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一小伙跟同行爭紙板挨了罵,一言不合報「搶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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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一小夥跟同行爭紙板捱了罵,一言不合報“搶劫”

沙坪壩警方供圖

華龍網訊(記者 張勇)撒謊的事情,連幼兒園的小朋友都知道不應該。然而,近日,重慶市沙坪壩區一小夥僅僅是因為一塊紙板捱了同行的臭罵,居然對警察叔叔撒起了謊。

對民警撒謊的男子姓周,28歲,平時靠開一輛三輪車收廢紙為生。9月1日10點左右,他騎著三輪車來到重慶市沙坪壩區圖書館附近,看到一張紙板在地上,四處無人,就上前撿起紙板準備開車離開。

這時,一名中年婦女過來向周某喊道:“這是我撿的紙板,快給我放下!”周某聽後,把紙板從車上拿下準備還給中年婦女。沒想到,中年婦女身旁的老公陳某不樂意了,過來就對周某一頓臭罵,並要求周某把紙板放回原地。

就這樣,周某怒火中燒,乾脆把紙板重新放回車上準備開車離開。陳某攔上來,強行拖住三輪車不走。周某無計可施,掏出電話撥打110號碼,謊報自己被人搶劫。

接警後,沙坪壩區公安分局110快處隊的民警第一時間趕到了現場。讓人苦笑的是,當時周某樂呵呵地坐在三輪車上,陳某夫婦已經離開了現場。周某下車連忙講述了事情經過,並再三解釋這是一場誤會!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第二項規定,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言、謊報案情,影響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辦案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此外,《刑法》裡也規定: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鑑於此,民警在現場對周某進行了嚴肅的批評,並將他帶回派出所做進一步的處理。

“謊報警情不但是對公共資源的浪費,而且有可能使其他案件錯過最佳偵辦時間,影響正常警務活動的開展。”民警提醒,市民報警要如實陳述案情,謊報案情是一種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對謊報案情的當事人追究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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