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疾控中心发布公告:未曾使用问题疫苗!请家长放心

7月1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通告,根据线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长春长生”)飞行检查,发现该企业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通告称涉事的疫苗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已被全部控制,已对相关违法行为立案侦查。国家药监局要求吉林省药监局收回长春长生的狂苗 GMP 证书。

镇海疾控中心发布公告:未曾使用问题疫苗!请家长放心

经核实,镇海区未曾购入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也未曾购入该公司生产的存在问题的百白破疫苗。

镇海区疾控中心向广大市民作如下公告:

一、我区各犬伤门诊都未曾使用过长春长生生产的人用狂犬病疫苗,目前各犬伤门诊使用的人用狂犬病疫苗为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冻干狂犬病疫苗和葛兰素史克公司生产的进口狂犬病疫苗。

二、我区各接种门诊未曾使用过长春长生生产的无细胞百白破疫苗。同时,对于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7050-2的无细胞百白破疫苗,被认定为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区疾控中心在2017年11月即对全区百白破疫苗使用情况进行核查,近日再次核查发现未采购使用过该批次的疫苗。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信息,武汉所该批次无细胞百白破疫苗主要销往重庆市和河北省,未流入浙江省。

三、我区在2017年4月份之前使用的所有疫苗均为宁波市疾控中心调拨;之后第一类疫苗还是由市疾控中心调拨,第二类疫苗是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采购并统一调拨,请市民朋友们放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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