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恐嚇、毆打等手段非法牟利 鄭州10名水果市場「果霸」獲刑

大河網訊(河南商報記者孫科通訊員穆童)9月4日上午,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法院對馬某傑、馬某倫、楊某某等10名被告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這起案件也是中原區開展掃黑除惡專項行動以來,首批公開宣判的涉黑社會性質犯罪案件。

法院經審理查明,自2013年以來,被告人馬某傑等10名被告人組織、領導或參加帶有黑社會性質組織,在鄭州某水果市場,通過辱罵、威脅、恐嚇、圍堵、毆打等手段,滋擾水果市場及其周邊的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在經營市場過程中,不給市場所在地的土地使用權者繳納租金,隨意毆打市場內商戶,大肆進行尋釁滋事、強迫交易、敲詐勒索、逃稅等犯罪活動,斂取鉅額非法利益,造成非常惡劣的社會影響。

法院經審理認為,馬某傑構成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逃稅罪,數罪併罰後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6萬元,罰金人民幣26萬元;馬某倫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萬元,罰金人民幣12萬元;楊某某等其他8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十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同時判令向有關被告人追繳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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