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何在農村宅基地上不能隨意建造、翻建房屋?

張海ded123-


為何在農村宅基地上不能隨意建造、翻建房屋?三農觀察匯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首先每一個人要相信法律、尊重法律、崇尚法律。按照農村宅基地建房要求,農村村民新建、改建、擴建都要按規定報批,依法批准後才可建造住宅。

什麼叫宅基地?宅基地是農村村莊範圍內農村村民用來建造住房的農村集體土地。所以宅基地的所有權歸集體,農村村民只有使用權。


為什麼要報批呢?審核的內容是什麼?現在每個村都制定有村莊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申請的宅基地是否符合規劃,是否佔用基本農田、佔用耕地、佔用農用地。村民建房選址是否在重點建設區、飲用水源保護區、自然環境保護區、風景旅遊核心區、文物保護區,地質災害高發易發區和生態敏感區等禁止建設區域和公路道路、水利河道、公共綠地、公共設施等規劃控制區。審核是否符合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的規定和是否超過規定的面積標準。


對建房者來說,報批審核能避免發生違章建築,避免受到行政處罰,避免因違建造成停建或拆除的經濟損失。避免因權源資料缺失等原因,造成對宅基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無法確權登記。

總的來說村民建房要符合土地管理法、符合城鄉規劃法,符合土地管理實施辦法、符合城鄉管理條例、符合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符合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同時符合村莊規劃和集鎮規劃、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規定。

(個人觀點,歡迎補充指正。三農觀察匯關注三農,敬請關注交流評論)


三農觀察匯


問題:為何在農村宅基地上不能隨意建造、翻建房屋?

導語:隨著農村村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腰包也漸漸鼓了起來,而掙了錢,對於很多農村朋友來說,有一件大事要幹,那就是蓋房子,房子在很多農村人眼中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不僅是顏面的象徵,更是今後幾十年的安全居住的頭等大事,每年農村都會有很多的人新建房屋,那為什麼農村宅基地上不能隨意建造、翻建房屋呢?


一、建房主體審核

農村宅基地是集體經濟組織分配給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使用的,如果失去了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就不再具備再建房屋的資格,比如戶口遷到城市的村民。因此,不允許農村宅基地上私自建房,就是為了保障宅基地被農業戶口人員使用。

二、超面積建房問題

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我國農村戶口嚴格執行一戶一宅要求,同時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各省、市、自治區的規定使用標準。在農村,往往存在監管疲軟,超面積建房問題頻發,因此,為了嚴格控制農村建房面積,農戶在建房或者翻新房時必須按照相關程序進行申報,待批准建房後,才可以動工。

三、宅基地糾紛問題

在農村,因宅基地而產生鄰居糾紛的事情很多,多數都是蓋房子時因為宅基地四至問題而產生的糾紛,為了遏止該類糾紛的繼續擴大,現在農村建房是需要先向村集體申請,經集體審批通過後農戶才可以動工建設。

四、不符合新農村規劃

如果原來的宅基地不符合新農村建設規劃,也是不允許私自對原宅基地進行翻修、翻建的。因為新建房子要符合新農村整體規劃佈局。


五、一戶多宅情形

《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農村農戶一戶一宅,如果家庭現有住房滿足現有人口需求,多餘的宅基地也就不會被批准建房。

六、宅基地使用權有爭議的

在農村,有時候因為兄弟之間,叔伯之間對同意宅基地使用權有爭議,就需要村集體先協調解決爭議,後建房,不然私自建房會引發更多的矛盾。

以上六大方面就是我為大家分析的農村宅基地上不能隨意建造、翻建房屋的具體原因。也歡迎大家發表自己的觀點。

我是【洞察三農萬象】作者、三農問答達人,我將以專業的精神專注的態度專講三農政策,為大家解疑答惑,歡迎大家的關注!


洞察三農萬象


這不是很簡單嗎,城市有建房規劃,農村當然也有建房規劃了。你也許想,農村宅基地是我的,我在上面想怎麼建就怎麼建。錯了,農村的宅基地不是你的,是國家的,分給村集體的,你只有使用權,沒有擁有權。所以你沒權利在上面亂建。

當然,國家目前對於農村的規劃建設沒有城市那麼嚴格,所以你在一定的範圍內,可以改造自己的房子,只需要提交一份申請。

那範圍的規定是什麼呢?要符合什麼條件呢?

宅基地使用權和房子主人的名字要一致

就是說,你去登記建房填的名字,必須和那塊宅基地目前承包者的名字一樣,不然沒辦法登記建房。



在標準面積內

村集體分給每家每戶的宅基地是有一個最高標準的,每家每戶的房子不能超過那個標準,這個在建房的時候會被審核。



一戶一宅

每戶人家只能建一處,結婚或人口增加除外,沒辦法滿足人口居住,可以申請宅基地。



無土地糾紛

如果房子不能確定是誰的,宅基地使用權屬不明,不批准建房。


鄉農筆錄


隨著我國法制化進程的加快,有關農村的法律法規日趨完善,所以才出現題主所說的“自家宅基地不能隨意建造及翻建房屋”的問題。

目前,廣大農民朋友所關心的無非是宅基地和承包地,隨著土地承包繼續30年不變政策的出臺,農民朋友對於耕地已經放心,所以宅基地的問題也會日益突出。對於農村宅基地,很多農民朋友普遍認為地本來就是自家的,自己想怎麼建就怎麼建。其實這種想法是錯誤的,農村宅基地可修建和翻建房屋,但是並非隨意建造和翻建。有以下幾種情況,宅基地是不允許隨意修建和翻建的,否則即使房屋建好了,有關部門也可以拆除或收回:一是超出批准的宅基地面積新建、翻建房屋的。二是宅基地權屬關係不明確或有爭議的。三是已不屬於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無權翻建。四是私自選址翻建的。五是在批准的宅基地上私搭亂建的。

所以,想要在宅基地上建造和翻建房屋,需要符合有關的條件。小編查閱了有關資料,整理如下:一是要符合城鄉規劃。《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在原有宅基地上翻建房屋的行為應當取得相關審批手續,其程序為:向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由鄉、鎮人民政府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取得許可後方可按具體要求實施原有宅基地的翻建行為。已經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權,並且翻建不得超出合法擁有使用權的範圍。二是要符合土地法規定。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和直轄市規定的標準。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規定,農村村民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建住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多佔的土地以非法佔用土地論處。

總的來說,只要不違背“一戶一宅”、“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鎮規劃”、“使用權人不變”、“建址不變”、“符合建房條件”、“不超過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宅基面積標準”等條件,在履行有關手續後,是可以在合法的土地使用權的原宅基地上修建和翻建房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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