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念之差,毀前程的事做不得|重慶小伙因一部手機差點不能上大學

一念天堂,一念地獄,把手伸向不屬於自己的東西時,就應該知道,同樣不會再屬於自己的,還有前程。

一念之差,毀前程的事做不得|重慶小夥因一部手機差點不能上大學

近日,正是大學新生們收到錄取通知書準備報道的時間。重慶一小夥卻在同一天收到錄取通知書和法院判決書,因為這個判決書,小夥差點沒能上大學。

18歲的小劉家庭條件一般,高考結束後,在填報了計算機專科專業後便外出打工掙學費了,在網吧不慎將自己手機丟失後便順手拿走了鄰座男子的手機。警察找上門之後,他如實交代了自己的行為,後法院判決拘役4個月,緩刑6個月,通知書和判決書在同一天到達。民警表示,只要其不再犯錯,仍有望上大學,民警會為其儘量解決其他問題。(來源於搜狐新聞)

一念之差,毀前程的事做不得|重慶小夥因一部手機差點不能上大學

一念之間,小夥走錯了路,是家庭教育的失敗,是學校教育的缺失,更是其對自己的放縱與放棄。

丟了手機,不是別人的錯,不應該讓無辜的人來為你的錯買單。此事最荒謬的就是小劉在丟失了自己的手機後,居然想到拿別人的手機來彌補自己丟失的那部,偷手機的小偷固然很可惡,但小劉的這個做法與小偷無異,與小偷相比,他有過之而無不及。

遇事要冷靜,時刻保持清醒的腦子,損人不利己的事不要做。若小劉在自己手機丟失後選擇報警,警察也會盡全力去找他的手機,一個即將去上大學的學生,沒有理由不知道這樣的行為是犯法,腦子不清醒不是違法的藉口。儘管是人格的缺陷,但法律面前不會有同情。

一念之差,毀前程的事做不得|重慶小夥因一部手機差點不能上大學

一個成年人,要對自己的錯負責,要為自己的行為買單。儘管小劉仍然算是一哥涉世未深的小屁孩,但他已經年滿18歲,做了錯事,不管是罰款,坐牢或是上不了大學,又或是上了大學後被周圍人嘲笑,孤立,歧視,也都是他應得的。法律和道德都不會去縱容或同情一個知法犯法的人。

令人欣慰的是,面對自己的錯誤,他沒有選擇逃避或是否認,這也說明了其心中還有道德和法律,只是一時間走錯了路。

但是世上沒有後悔藥,任何違反道德和法律的事,都做不得,哪怕沒有人看到,不代表不會有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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