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財務測算之項目資本金和建設期利息問題

根據國務院《關於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試行資本金制度的通知》(國發[1996]35號)的規定,計算資本金基數的總投資,是指投資項目的固定資產投資與鋪底流動資金之和,具體核定時以經批准的動態概算為依據。

上面的規定有兩個需要注意的地方,一是計算資本金基數的項目總投資的組成,二是建設期利息是否作為計算項目資本金的基數。

首先看項目總投資構成,根據住建部辦公廳《關於徵求》意見的函(建辦標函[2017]621號),建設項目總投資是指為完成工程項目建設並達到使用要求或生產條件,在建設期內預計或實際投入的總費用,包括工程造價、增值稅、資金籌措費和流動資金。用公式表達為:

建設項目總投資=工程造價+增值稅+資金籌措費+流動資金

工程造價=工程費用(不含稅)+工程建設其他費用(不含稅)+預備費(不含稅)

增值稅應按工程費、工程建設其他費、預備費和資金籌措費分別計取。

注:增值稅單列,是營改增後的一個變化。

資金籌措費是指在建設期內應計的利息和建設期內為籌集項目資金髮生的費用。包括各類借款利息、債券利息、貸款評估費、國外借款手續費及承諾費、匯兌損益、債券發行費及其他債務利息支出或融資費用。對PPP項目來說,資金籌措費可以簡化為建設期利息。建設期利息計算公式為:

PPP財務測算之項目資本金和建設期利息問題

流動資金指運營期內長期佔用並週轉使用的營運資金,不包括運營中需要的臨時性營運資金。流動資金估算方法有(1)擴大指標法和(2)分項詳細估算法兩種。PPP項目來說,流動資金相對比較獨立,某些項目可能不需要計取,即使計取也易於估算,可簡單化認為是一個常數,在後面討論時可略去。

從上面項目總投資的構成和項目資本金的規定可以看出,項目資本金應該採用包括建設期利息和流動資金的項目總投資為計算基數。

但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PPP項目的財務測算的所需的建設規模、建設總投資等數據主要依據來源是經發改委批覆的可研報告或可研評估報告。可研報告的投資估算理論上應該包括建設期利息和流動資金,但有些可研報告側重於工程費和工程建設其他費的估算,在項目總投資中並不包含建設期利息和流動資金,那麼在編制兩評一案時,需要根據融資方案計算建設期利息並納入總投資中。從建設期利息的性質來說,計算建設期利息需要明確項目融資總額、融資利率及建設期內融資資金投入比例三個要素才能計算(一般還有建設期利息在建設期是否支付,也就是單利還是複利計算的問題,通常PPP項目建設期利息計息不付息,在運營期支付,因此這裡均按複利考慮)。因此,在PPP財務測算時,上述三個要素與可研估算均可能發生變化,通常在編制兩評一案時,上述三個要素均比較明確了,可以用以計算建設期利息。

建設期利息和流動資金測算完成後,可以得到項目總投資,該總投資相比經發改委批覆的可研總投資,由於建設期利息的增加、或者計算條件的變化,可能會有所變化。

得到項目總投資後,根據上述文件要求,項目資本金的計算基數是項目總投資,即包含了建設期利息和流動資金的項目總投資。用公式表示:

假設項目靜態投資A=工程造價+增值稅

建設期利息=X

項目總投資=A+X

項目資本金比例為t

融資利率為r

則項目資本金=項目總投資×t=(A+X)×t

這時候,計算項目資本金就會遇到一個迭代的問題:假設建設期為兩年,融資分兩年等額投入,建設期計息不付息,不考慮流動資金,建設期利息的計算如下:

PPP財務測算之項目資本金和建設期利息問題

也就是說,計算建設期利息X需要求解上述一元二次方程,如果建設期為3年或3年以上,則需要求解一元三次及以上的方程,較為複雜,且容易出錯。

考慮一個實際例子,某項目財務基本數據如下表所示:

PPP財務測算之項目資本金和建設期利息問題

假設項目融資按兩年平均投入,建設期計息不付息,運營期按年還本付息。根據上表,項目靜態投資A=95650萬元,建設期利息為X,資本金比例t為20%,融資利率r為6.13%。那麼:

靜態投資A=95650

建設期利息X

建設總投資(A+X)

資本金比例t=20%

融資總額R=0.8(A+X)-X

貸款利率r=6.13%

PPP財務測算之項目資本金和建設期利息問題

帶入A、r值求解後,得X=4704萬元。項目總投資(A+X)=100354萬元,項目資本金=20070萬元,項目融資R=75580萬元。

如果採用項目靜態投資A=95650萬元作為計算資本金的基數,那麼項目資本金=95650×20%=19130萬元,項目融資總額=A×0.8%=76520萬元。與採用動態投資計算相比較,項目資本金減少了20070-19130=940萬元,減少比例為940/20070=4.68%。對應的融資總額增加了940萬元。

回到本文開始討論的項目資本金問題,從《關於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試行資本金制度的通知》可知,設立項目資本金的目的是建立投資風險約束機制,有效地控制投資規模,提高投資效益。從銀行等金融機構來說,項目資本金是項目的非債務資金,即權益性資金,項目法人不承擔這部分資金的任何利息和債務,因此,項目資本金是銀行等金融機構進行項目融資貸款評估的依據。

因此,假設項目資本金採用項目靜態總投資A作為計算基數,那麼計算過程不需要帶入建設期利息進行迭代計算,計算過程相對簡單;從項目資金邏輯上看,也比較清晰——項目靜態投資包括工程造價和增值稅,是不考慮融資時的項目總投資,考慮融資後,才產生建設期利息,符合常規思路。如果採用報價建設期利息在內的項目總投資為項目資本金的基數,則需要融資方案後才能計算建設期利息,從而計算項目資本金,再返回計算融資總額,存在迭代,不符合常規思路。採用靜態總投資為項目資本金計算基數如下:

項目資本金=A×t

項目融資總額R=A×(1-t)

項目建設期利息從本質上來看,並不屬於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實體成本,而是融資成本,建設期計息不付息情況下,除建設期利息以外的項目總投資是工程需要實際支出現金的投資。

此外,比較採用靜態投資A和採用動態投資(A+X)為計算基數的兩種情況,其項目資本金總額相差=(A+X)×t-A×t=Xt,即建設期利息與項目資本金比例的乘積。

考慮到常規PPP項目靜態投資為10億左右,資本金比例t=20%左右,那麼建設期利息通常為4000萬至5000萬之間,則兩種計算基數下資本金總額相差大約為800萬至1000萬之間,大約佔資本金比例為4%-5%,比例較小。從這個角度來看,採用項目總投資還是採用靜態投資作為項目資本金計算基數本質上差並不大,可以考慮採用靜態投資作為計算資本金的基數,同時,也建議管理機構根據實際情況,論證明確PPP項目資本金的計算基數。

作者簡介:呂傑峰 北京高燊諮詢有限公司項目總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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