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得了髓母細胞瘤,你需要了解的幾件事!

作者信息:

孩子得了髓母細胞瘤,你需要了解的幾件事!

陳建軍,武漢大學醫學部兒科學碩士;原香港大學深圳醫院兒童血液腫瘤科高級醫生。

孩子得了“髓母”,擱誰身上,都是炸了天的事,情感上、經濟上都會承受巨大壓力。擔心失去孩子的恐懼,對疾病本身及治療的誤解,讓原本的不幸,變成更大的災難。


Dr Chen 總結了一些髓母細胞瘤的相關知識,不被錯誤的信息誤導,可以讓家長們少走彎路。

不知道為什麼,總有一些醫生可以那麼肯定的說髓母細胞瘤是沒治的,事實上,美國兒童腫瘤學組(Children's Oncology Group, COG)研究結論是:>3歲標危5年生存率有8成,高危的也有6成。判“死刑”不是那麼容易的事。

大多數患者需要聯合治療,包括手術、放療及化療,約3/4的患者可長期存活。每種治療方式都有遲發性併發症。目前的臨床試驗及未來的研究,均著力於保持高治癒率的同時,降低治療毒性。

3 手術前需要評估腦脊液和脊髓

髓母容易出現播散轉移,所有患者均應進行脊髓MRI和腰椎穿刺(腦脊液細胞學檢查),這關係著危險分層,關係著後續治療方案的制定。

有些患者因病情緊急,不適合在手術前進行腰椎穿刺,需要術後2周再檢查,這樣才可避免術中脫落組織碎片汙染標本的可能。

同樣,術後早期脊髓MRI的解讀可能也有困難,因為區分硬膜下血凝塊與淚滴狀轉移灶有一定難度。因此,應在術前(較為理想)進行脊髓MRI檢查,或者在術後2周進行。

理想狀態下術後即需要開始長春新鹼每週1次*8次治療,放療最好在術後4周內開始,如果條件限制,預計6周內無法開始放療的,需在術後2周提前給予1次化療。放療結束後4-6周開始維持治療。

化療方案:長春新鹼+順鉑+洛莫司汀(或環磷酰胺),維持8個週期。兩種化療方案的效力差異無統計學意義;環磷酰胺組感染併發症較高,而洛莫司汀組電解質紊亂更常見。高危組可以考慮在完成維持化療後,加自體移植鞏固治療。

5 整合可以掌握的資源、不要好高騖遠

治療方法不是孤立的,是有序銜接的,還要配合節奏。手術前便要做好後續放療和化療的整體規劃。最忌諱的就是做完手術,再天南海北的找地方放療,這樣非常被動。國內可以做兒童放療的醫院就那麼幾家,基本都是人滿為患,拿港大深圳醫院來說,目前預約放療基本要等待2~3個月。

近些年質子放療比較火,很多人想去美國、臺灣去做治療,手續流程要提前弄清,保證萬無一失。我經常看到一些經濟條件比較好的家庭,為了去質子放療,兜兜轉轉延誤了最佳放療時機。其實目前並沒有足夠證據顯示質子放療優於傳統放療。

放療要求絕對的制動,兒童配合程度低,有時需要麻醉才能確保治療的質量。選擇放療單位時,必須把這個因素考慮在內,不是所有醫院都可以提供此項服務的。

病理類型不好的(大細胞/間變),分子分型不好的(Group3),如果維持化療後有移植計劃,需要考慮治療單位是否已開展此技術,需要在治療早期完成自體外周血幹細胞採集,以備用。若化療已經打了多輪,骨髓條件差,這便增加了幹細胞採集失敗的機會。

經常有病友問髓母是否有新的治療方法,有沒有靶向治療?方法有,但還不成熟,若非常規方案無效,個人不建議輕易嘗試。若要試,必須加入正式的臨床試驗組。

特異性地抑制與髓母細胞瘤發病機制相關的分子靶點(如SHH途徑),是研究的熱點,但是單藥治療導致的,獲得性耐藥性和早期復發使得早期研究熱情受挫。PD-1仍在臨床試驗中。

7 腹腔分流管要不要放

發病時由於腫瘤壓迫第四腦室,導致梗阻性腦積水,單純手術通常足以治療。如果手術後腦積水無緩解,且持續存在高顱壓,仔細評估後再決定是否放置分流管。不推薦腫瘤切除時常規放置腦室-腹腔分流管。

一定要記住孩子分流管的品牌和型號,瞭解清楚哪裡可以做維護。一旦壓力出現變化,若不能及時校正,很可能導致危險發生。

初次治療復發的患兒,長期生存的可能性大大降低。有多個研究組嘗試使用大劑量化療聯合自體移植治療,在小型病例系列研究中,該方法使20%~25%的患者延長了無病生存期。

在手術後或單獨化療後腫瘤復發的嬰幼兒患者中,使用全腦全脊髓放療的挽救療法,有時可延長無病生存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