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近期通報爲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畫像 中央紀委點出的「高發」問題個個有典型

漏評貧困戶、套取扶貧資金、驗收扶貧項目不認真履職、對“精準扶貧”對象核定不準確……今年上半年,全國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查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4.53萬個。其中,腐敗問題佔42.16%,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佔35.51%,失職失責問題佔22.33%。深入剖析這些“高發”問題的典型案例不難發現,五花八門的貪腐方式和作風問題背後,損害的都是群眾的“救命錢”。

腐敗問題中,截留挪用、優親厚友、貪汙侵佔問題高發,分別佔23.29%、19.34%、17.98%。

“腐敗現象不解決,扶貧就像無底洞,投入再多的錢也是打水漂。”曾有群眾痛心地說。從近期通報看,腐敗問題主要集中在政策落實、資金使用、公共服務等環節。

有的幹部盯著扶貧資金“做文章”,層層設卡截留挪用,“雁過拔毛”。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田縣民宗委副主任阿布力孜·庫爾班截留挪用少數民族發展項目資金管理費5.17萬元,用於單位日常支出。安徽省渦陽縣渦南鎮胡鹼村計生專幹張紅梅先後5次私自從貧困戶曹某某惠農補貼資金銀行存摺上取出糧補款共計5700元,用於個人支出。

有的幹部優親厚友搞“扶貧”,暗中調包,“肥水不流外人田”。貴州省松桃縣孟溪鎮白泥凼村原黨支部書記田井友在負責白泥凼村2014年4個危房改造指標實施過程中,違規將其中3個指標分給不符合申報條件的胞弟田某等3戶,使其各獲得危房改造補助資金1.23萬元。

還有幹部貪汙侵佔集體財物和補助資金。湖南省漣源市安平鎮新萬村黨支部原書記吳志平隱瞞礦工吳某的工傷保險賠償金41.59萬元,告知吳某工傷保險賠償金除去開支後只剩餘15萬元,將餘下的26.59萬元據為己有,直至組織審查期間,才將侵佔款全部退還。重慶市黔江區白土鄉原黨委委員、副鄉長曾慶品利用其相關工作的職務便利,貪汙3萬元,受賄7.9萬元,造成公共資金實際損失67萬餘元。

儘管這些扶貧領域的腐敗大多屬於“微腐敗”,涉及的單筆金額不大,但是對黨群幹群關係、黨和政府形象、脫貧攻堅成效的損害巨大,不能掉以輕心。

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中,做表面文章問題較多,佔26.7%。此外違規決策、弄虛作假問題分別佔8.24%、8.57%。

一些幹部熱衷於做表面文章,導致扶貧工作脫離實際情況、違背群眾意願,侵蝕了群眾的獲得感。如重慶雲陽縣鳳鳴鎮太地村村委會主任鄒隆安在脫貧攻堅工作中作風不嚴不實,在填寫貧困戶楊某某脫貧攻堅明白表時,未深入走訪瞭解,工作敷衍了事,隨意填寫楊某某兩子女享受的教育資助金額,導致楊某某誤認為其家庭應當享受的教育補助被剋扣,對脫貧攻堅工作造成了不良影響。

有的幹部消極應付甚至弄虛作假。遼寧省營口大石橋市旗口鎮新開河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楊薇在負責危房改造貧困戶申報工作中,通過召開村兩委班子擴大會議的形式,違規研究決定將不符合條件的12戶村民作為危房改造貧困戶上報,並找來村民代表在村委會研究此事項的會議記錄上簽字,隨後將申報材料上報大石橋市旗口鎮村鎮建設辦公室審核。時任大石橋市旗口鎮村鎮建設辦公室主任舒大利不正確履行職責,在沒有到新開河村實地調查情況下,僅審核新開河村上報的書面材料,便同意上報到上級部門,致使上述12戶村民違規領取危房改造補助款合計6.5萬元。

失職失責問題中,監管責任和主體責任問題突出,分別佔49.08%、47.56%。

近期通報的典型案例中,有的幹部心無群眾,對脫貧攻堅不上心、不負責;有的工作不嚴不實不精細,致使扶貧資金跑冒滴漏。

在監管責任方面,河北省沽源縣扶貧辦履行扶貧項目資金監管責任不力,在與省扶貧辦、中國扶貧基金會合作開展小額信貸扶貧項目過程中,未履行對信貸實施機構的監督職責,致使510萬元扶貧資金遊離政府監管。

在主體責任方面,有幹部在扶貧項目中失職導致扶貧資金被侵佔。如成都市青白江區清泉鎮農業中心原主任秦繼彬在代表清泉鎮人民政府履行對紅巖村扶貧項目監督管理和現場驗收過程中,未按規定履行監督驗收職責,致使紅巖村原黨支部書記黃孝明夥同原村文書邱治俊利用職務便利,採取虛開發票、虛報管理人員誤工費等方式,先後多次套取扶貧資金883450元,造成國家重大經濟損失。

“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依然不少,必須保持韌勁,壓茬推進。既要還利於民,讓貧困群眾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懷,也要持續震懾,讓違紀分子知止收手。”承德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路洪昌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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