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相機、平板電腦......
現在大家外出使用
電子產品越來越頻繁·
當它們低電量時
只要有了充電寶
就給“命懸一線”的電子產品
注入了洪荒之力
可充電寶生性暴躁
一旦它情緒失控
容易引發悲劇!
最近,就有一位暴躁老哥
在機場安檢時怒砸充電寶
8月21日下午,一名準備乘機飛往寧波的旅客孔某,在鄭州機場T2航站樓14號安檢通道接受安檢時,因安檢員告知其攜帶的充電寶不符合相關規定不能攜帶,孔某一怒之下將充電寶摔砸到地板上,導致充電寶發生自燃,現場頓起濃煙,鄭州機場安檢站果斷啟動處置預案,疏散旅客並關閉安檢通道,同時採取措施將燃燒的充電寶明火撲滅。
“充電寶不符機場安檢規定,男子怒摔引自燃被拘10日。”
後來,警方依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三條之規定
對孔某做出行政拘留十日處罰!
有網友就說:
大部分人出行都會帶上充電寶
在旅途中給自己電子產品續航
但是乘坐飛機往往會被攔下
這是什麼原因呢?
據機場安檢部門工作人員表示,鋰是極不穩定的金屬,含鋰的電池、充電寶在摩擦或碰撞中很容易產生高溫、火花,如果將其直接放入行李中託運的話,就要經歷高空低氣壓環境等比平時更加嚴苛的環境考驗,一旦不慎起火,將危及飛行安全。
因此,民航局對旅客攜帶充電寶推出相關規定:
根據民航局規定,備用鋰電池、充電寶必須隨身攜帶,不允許託運;隨身攜帶的備用鋰電池、充電寶必須符合民航運輸規定,標明額定能量小於100Wh的每人最多可以攜帶兩塊;額定能量超過100Wh且低於160Wh的,通過安檢時需經確認方可攜帶,無標識或標識不清的則不允許攜帶。
乘機時只攜帶來自正規廠家和容量符合標準的充電寶產品,同時不在機上使用充電寶、也不將重物壓在充電寶上,更重要的是千萬不要託運充電寶和其它鋰電池設備。
為了避免充電寶在貨艙中
起火不能及時被發現
充電寶只能作為
旅客的隨身行李被攜帶上機
禁止託運!禁止託運!
禁止託運!(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充電寶在機場和飛機上自燃時有發生!
2018年2月25 日下午,廣州飛往上海虹橋機場的南方航班正在登機之時,客艙行李架突然起火。好在火勢被及時控制住,沒有造成進一步損害,而火源正是一名乘客攜帶登機的充電寶。
充電寶在客艙起火
2017年2月18日,哈爾濱飛往名古屋的春秋航班在飛行途中,一名乘客的充電寶自燃,乘務組及時用滅火器將火撲滅,飛機迫降在瀋陽機場 5 個多小時,所幸無人員受傷。
2014年4月28日,陝西西安市咸陽國際機場一安檢通道先冒出濃煙,隨後傳出爆炸聲。經檢查,是乘客行李箱內的充電寶發生爆炸。
不過,充電寶隨身攜帶也不能保證萬無一失。日常生活中,很多人會把充電寶和鑰匙等尖利物品放置在一起。如果充電寶被圖釘等尖利物品刺穿,也可能發生危險。
因此,充電寶隨身攜帶,並放置於環境比較寬鬆的地方,更便於危險事故的及時發現和處理。
看好你的充電寶
一起愉快地玩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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