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勤务专栏|又查获一起!高速交警严查“失格驾驶员”违法驾驶行为!

【 什么是“失格”驾驶人?】

顾名思义,就是那些原来有驾驶证,但是因为各种原因又失去驾驶资格的驾驶员。法律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首先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驾驶证在被“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或者记分超过12分的,驾驶员就不能继续开车上路,也就是他失去了驾驶资格。

但是,公安机关在交通管理过程中经常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失格的驾驶员,置法律于不顾,抱着侥幸的心理违法开车上路,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

针对“失格”驾驶员驾车出行

交警部门将利用信息技术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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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

江西省公安厅交管局高警总队直属二支队第二大队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集成指挥平台

确认了一起

“失格驾驶员”违法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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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30日12时34分,违法驾驶人康某驾驶赣D3S***号小型轿车沿福银高速公路南昌往九江方向行驶,经过大队卡口时卡口预警该车车主驾驶证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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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队指挥中心立刻对卡口照片及车主身份证照片进行比对,核实为同一人,并立即启动查缉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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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在庐山服务区成功将该车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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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该车车主2018年7月2日在泰和县因酒后驾驶驾驶证被暂扣六个月,目前仍在暂扣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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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队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康某处以罚款500元并处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相信随着科技手段的不断更新与应用,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都将难逃法网,我们的道路交通环境也将会更加和谐、有序。

在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开车上路要遵纪守法,一旦成了“失格驾驶员”,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开车上路!

来源:江西省公安厅交管局高警总队直属二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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