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7時50分許,天空飄著小雨,臨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民警巡邏至臨西十一路與水田路交會路口時,發現一男子耳朵裡塞著耳機,一隻手夾著香菸,另一隻手扶著車把,駕駛一輛未懸掛號牌的黃色邊三輪摩托車在道路上行駛。民警見狀忙上前將其攔停。
經查,該車駕駛人陳某僅16歲,尚未達到考取機動車駕駛資質法定年齡。陳某表示該車是自己在網絡平臺上買來當作代步工具的,不知道還需要考取駕駛證。民警對陳某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對其強調未成年人駕駛機動車及駕駛車輛時的不良習慣的危害性。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規定,民警依法將該車暫扣。
蜀黍提醒各位小夥伴們
在購買車輛時
一定要確認您所購買的車輛
是否在工信部的
《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
目錄中
以及合格證、發票等資料是否齊全
閱讀更多 臨沂公安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