金1 000萬元,系公司原第一大股東以稅收保證金名義向鎮政府打款後,再由鎮政府以財政補助的名義將錢打給上市公司。

證監會表示,上述事項導致*ST聖萊2015年度年報虛增收入和利潤2 000萬元,虛增淨利潤1 500萬元,導致*ST聖萊2015年度扭虧為盈。

記者手記:綜觀以上案例,不得不感慨涉事公司造假手段之多樣,涉及金額之巨,令人觸目驚心。上市公司瘋狂造假的背後究竟是何原因?業內人士分析認為,造成財務造假問題產生的原因其實是多方面的,社會誠信文化缺失、財務造假機制系統化以及企業會計準則規則性失真且執行效率不高等,都是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產生的根源。對頻發的財務造假案,內控建設、外部審計和政府監管都需要進一步加強。

上述案例中,從高科技企業到農業企業再到醫藥企業,似乎各式各樣的企業都沒有逃脫財務造假的“魔爪”。在這裡筆者要強調的是,不是“造假”選擇了公司,而是公司選擇了造假,無論有再多的客觀原因,上市公司自身的主觀原因永遠更為重要和惡劣。正是上市公司自身或抱有僥倖心理、或法律意識淡薄、或無所畏懼把造假當常規,才自釀苦果。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再深的造假套路,終究有被識破的那天,望上市公司加強自律,從根源杜絕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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