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法院:巡回审判进社区 调解离婚无怨言

汉滨区大竹园镇七堰社区地处镇西南与紫阳蒿坪镇接壤,往来诉讼较为不便,为了将司法便民落到实处,2018年9月5日,汉滨区法院瀛湖法庭法官,走进大竹园镇七堰社区,巡回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经过法官的耐心疏导,最终该案以调解离婚的形式得以妥善解决。

汉滨法院:巡回审判进社区 调解离婚无怨言

为确保庭审按照传票确定的时间准时开庭,清晨7时半,杜法官便带领助理法官和书记员来到七堰社区,和社区领导协商共同布置庭审现场,向旁听人员讲解庭审程序步骤,交代法警按照预案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上午9时,庭审准时开始,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原、被告均称不识字,诉状、答辩状是找人代写的,见此情形法官引导双方完成了法庭陈述、举证、质证,经核实原告周某某1978年生、被告刘某某1970年生,刘某某和周某某于1999年12月结婚,婚后生育2002年2月生育一女,2005年2月生育一子。原告虽起诉离婚,但只用身份证及结婚证来作为离婚的证据,问及原因,原告只说没办法过了;被告答辩坚决不同意离婚,原因是孩子都还小,一时庭审陷入了僵局。

为确定双方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杜法官耐心的询问、聆听,让原、被告双方回忆十几年的生活以及是否对子女履行了照顾义务等,然原、被告双方的陈述均是对方的缺点,鉴于此杜法官通过人情冷暖来分析讲解夫妻间的义务、权利,告知当事人认真考虑是否有和好的可能、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同时讲解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并就原、被告陈述的事情基础上来让当事人考虑离婚与否、子女的抚养以及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经过耐心的疏导,最终周某和刘某商谈离婚,并和气的解决了子女抚养、及债务问题,本案当庭调解结案。

离婚案件对法官来说或许是“简单”的民事案件,但对一个家庭来说却无异于一场“地震”,如何平衡双方当事人的权益,照顾子女的利益,并妥善化解家庭案件而产生的从点到面的社会矛盾,是每一个婚姻案件的当事人及法官应当考虑的问题。巡回审理此次案子对该社区的居民,具有良好的教育、警示意义。(作者:杜圣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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