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位騎共享單車的家長太「坑娃」

自1996年起,中國確定每年3月份最後一週的星期一,為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設立這一制度是為全面深入地推動中小學生安全教育工作,大力降低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率,切實做好中小學生的安全保護工作,促進他們健康成長。

今年的3月26日,是第23個“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活動的主題是“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少年兒童的安全涉及方方面面,讓我們一起關注、參與孩子的交通安全!

小編首先要跟大家聊一聊共享單車違法帶人的問題!

共享單車的投入使用,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了極大的便利,去年冬天濱州市城區投放了一批“小藍車”——哈羅共享單車,現在春暖花開,租輛單車騎行踏春、鍛鍊身體,那是相當愜意呀!

安全教育日|這幾位騎共享單車的家長太“坑娃”

但最近,有網友給小編髮來照片和信息,濱州有些“大膽”的家長把孩子放在車筐裡騎行,這樣是不是不安全。

安全教育日|這幾位騎共享單車的家長太“坑娃”

安全教育日|這幾位騎共享單車的家長太“坑娃”

這些“大膽”父母的做法,當然不安全!

小編也嘗試過濱州的哈羅單車,注意到車況內表明了5KG的字樣,應該是提醒租賃者車筐的最重荷載是5KG以下,而且車筐非常淺,很顯然不是讓你用來放孩子的。一旦採取緊急制動或者是出現其他緊急情況,孩子很有可能被甩出!

單車也沒有後座設計,顯然也是禁止載人。但有些人偏偏要逆其道而行之,年齡小一點的孩子就直接放進單車載物筐裡,年齡大點的就讓孩子踩在單車的橫樑上,更甚者有些成年人也坐在那個車筐子裡。就單車車筐的製作材料和載重來說,別說成人,就是孩子坐進去,都有隨時墜落的危險,而且極容易將筐里人的雙腳絞入前輪造成損傷。

各地共享單車違法載人引發的交通事故案例

安全教育日|這幾位騎共享單車的家長太“坑娃”

案例一:長沙

一名媽媽在騎共享單車時,將五歲女兒置於前車貨物框架上搭載騎行,結果導致孩子的左腳被卡在了前輪中。後來求助交警,用鋼絲鉗將自行車的鋼絲剪斷,才將小女孩的左腳從車輪鋼絲中抽脫出來。

案例二:南寧

一名小男孩被媽媽載在共享單車車筐裡,右腳一不小心,就卡在了輪轂與支架之間。後來是附近的熱心店主趕來幫忙,用鉗子剪了鋼圈,小男孩的腳才抽了出來,所幸並無大礙。

這種事故很多很多,都是血的教訓。但怎麼就是引不起一些人的重視呢?歸根結底,可能還是由於成人、家長本身的安全意識。只圖省事,甚至是覺得好玩,考慮不夠周全,忽視了安全問題。只有出了事故後,才後悔不應該把孩子放車筐裡,才懂得安全的重要性了。而且,由於共享單車使用者的錯誤使用方式或者交通違法行為,造成事故或者損傷,其大部分責任應該由使用者本身來承擔。

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駕駛自行車必須年滿12週歲,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週歲。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僅限在後座載1名12週歲以下未成年人。18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不得載人。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違反規定載人,處以50元罰款。

共享單車制度的不斷完善

2017年8月份,交通部等10部門聯合出臺《關於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規定用戶要文明用車、安全騎行、規範停放,禁止向未滿12歲的兒童提供服務,不得違反規定載人,不得擅自加裝兒童座椅等設備;對企業和用戶不文明行為和違法違規行為記入信用記錄,對用戶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

微提示:共享單車,共享的是便利,共享的更是安全!希望大家能夠遵循“一人一車”的原則,正確使用它,不要由於錯誤和違法的使用方式,而給自己和他人帶來安全隱患、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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