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的歷史文化底蘊怎麼樣?

塗山雪玖非


江蘇的歷史要分好幾個區域介紹,蘇州、南京、徐州、揚州、宿遷、阜寧……都不一樣。而且,歷史上的江蘇也從屬於不同文化版圖。

比如,早期的蘇北屬於東夷;殷商時期的蘇北地區屬於淮夷、徐戎;而蘇南地區則成為周太伯斷髮文身的吳國。西周時期依然是淮夷。

後來吳楚爭霸的一部分地盤也在江蘇。當然了,靠海邊的比如射陽港這些地方是後來形成的,春秋之前還沒有。

比較有名的幾件大事,一是武王伐紂的時候,紂王正在攻打淮夷,到周穆王的時候對東部最大的戰爭也是淮夷,這幾個淮夷都包括了蘇北的部分。

秦末農民戰爭後劉邦項羽韓信都是蘇北人……所以說“民風彪悍”、傳說眾多、文化盛行,不亞於其他地方。

舉例說明歷史上的大事,黃巢起義的黃巢在蘇北建立公司總部;隋煬帝在揚州上過班;京杭大運河是吳王修的,隋煬帝翻新;對商朝和周朝長期不服威脅較大的是蘇北人;南京建立過很多政權;吳國不用說了,打敗過楚國;……所以說,東夷集團的江蘇的歷史文化深遠而綿長。


終南高揚


江蘇的歷史文化底蘊

江蘇旅遊資源豐富,自然景觀與人文景觀相互交融,有古鎮水鄉,有千年名剎,有古典園林,有湖光山色,有帝王陵寢,有都城遺址,可謂是“吳韻漢風,各擅所長”。

先秦至秦漢

夏、商、週三代,江蘇分屬不同的部落和諸侯國。江蘇分屬不同的部落和諸侯國。夏朝隸屬九州中的徐州和揚州。商朝後期至西周,出現了徐、吳兩個諸侯國。春秋期間,分屬齊、魯、宋、吳、楚等國。秦代實行郡縣制,境內長江以南屬會稽郡,以北分屬東海郡和泗水郡。西漢初年,郡國並行,江蘇省先後分屬楚、荊、吳、廣陵、泗水等國,會稽、丹陽、東海、臨淮、琅邪、沛等郡。東漢永和五年,省境長江以南屬揚州,以北屬徐州。三國鼎立期間,分屬孫吳、曹魏二國。


兩晉時期

西晉建國初,江南復屬揚州,江北復屬徐州。東晉及南北朝時期,江蘇省大體上以淮河一線為界,以南屬南朝,以北屬北朝。從晉懷帝永嘉年間到南朝宋元嘉年間,南遷移民,其中接受移民最多的是江蘇省,在今南京、鎮江、常州一帶最為集中,蘇北地區則以揚州、淮陰等地為主 。孫吳、東晉和南朝的宋、齊、梁、陳均定都於南京。

隋統一中國後,境內分置蘇州、常州、蔣州(今南京)、潤州(今鎮江)、揚州、方州(今六合)、楚州(今淮安區)、邳州、泗州、海州和徐州。唐分中國為十道,江蘇分屬河南道、淮南道及江南東道。五代時期(907~960),淮北的徐州先後屬梁、唐、晉、漢、周,江南的蘇州屬吳越錢氏,其他各州先後屬楊吳和南唐。


宋元時期

北宋政和元年,分屬江南東路、兩浙路、淮南東路、京東東路和京東西路。宋室南渡,宋金對峙,金人據有淮北,南宋據有江南和淮南。元代實行行省制,江蘇先後分屬江淮行省、江浙行省、河南行省。靖康之亂後,靖康元年至紹興十一年,北方人民南遷以本階段人數最多,短短十餘年,“江、浙、湖、湘、閩、廣,西北流寓之人遍滿”。紹興十一年,紹興和議達成,和約規定南宋不得接收金朝“逃亡之人”,南遷的浪潮始告消退。

明清時期

明洪武十三年,罷中書省,蘇州府歸屬南直隸(南京)六部管轄。明永樂十九年,明遷都北京,蘇州府歸屬直隸南京六部(簡稱南直隸)管轄,吳、長洲兩縣隸蘇州府。清初滅南明,廢南京,以南京原轄區域改設江南省。康熙六年,分江南省為江蘇、安徽二省,江蘇省轄江寧府、蘇州府、徐州府、常州府、鎮江府、松江府、揚州府、淮安府,兩江總督署駐南京,江蘇巡撫衙門駐蘇州。這是江蘇建省之始,取江寧、蘇州二府的首字而得名,簡稱“蘇”。到清末時,江蘇省轄有8府3直隸州1直隸廳。期間,太平天國曾在咸豐三年至同治三年間建都南京,稱天京,並曾在境內短暫地設置過天京省、天浦省和蘇福省。

吳韻漢風是形象表達江蘇文化的一種說法。江南以蘇州為代表,是吳文化圈,吳儂軟語、蘇州評彈、崑曲是最典型文化表現形式;江北以徐州為代表,語言和人文環境又完全不同,京劇《霸王別姬》、琵琶曲《十面埋伏》,還有話劇《大風歌》─最能代表它的風格。而南北交界的省會南京,又有著獨特的氣質。


截至2016年12月,江蘇共擁有國家歷史文化名城13座和江蘇省歷史文化名城3座,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和江蘇省歷史文化名鎮32座,中國歷史文化街區5處,擁有的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和中國歷史文化街區的數量均列全國首位。

麥兜Sir


中國歷史文化名城最多的城市,隨便拎一個出來歷史都幾千年,徐州(華夏最古老的九州之一),揚州(隋唐,宋,元,明,清等朝代中國十大城市,古代及其富裕之地),蘇州(上有天堂,下有蘇杭),常州(明清狀元大戶),松江(現上海),南京(中國只有兩個城市用京命名,一個是北京,另一個是南京,四大古都,中國上榜次數最多的十大城市之一)宿遷(項羽,劉邦,楚漢通通都是我的。),在歷史上,淮安,鎮江,無錫,泰州等地並不存在,歷史上的江蘇,大致只有這幾個地區。每一個都是Nb哄哄的文化歷史名城,而且還有一個特點,巨有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