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說即使炮彈沒有擊穿坦克,其內部成員也會被震死,這是真的嗎,爲什麼?

詩和遠方的洋


這種說法跟“防彈衣即便能防住子彈但是內臟和骨頭都被震碎甚至頸椎折斷”是一樣的,都是不考慮具體情況直接一竿子全部打死。首先區分一個概念,坦克失去戰鬥力和人員全被震死並不是一個概念。

這個問題要我我感覺就是想問榴彈炮命中坦克或者在坦克附近爆炸,內部成員是否會存活的問題。這種問題要分情況討論,總的來說常規榴彈對於密封性良好的現代坦克內部成員和內部設備殺傷能力是有限的(討論限於155口徑及以下,你要使用406去轟擊那麼誰也撐不住),但是密閉不好的坦克那麼是致命性的。

爆炸衝擊波對人的傷害主要取決於衝擊波超壓和作用時間,下圖為衝擊波超壓對人體損害以及B炸藥在空中爆炸時對某型密閉坦克內部形成的超壓場(炸藥量8.3公斤,已經相當於155毫米榴彈裝藥量)。

從圖上我們可以分析出,當炸藥沒有命中坦克時,假設距離3米,超壓25kpa,對比上表中得知會對坦克內部成員造成輕微傷害,仍可勉強維持正常工作。如果距離坦克2米爆炸那麼超壓接近50kpa,對坦克內部成員造成聽覺器官受損和骨折。如果直接命中,超壓推測超過100kpa,那麼對坦克成員造成耳膜破裂,內臟嚴重受損。但是上述都不足以造成坦克乘員直接死亡。

下圖為坦克密閉不嚴的情況下坦克內部形成的超壓場(炸藥量8.3公斤,已經相當於155毫米榴彈裝藥量)。從圖上可以看到,坦克內部超壓相比於坦克密閉情況要糟糕的多,如果炸藥距離坦克3米時,超壓90kpa, 已經能夠造成坦克乘員內臟嚴重受損。如果距離2米爆炸,那麼坦克乘員神經系統和肺功能喪失,如果直接命中,那麼推測超壓達到500kpa以上,那麼坦克成員很高概率直接死亡。多數國家的坦克都屬於這種情況,畢竟大規模裝備先進三代主戰坦克的國家並不多。

事實上,現代較為先進的主戰坦克在遭受到榴彈攻擊時,如果保證氣密性的話,坦克的懸掛、帶夾層複合裝甲、內襯、懸掛座椅等裝置會吸收和所謂的“緩衝”,對內部成員和設備起到了比較好的保護作用。如果榴彈直接就能導致成員完蛋那麼為什麼還要研究穿甲彈破甲彈這些彈種呢?直接高爆炸藥強行震死不就行了。

還有種情況,考慮到榴彈炮彈道程度較為彎曲,遠距離投射後容易命中坦克頂部裝甲,而坦克頂部裝甲是較為薄弱的一個部位,一旦被直接命中那麼情況要糟糕的多,可能也會造成內部成員的死亡。不過,遠距離命中正在移動中的坦克,這個概率是非常小的,只能說一定程度上靠運氣。而坦克失去戰鬥力和坦克內部成員死亡是兩回事,榴彈在攻擊坦克和前進中的裝甲集群時主要是破壞坦克設施,衝擊波對於一些固定並不牢靠和抗衝擊性較差的裝置具有高度毀傷能力,比如摧毀大燈、摧毀觀瞄設備、對炮管產生毀傷,履帶出現斷裂或其他損傷,甚至榴彈產生的破片進入炮塔運動結構部分導致炮塔轉動出現問題,反正坦克外觀可能不怎麼好看了。這些種種的毀傷會造成坦克無法觀瞄、炮塔無法轉動、無法運動、無法開炮、坦克乘員出現身體傷害等等,這也就等於坦克喪失一部分甚至全部喪失戰鬥力了,這樣就已經達到目的了。

總的來說,兩個結論:1.坦克喪失戰鬥力不等於內部成員全部死亡,即便成員存活坦克也不一定具備戰鬥力了。2.對於氣密性和減震和裝甲配置良好的現代主戰坦克不太可能直接造成成員直接死亡,但是對於密閉性不強或者某些艙門打開的坦克造成的殺傷是致命的。當然上述分析較為粗糙,畢竟不同裝甲不同裝藥不同口徑對坦克造成的上海以及產生的數據是不一樣的,如果全部分析那麼寫一本書都夠了。

我看到下面有人說一發155炮彈甚至122炮彈在好幾米甚至十幾米外就能讓一輛五六十噸的主戰坦克瞬間掀翻,我貼一張圖大家自行判斷(圖片是從網絡上借來的,有問題立即刪除),下面的33磅B炸藥在不同距離對M4(35噸)進行實驗,33磅大概是14.9公斤,略小於2發155榴彈裝藥量,16輛樣車裡翻車2輛,14輛沒有出現翻轉的情況,更不用說在十幾米上掀翻一輛50噸以上的主戰坦克了。

最後來一句,如果榴彈那麼萬能,那麼大家為什麼要研究破甲彈,穿甲彈這些彈種呢?如果榴彈那麼無敵能夠大概率將成員直接震死那麼研製各種複合裝甲和減震措施的意義是什麼呢?坦克在設計的時候都是充分考慮過在不同彈種的攻擊下對坦克乘員組存活的手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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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什麼玩笑?肯定不會被震死啊,如果那麼容易就能讓坦克失去戰鬥力,那麼還叫什麼陸戰之王?坦克除了有厚重的裝甲以外,

內部的減震內襯系統也是很厲害的,比如懸掛座椅,就是為了在坦克受到炮擊的時候,減少外力對內部人員的影響。

▲榴彈炮爆炸

大家換位思考一下,如果能在不擊穿坦克的情況下就讓坦克失去戰鬥能力,那麼還要花那麼多精力來研究穿甲彈幹嘛?直接用榴彈招呼就行了啊,但是就以坦克火炮這種口徑的榴彈,要是能能對付陸戰之王,也不會有各種穿甲彈出來了,你要是直接上

155口徑的大傢伙,在直接命中的情況下,坦克絕對是廢掉的,高爆榴彈的威力絕對不開玩笑,不過除非火炮洗地,不然想靠單發就命中移動的坦克,還是洗洗睡吧

▲坦克開炮動靜很大

還有就是開炮的時候,坦克開火時的動靜不小吧,產生的震動跟後坐力絕對是很恐怖的,但是你見開炮時對裡面的人員有影響的麼?

我不覺得一發在裝甲外面爆炸的榴彈產生的衝擊力會大於坦克開炮時候的衝擊力。什麼你說衝擊波?大家是不是高看衝擊波的威力了?衝擊波的威力跟距離的三次方成反比,就算你是155mm的榴彈爆炸,幾米開外的衝擊波威力對於重裝甲目標來說根本不是事,所以我上面說只有直接擊中坦克才能保證效果。

▲破甲彈殺傷原理

所以,榴彈不用來對付坦克這種重裝甲目標是有原因的,因為榴彈沒有穿甲、破甲能力,現在對付坦克的要麼是動能穿甲彈、要麼就是聚能破甲彈,只有用這些彈藥,才能保證擊穿坦克造成設備損壞,或者讓金屬射流殺死裡面的成員,讓陸戰之王失去戰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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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類似的例子還有防彈頭盔不防彈,就算防彈,被擊中後也會因為頭盔形變把腦袋擠碎或者把因為衝擊力太大把脖子勒斷等等。

不過話說回來,如果炮彈不擊穿坦克也能震死內部成員,各國還費力提高坦克的裝甲防護能力幹啥呢?對吧。反正就算打不穿裡面人都死了。

穿甲彈只要打不穿裝甲,對內部成員是根本沒有任何殺傷力的。要產生衝擊波,高爆彈遠比穿甲彈更有效。高爆彈在擊穿坦克的情況下,確實是有可能能夠殺傷其成員的,不過這是在幾十年前。

高爆彈對坦克的殺傷包括2部分。

其一是破片能夠穿透一定厚度的裝甲,其二是其產生的衝擊波會造成坦克裝甲內部崩落從而殺傷人員。

第一點可以無視,就算是現在的155mm榴彈炮的高爆彈,其破片的穿甲深度也不會超過50mm。而第二點則和反坦克的碎甲彈原理類似,碎甲彈彈頭裝的炸藥是塑性炸藥,在命中目標時會攤開附著在其表面,然後通過引信引爆(和C4很像),利用超壓崩落坦克裝甲內層從而殺傷成員。實際上碎甲彈也可以反過來當高爆彈用。

這種殺傷原理對二戰時期和戰後早期裝甲完全由均質鋼板製造的坦克有不錯的效果。我的一位朋友的爺爺是國內最早一批坦克兵,老人的戰友就有一個是在T-34-85上被美帝的155mm榴彈炮炸死的。

但是,隨著夾層結構的複合裝甲的出現,坦克根本就不怕高爆彈和碎甲彈了。在夾層結構的間隙裝甲面前根本沒啥用,因為只能使得命中位置的最外層裝甲的內壁崩落,但是多層間隙裝甲的坦克根本不怕這種殺傷方式。


貞觀防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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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然狠少年


這要看是多大的炮彈,如果是105或者122一類的榴彈,直接命中,還好一點。但是,如果是155這樣的榴彈,直接命中就是肯定的,如果有幸被老式海軍炮的炮彈,尤其是重巡洋艦級別的艦炮命中,那就不是震死了,那就是連屍體都找不全的問題了。

如果是迫擊炮一類的炮彈,包括120一類的重迫擊炮,對於坦克乘員沒有什麼傷害,不過對於坦克外邊的觀瞄系統,無線電天線等會有損害,包括105或者122榴彈也是主要對於坦克的觀瞄系統損壞比較厲害。

如果是高炮,現在廣泛使用的小口徑高炮對於坦克沒有什麼殺傷力了,當然如果是運氣好,可以打到坦克的後裝甲,倒是可以擊穿,直接殺傷坦克的成員。

不過威力足夠,但是坦克是運動目標,直接命中不容易,但是直接命中,尤其是大口徑榴彈,坦克還是受不了的。不過這個問題,已經討論過多次了,有點煩了。


有痰


這個主要是針對大口徑榴彈說的。155毫米高爆榴彈如果直接命中坦克或者在距離坦克非常近的地方爆炸,雖然不能穿透裝甲,但的確是可以把坦克成員震死的。155毫米榴彈如果直接命中坦克,不能擊穿炮塔裝甲,但也能把坦克炸成零件狀態,近距離爆炸可以把坦克掀翻。這就跟士兵戴的頭盔被大石頭砸中,頭盔不一定會被砸破,但士兵會被砸死一個道理。

打坦克不一定是非要把裝甲穿透才算成功,因為坦克有很多關鍵的東西是外露的,比如觀瞄裝置,而且坦克是人駕駛的,人實際上是很脆弱的。大口徑高爆榴彈重量大,像122毫米榴彈在20公斤以上,155毫米榴彈在30公斤以上,裝藥量也大,通常都有幾公斤,打中坦克後爆炸,衝擊波超壓對坦克裝甲後面的人體造成的傷害非常大。很類似的例子,解放戰爭時期,我軍的“沒良心炮”就是拋射炸藥包,將敵軍很多士兵都震死在掩體或者戰壕裡了。

大口徑榴彈爆炸之後產生的衝擊波、破片還會破壞坦克的觀瞄設備、通信天線、炮管、動力等等,讓坦克失去戰鬥力。

裝甲部隊在進攻時,如果遇到對方炮火的攔阻射擊,通常都會採取加大車距、加速通過炮火攔阻區的方式,可見坦克對於榴彈是忌憚的。只不過,無制導的榴彈在飛出炮口時落點就差不多定了,對於運動的坦克要想命中或者極近距離爆炸,基本是要靠運氣。(S)


聯合防務


問的不專業,第一看什麼坦克,第二看什麼炮,無後坐力炮 戰防炮 還是加農炮榴彈炮 或者是迫擊炮 然後就是炮彈的大小了, 37 82 100 120 122 152 155 154,都是圓的 體積可差不少,重量大勢能也就大 裝藥多,咱不說炮彈的大小 就是坦克車跑六十千米的時速 撞的實實著著一堵牆上,裡面的乘員也的重傷 最起碼頸椎就受不了。


老了嗎72412331


現在的坦克多用複合裝甲:強度很高的錳鋼、鈦鋼,抗衝擊力很強;鎢鋼堅硬耐高溫;陶瓷耐磨、耐高溫;釩鋼耐磨;此外還有膠體緩衝很好,加之坦克內部減震(振)系統。一般火炮和穿甲彈不易貫穿坦克正面較厚裝甲部分。當然頂蓋較薄,易被上方來的穿甲彈或破甲彈突破。 坦克履帶有時也會被防坦克雷炸斷。 但只要不貫穿坦克,坦克良好的減震系統,會防止內部乘員被衝擊波殺傷。 同理,步槍子彈打到鋼盔上,只要不打到正中位置是難以貫穿的。子彈的動能也難以折斷人的脖子。真實事例是,當年父親在解放戰爭中,被國民黨軍的79步槍子彈擊中頭部,好在頭上帶上繳獲國民黨的頭盔,子彈打略偏,鑲在頭盔上,未穿透,僅擦破頭皮受輕傷。 現在有一種,加厚頭盔一般子彈打不穿,但很重,只適合步戰車、直升機等使用。但能否禁得住高射機槍近距離打擊,而脖子斷不斷,只有實戰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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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彈的威力是非常大的,現代戰爭中的火炮是實實在在的突擊力量,被譽為戰爭之神,火炮自從被髮明以來就是以打擊集群目標為目的,其主要作用就是以爆炸的形式來消滅有生力量。但是除了炮彈能夠爆炸之外還具有很好的動能,最明顯的就是飛機用的航炮就是利用發射出的炮彈的動能來殺傷,這些炮彈是不會爆炸的。實際上火炮剛被髮明的時候使用的就等於是一個投石機,利用動能來殺傷是主要能力。

打擊坦克可以利用高爆彈和穿甲彈,在坦克上配備的就有不同用途的炮彈,目前對於坦克打擊來說最主要的還是採用穿甲彈,而坦克的防護也是大部分針對抗擊穿甲彈來設計。除了穿甲彈之外還有破甲彈,碎甲彈和榴彈。

穿甲彈主要利用動能來進行殺傷,目前世界上的主坦克都是採用滑膛炮,其目的就是為了發射尾翼穩定穿甲彈,穿甲彈利用的是硬碰硬的當時,為了保證動能的速度,所以做成細長的結構。


如果考慮到穿甲彈炮彈的大小和速度,如果遠遠沒有達到擊穿的能力也就不會對內部造成傷害了。

而破甲彈和碎甲彈就不一樣了,破甲彈是利用錐形裝藥來實現打擊坦克裝甲,這個是通過金屬射流來進行殺傷。而碎甲彈是利用發射的後炮彈碎片附著在坦克的裝藥爆炸來崩落內部的結構,這樣就算沒有擊穿也會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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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大口徑榴彈的話是可以的,比如155口徑榴彈,但是如果是穿甲彈、破甲彈就不行。為什麼要這樣講,這需要從坦克炮的殺傷原理說起。

眾所周知,現代軍隊中的炮彈,以殺傷類型區分,一般分為三種:

一種是依靠動能殺傷為主要方式的炮彈,比如次口徑動能穿甲彈;

第二種是以化學能為加速方式加速穿甲帽產生金屬射流,來擊穿坦克裝甲的炮彈,這就是現在坦克使用的破甲彈;

第三種就是以化學能為主要傷害方式的炮彈。比如大口徑榴彈炮,大口徑艦炮榴彈等等。

前兩種炮彈,穿甲彈和破甲彈他們的主要工作原理,還是通過擊破坦克護甲,進入坦克內部來殺傷坦克內部成員和設備,因此這兩種炮彈對於坦克殺傷屬於追求點殺傷作用,並不需要多坦克產生多強烈的震動,所以如果不能擊穿坦克裝甲,那麼彈片就會嵌在坦克裝加上,對車體不會產生傷害。

而第三種炮彈,像155mm口徑及以上的榴彈,它殺傷原理主要就是通過彈內炸藥爆炸產生衝擊波來殺傷周圍敵人。因此像這種大威力炮彈不管是落到哪裡,都主要是通過震動來震死敵人,不管這些人是躲在掩體裡還是躲在坦克裡。

根據公開資料上記錄,一枚155mm口徑的榴彈炮單,它的絕對殺傷半徑為15m,在這個範圍內,即使沒有彈片命中(比如戰壕裡),也會死於衝擊波 破片殺傷半徑,50m,在這個範圍內,一個人體大小的面積上至少分佈有一個彈片,確保殺傷 安全半徑,200m,極個別的彈片可以飛到150m或更遠,

所以如果這種炮彈落到坦克上,或者在坦克很近的範圍內時,其發生的爆炸衝擊波,就可以直接震死坦克內部的成員,甚至將整個坦克掀翻,如果正好落在坦克上的話,那麼就可以直接將坦克炸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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