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發聲「購房合同套路深」,這2點看不清,不要傻傻簽合同

繼續我們上一篇的話題,買房子越來越成為一件大事,在很多二線城市,一套100平米的房子輕輕鬆鬆150萬元以上,對於剛需而言,一方面買房壓力很大,另一方面還要面臨被開發商套路的風險,一不小心就掉進了開發商的陷阱,虧錢事小,買到不順心不滿意的房子事大。

人民日報發聲“購房合同套路深”,這2點看不清,不要傻傻籤合同

人民日報發聲“購房合同套路深”,這2點看不清,不要傻傻籤合同。前幾天,人民日報發表文章,詳細講解了關於買房子該注意的方面,例如買房子該怎麼選地段、買房子該怎麼選樓層、買房子該怎麼選擇好戶型等等,今天,樓市指聞與大家一起分享一下人民日報關於“怎麼籤合同”的事情,買房子籤合同要注意什麼?看人民日報怎麼說。

1、籤合同之前要看清開發商資質。

這是重中之重,很多人常常忽略了這一點,如果開發商五證不全,那就沒有出售房子的權利,現在市場上很流行的是“開發商預售許可證沒有辦理下來,就已經開始預售房子,讓購房者繳納首付款。”如果開發商沒有預售許可證就開始售賣房子屬於違規行為,因為按照國家規定,在開發商繳納完畢所有稅費之後方可辦理下來預售證。

人民日報發聲“購房合同套路深”,這2點看不清,不要傻傻籤合同

開發商沒有預售許可證的房子不能買。①不能去的預售證說明開發商要麼資質不全不能通過審核,所以無法出售房子。②再沒有預售證的情況下買房子風險很大,開發商不能與購房者簽訂任何有效(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就算簽訂了合同後期發生爭議,也屬無效。無憑無據購房者就把錢款給了開發商,這絕對是個“坑”。

2、購房合同中的空白條款要留心。

很多開發商說,合同其實不用看,所有開發商的購房合同都是模板合同,所以看不看一樣的。其實不然,人民日報告訴我們,購房合同其實不只範本合同這一種,購房者如果覺得購房合同不合理,可以協商重新擬定新的合同,並且只要公正有效就可簽訂。在購房合同簽訂之前要注意合同中的空白條款,這些是需要雙方協商簽訂的內容,購房者儘量填寫對自己有力的條款。

人民日報發聲“購房合同套路深”,這2點看不清,不要傻傻籤合同

樓市指聞提示,在簽訂購房合同的時候,要注意看的有6各方面①房屋面積,合同中會寫明房屋面積多少(包括套內面積多少、公攤面米多少);②房屋價格,房屋總價多少,房屋每平方面積多少;③房子物業費多少④交房期限,延遲交房違約責任;⑥房屋合同面積與交房時的實際面積出入和偏差規定,根據規定實際面積在3%以內是可以多退少補接受的,如果超出了3%的範圍,購房和可以退房。這五個方面的條款務必要看清,其中一項出現問題,後期麻煩事兒一波接著一波。

最後,很多人會說,像之前的搖號買房一樣,合同根本不給購房者看,因為人多擠得左搖右擺的,所以開發商也會藉此機讓然購房者在合同的空白處按手印。這樣簽訂合同對購房者自己很不負責任,後期出現問題只能啞巴吃黃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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